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杯下肚,天下都是我的!”
話不多說
說的就是各位醉漢的“鬧心史”
隻要沾上一點酒
他們就變得目中無人,肆無忌憚
有時候
他們甚至在公衆場合公然打人
完全目無法紀
因公交車售票員未走到自己面前售票
一醉酒男子竟将啤酒罐
扔向司機還上前拉拽司機
……
7月21日
上海市嘉定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
審理這起案件
判決被告人趙某犯
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
2020年大年初一晚上
被告人趙某與朋友付某等人飲酒後
來到嘉定區滬唐專線公交站點
打算乘車去往他處
在上車後
售票員像往常一樣招呼
趙某等人前去買票
但趙某等人卻因售票員不肯
上前為他們逐一買票心生不滿
随即在車内大吵大嚷
售票員見狀即上前幫助趙某用手機
掃碼購票
讓人沒想到的是
售票員及駕駛員之後與趙某
發生言語沖突
趙某便将随身攜帶的啤酒易拉罐
扔向駕駛員方向
扔完啤酒罐的趙某仍覺得不夠解氣
當公交車行駛到某一段路口時
又沖上前去拉拽
駕駛員劉某要求停車
這個時候
劉某一邊抵擋趙某的拉扯
一邊刹車将公交車靠邊停車
避免更大危險的發生
售票員見狀連忙撥打了電話報警
民警到場抓獲趙某
案發後
趙某明知他人報警後仍留在現場
等候警方處理
并到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
2020年7月21日
公訴機關以趙某涉嫌犯以危險方法
危害公共安全罪對其提起公訴
在這次庭審中
趙某及其辯護人對指控的犯罪事實
及罪名均無異議
但考慮到趙某具有自首情節
認罪認罰且系初犯,希望法庭從輕處罰
審理後
上海嘉定法院認為
被告人趙某在公交車行駛過程中
拉拽車輛駕駛員
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
其行為已構成
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最終
法院判決被告人趙某
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喝醉酒,就以為可以為所欲為
實在令人氣憤!
小編希望
所有人都能夠引以為戒
别再因為喝醉酒而整出麻煩事來了
……
來源:上海嘉定法院、廣東公共DV現場
,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