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馬越
編輯 | 牙韓翔
星期天,廣告人的朋友圈經曆了一次密集刷屏。
2018年6月3号,從下午3點左右開始,朋友圈陸續被一份“付費比稿”的聯合倡議所占據——包括馬馬也、天與空、有門互動、意類、有氧、勝加、好賣廣告在内的21家獨立創意公司,聯合起來要求在品牌主招标過程中,支付比稿費用。
“包含兩項以上内容産出的整合創意方案比稿(如視頻、主畫面、線下活動規劃等),建議付費含稅人民币10萬元。”
“單個核心創意内容(如視頻)比稿:建議付費含稅人民币5萬元。”
“如果未中标,以上付費作為提案費用不予退還。”
一石激起千層浪。
鄧斌是這次聯合倡議最為熱心的推動者之一,在半天的時間裡一口氣轉發了十幾條關于這件事情的讨論文章。他是中國本土創意熱店天與空的創始人。
“我們這群公司常常在各種重要的比稿場合遇到,”他告訴界面新聞,“為了避免太多無謂比稿,我們建了個(微信)小群經常通通氣。有一天,有位同學提議,要不要來個收費比稿的聯合倡議,很快獲得大家的一緻支持,大家的行動力也特别快,從提出這個想法到落地發出倡議書,隻花了不到一周時間。”
原本計劃“周一見”的聯合聲明由于走漏了消息,不得不選擇在周日提前曝光,但仍然引發了異常激烈的行業讨論。
“隻要是人定的規矩就有機會改變, 不去争取一切的不合理都變得理所當然,這是我一直以來的信念!”資深廣告人龍傑琦、前Cheil中國區的執行創意總監在朋友圈轉發時寫道。
“支持!可是執行上來說有難度。”前智威湯遜(JWT)北京首席創意官朱偉幸也在朋友圈發表觀點。
“比稿”大概是每個廣告人認知最為深刻的詞彙之一。它指的是在通常情況下,廣告主不會直接将廣告計劃委托給某家廣告公司,而是讓多家廣告公司用提案參與競争,再從中選出最适合的合作對象。甚至有這樣的說法“如果你沒有參與過比稿,那麼就不能算是一個真正的廣告人。”
這看起來是廣告公司之間争取客戶的一種公開競技的方式,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卻暗藏了各種潛規則。
“黃小廚事件”曾經在廣告行業内轟動一時。
2017年4月23号又是一個星期天,一篇《黃老師,黃小廚方案的錢我們不要了》的微信公衆号文章的閱讀量很快攀升至10萬 。A&A Communication公關公司公開指責,黃磊任品牌創始人的黃小廚舉辦的noob市集的活動中,活動現場的場地設計和活動方案,對他們未中标的提案“深度借鑒”。換句話說,指控甲方沒付錢,卻“騙”走了自己的創意去執行。
甲乙雙方各執一詞。黃小廚很快反駁稱,在競标前,黃小廚已經對方案提出了非常詳細的brief(任務訴求),5家參與比稿的公司,在第一輪提出的方案幾乎都是非常相似的,不存在對A&A Communication“騙稿”,并且表示對于這家公司的創意和執行能力都不滿意。
雖然黃小廚抄襲事件無法認定,但這次沸沸揚揚的輿論,反映出在甲方強勢的大背景下,廣告人心中隐藏的焦慮:無法維護商業規則和自己的知識産權。
事實上,在甲方不支付任何費用的比稿過程中,乙方感到委屈和憤怒的情況一直存在。
用“10個比稿9個騙,還有1個沒預算”來形容或許有些誇張,但勝加廣告合夥人兼執行創意總監馬曉波一口氣向界面新聞總結了6種常見的非良性比稿類型。
“1. 撒網型比稿,甲方不根據自身的要求,挑選知識結構和過往案例合契的乙方,動辄邀請10家以上的廣告公司;2. 連環套型比稿,事先不公示,初輪比稿結束後單方面宣布還有二輪三輪比稿,綁架入選的廣告公司;3. 愚人節型比稿,比稿結束後無任何後續反饋,直接取消項目,猶如玩笑一般;4. 欺詐型比稿,直接抄襲或篡改比稿公司的方案;5. 陪伴型比稿,内定了合作公司,出于采購和流程考慮,邀請其他廣告公司比稿;6. 倒打一耙型比稿,甲方向乙方收取比稿押金。”
由于甲方在比稿階段不支付任何費用,在這過程中乙方為提案付出的大量精力和成本,以及無法中标帶來的巨大風險。這對于人員規模較小的獨立廣告公司來說,壓力更加突出。
“獨立創意公司人力成本高,”鄧斌說,“如果是一個綜合性比稿,一般會派出一個team(小組)花費半個月左右時間準備提案,實際人力成本和時間成本遠超10萬元。”
國際大型4A公司也在承受免費比稿帶來的壓力。
“4A廣告集團為控制人員成本,公司内部都是以極高效的人力在服務現有的廣告客戶。”龍傑琦告訴界面記者。據2018中國廣告代理商報告,國内有43642家廣告公司,在面臨創意熱店、技術公司甚至咨詢公司跨行業式競争的巨大挑戰之下,為了獲取更多的客戶,4A公司一樣要參與比稿。
“比稿的話需要占用不少時間和精力,每次比稿花費的成本至少在10萬以上。所以一旦接到比稿邀請,公司會慎重考慮是否有赢的機會——是否有知根知底的人在客戶公司内部、避免參與有内定的比稿。”
莊健也回憶稱,在他二十多年的廣告從業生涯中,遇到肯為比稿付費的客戶是極少數。他曾經是北京奧美執行創意總監,現在擔任德資獨立廣告公司Serviceplan大中華區首席創意官。
而在比稿過程中的知識産權糾紛,實際上也很難通過法律來解決。
“乙方參與甲方比稿,在簽訂創意代理合同前,是要簽訂保密協議的。也就是說乙方落選,甲方就不能使用其方案。”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知識産權律師遊雲庭對界面新聞表示。
但乙方很難獲得和甲方對等的話語權。
“很多時候實際操作起來不可行,一些大公司根本不理轉頭就走,急于獲取客戶的廣告公司該怎麼辦?”遊雲庭說。
他曾經代理過類似的糾紛。比稿之後,某家廣告公司的方案沒被選上,但品牌方使用了其部分創意。遊雲庭看來,這類“締約過失責任”的官司,很難有勝算。
“付費比稿”的倡議應運而生,但這可能實現嗎?
