前言
司法部相關負責人介紹,《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于2018年2月5日公開征求社會意見。截至3月7日,司法部微信公衆号、移動客戶端和郵箱共收到各類意見建議2.8萬餘條。經彙總梳理,司法部對《實施辦法》作了進一步修改完善,于4月25日經司法部第1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
提起國家司法考試,廣大考生們都喜歡稱之為:“中國第一考”、“通過率最低的考試”等等,近日,有關司法考試的文件開始施行。《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共7章28條,其中,考試報名的專業學曆條件有了新規定,提高了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報名專業學曆門檻。《實施辦法》規定,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曆并獲得相應學位者,需要從事法律工作滿三年方可報考司法考試。下面我們來看看具體變化!
曾被開除公職人員禁止報考非法學專業人士符合條件仍可報考
證書被吊銷者不得再報考
主客觀題分開考
結語
關于報考學曆專業新規主要有以下三點:①具備全日制普通高校法學類本科學曆并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②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曆,并獲得法律碩士、法學碩士及以上學位;③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曆并獲得相應學位且從事法律工作滿三年。
新辦法實施前已取得學籍(考籍),可以報名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這一規定一直有效。
關于應屆本科生報名問題,繼續實施這一政策,将在年度考試公告中明确。
報名時間、考試時間将在年度考試公告中明确,一般舉行考試前三個月會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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