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
已圓滿落幕
“冰墩墩”“雪容融”作為
冬奧會和冬殘奧會吉祥物
熱度仍在持續
然而
一些商家所銷售的奧運相關産品
都涉嫌銷售侵權
近日
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布2則行政處罰決定書
均屬當事人未經奧林匹克
标志權利人許可
使用奧林匹克标志
1
天津市河北區英倫時尚面包店
侵犯奧林匹克标志專有權案
執法人員于2022年2月14日對當事人進行檢查。當事人于微信朋友圈及餓了麼平台發布“冰墩墩”蛋糕預定信息,并在店内銷售“冰墩墩”及“小熊貓”蛋糕。2022年2月21日,本委對當事人進行立案調查。2月16日及2月24日,執法人員對當事人進行詢問調查,圍繞當事人的違法行為收集相關證據材料,确定其違法事實。3月18日案件調查終結。
經查,當事人未經奧林匹克标志權利人許可使用奧林匹克标志。當事人于2022年2月10日在微信朋友圈及餓了麼平台發布定制“冰墩墩”蛋糕信息,2月11日至2月12日共銷售“冰墩墩”蛋糕14個。2月13日至14日,當事人将“冰墩墩”改為無奧運五環标志的“小熊貓”蛋糕,其“小熊貓”蛋糕形象仍為面部有閉合彩色線條的熊貓,與冬奧吉祥物“冰墩墩”形象近似,足以引人誤認為是冬奧吉祥物“冰墩墩”,共銷售“小熊貓”蛋糕6個。本案違法經營額共計1527.87元。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奧林匹克标志保護條例》第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奧林匹克标志保護條例》第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給予以下行政處罰:處5000元罰款。
2
天津極果優品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未經奧林匹克标志權利人許可為商業目的
使用奧林匹克标志案
2022年3月8日,執法人員根據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案件移送線索對天津極果優品電子商務有限公司進行檢查,核實當事人未經奧林匹克标志權利人許可,銷售北京2022年冬奧會紀念品的情況。2022年3月10日,執法人員對當事人進行詢問調查,圍繞其違法行為收集相關證據材料,确定違法事實。2022年3月18日案件調查終結。
經查,2021年11月至2022年2月,當事人未經奧林匹克标志權利人許可,銷售“冬奧傳承”北京2022年冬奧會運動章、“冬奧之寶”北京2022年冬奧會重要元素紀念章、“手握前程北京冬奧會碎鈔冰壺擺件”等系列北京2022年冬奧會紀念品。奧林匹克标志權利人對奧林匹克标志享有專有權,所有使用奧林匹克标志的行為都需要事先取得奧林匹克标志權利人的直接許可,其他無關機構無權做出許可。本案違法經營額20440.14元。
綜上,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奧林匹克标志保護條例》第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奧林匹克标志保護條例》第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給予以下行政處罰:處40000元罰款。
轉自 | 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網站
來源: 天津廣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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