雖然在這場充滿對抗意味的論戰中,大多數甲方保持了沉默,和廣告人熱情地實名支持相對比,沉默能夠表現出來的态度,也許已經不言自明。
“不可能實現。”曾經在歐萊雅市場部工作、現在在騰訊市場部工作的方慧(化名)直言不諱,“從實際操作上看,可以說是天方夜譚了。”她告訴界面新聞。
“比稿就像是面試,甲方需要在這個過程中對乙方進行綜合考量。”方慧表示,一般預算在百萬左右的項目,品牌方會提前下達一個清晰的brief,包括商業目标和策略,召集3-4家廣告公司比稿。很多方案沒有中标,是雖然有創意,但沒法達到特定的商業目标。
在她看來,更為普遍的情況是,許多廣告公司的提案參差不齊。“有時候中标的方案和最終出街的方案,差距能達到60%,都是甲方手把手要求大改的。”而這種情況下,甲方很難願意給比稿階段的提案花錢。
還有一個原因是甲方大公司複雜而嚴格的财務制度。
通常情況下,在市場部一輪比稿結束後,采購部還會召集第二輪,讓乙方之間在價格上展開競争。
“站在甲方角度,市場部花的每一分錢都會承受很大壓力,會被其他部門challenge(質疑)。”一家英國家電公司市場部人士告訴界面,“花了比稿費找幾家公司最後隻選擇一家,那麼性價比就非常低。”
另一家國際餐飲品牌傳播部人士稱,一個項目的預算或許隻有30萬,“比個稿項目就結束了。”
廣告人不是沒有看到難度。”甲方的采購部和市場部簡直不在一個星球上。”龍傑琦感歎,通常情況下,市場部并不能在比稿結果這件事上獨立自主,很難說服采購部認同為比稿付費。
而對堅持付費比稿這件事最大的挑戰,可能還是來源于廣告公司自己。
事實上關于付費比稿倡議,這并不是第一次。莊健表示,早在十幾年前,香港的4A公司就曾經組織起來要求甲方為比稿付費,但堅持的時間不到半年。
廣告公司之間的聯盟并不是鐵闆一塊。沒有強制性,隻憑借甲方的自願和道德還難以形成普遍的行業規矩,在生存壓力的現實之下,當有“嗜血而上”自降身價甚至願意免費提供方案的廣告公司闖入,聯盟便不攻自破。
很大程度上來說,關于比稿是否付費的争議,終究是一場雙方力量的博弈——在不少一線本土創意熱店憑借創意積累了客戶和足夠的名氣,以及社交網絡給發聲維權帶來便利的眼下,長期以來,甲方作為“金主爸爸”在話語權上有絕對主導優勢的格局,或許已經發生了微妙的改變。
知名獨立廣告公司W創始人李三水曾經表示,創立至今不參加任何性質的比稿。
鄧斌也表示,天與空每周都會接到許多新客戶的咨詢,大部分并不認識,因為人力所限,能接下來做的隻有1/10,現先付10萬塊再提案,是一個基本的考驗客戶的門檻。
2017年10月,中國獨立創意聯盟 China Independent Agencies 在上海成立,簡稱CIA。4位聯合發起人,分别是W創始人李三水、天與空創始人楊烨炘、F5創始人範耀威、One Show大中華區首席代表/Innokids創始人馬超。
目前首批聯盟成員單位包括15家獨立創意公司:W、天&空、F5 、有門互動、發記廣告、Innokids 異開、The Nine、生米組成、意類廣告、Logicillogic、LxU、TOPIC、廣州之外創意、上海勝加廣告、好賣廣告。
你會發現,這些名單和發起比稿付費倡議的21家公司有不少重合。
而發起人李三水表示,CIA想要做的是确立一個獨立的标準:一個可以被大家所認可的獨立作業流程,一種不受限于市場和趨勢的獨立出品風格,一套可貫徹甲乙雙方各自意識的獨立運營模式。
至于付費比稿的倡議,更為可能的是中國獨立廣告公司們,一種對客戶的篩選,以及對自身品牌價值的一次标榜。
“這不是一個正式的聯盟,隻是一群價值觀一緻的公司希望一起站出來,為行業發出一點呼籲,我們不是要出風頭,也不是要做全民公敵,更不要求每家甲方和乙方都做到,隻是希望先從自己做起,每次提案,都對得起自己的名聲,也對得起自己付出的時間,更對得起客戶付出的比稿費。”鄧斌告訴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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