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你們有沒有遇到過這樣的公司!
感覺公司覺得管理最有效的辦法,就是扣工資!
遲到扣工資,請假扣工資,沒完成業績扣工資。
......
公司利用自己的地位和權利,制定一系列違規扣工資的制度。
感覺公司營收,一部分就是靠扣員工工資來的!
那這些制度真的合法嗎?
實際上,很多公司規定的扣工資、罰款等制度都是違法的。
一般的用人單位,不具有罰款權的,罰款是《行政處罰法》賦予國家執法機關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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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常見違法扣款的行為!
(一)辭職未提前30天通知單位
離職時,法律規定實習期要提前3個月通知公司,
正式員工要提前30日通知公司。
如果沒滿足這個時間,公司直接扣除工資,合理嗎?
肯定不是的!
無論什麼時候離職,公司都要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在法定情形下,用人單位無權扣除工資。
那是不是無論什麼時候走人,都不用承擔責任呢?
肯定也不是,法律同樣會保護公司的權益。
如果你未提前30日通知解除勞動關系,導緻的公司造成的實際損失。
那麼公司可以要求你賠償!
《勞動合同法》第50條
工資應當以貨币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25條
除法律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二)未完成業績扣工資
這種情況一般銷售面對的比較多,但其實這樣也是不合法的。
之前有新聞爆出,一個地産的銷售,所有費用扣完後,一個月還欠公司幾百塊!
别人是打工賺錢,銷售們是拿錢打工!
其實不管業績如何,也無論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怎樣約定。
隻要勞動者付出了勞動,單位就應該向勞動者發放工資。
《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幹問題的意見》第56條
雙方當事人約定的勞動者在未完成勞動定額或承包任務的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低于最低工資标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條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三)女職工孕檢扣工資
有不少準媽媽,懷孕時還在堅持工作。
懷孕肯定要孕檢的,那孕檢該算哪些情況呢?
有的公司以事假來算,有的以病假來算。
其實這樣都是不合法的。
孕檢是要正常記入到勞動時間裡的,要按照正常情況發放工資!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别規定》
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内進行産檢,時間是要記入到勞動時間裡的,也就是需要按照正常情況發放工資!
二、工資被扣了怎麼辦?
1、先協商
協商時要注意以下幾點:
①拿出證據,并通過錄音等方式保存協商記錄。
②講明政府和法律對拖欠工資的處罰。
2、3個電話
不知所措時,可以撥打這3個電話,咨詢并獲得維權幫助。
①勞動保障監察部門熱線:12333
②法律援助熱線:12348
③工會組織熱線:12351
3、申請調解
如所在單位有勞動争議調解委員會,可申請調解。
4、申請仲裁
向當地勞動争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5、向法院起訴
對仲裁結果不服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刑法》第276條
【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以轉移财産、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尚未造成嚴重後果,在提起公訴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并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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