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早期的時候,“夏朝”和“商朝”如同一對難兄難弟,一直被劃入“傳說”範圍裡,直到殷墟遺址被發現,商朝才得以從傳說中脫離,
但是證實了商朝存在,并不能證明夏朝也是存在的,
所以迄今為止,有關夏朝的曆史和文化,仍然處于探索階段,這是不争的事實。
即使如此,目前來說将新時代晚期至殷商之間借用曆史文獻記載的“夏代”來表示 ,這一點還是能達成共識的。
根據殷墟考古發掘的結果證明,商朝距今約有3600年,
而且根據出土的甲骨文、精美的青銅禮器來看,商朝是一個有着發達經濟文明的社會,
曆史的發展是需要在不斷深化推進的,在商朝之前必然也存在過一個文明社會,
那麼,商朝之前是否就是夏朝?
當然,在曆史文獻中,商朝之前便是夏朝,隻不過還需要運用考古手段去證實和補充。
01曆史文獻中的“夏朝”
夏朝是我國第一個奴隸制國家政權,
同時也是一個撲朔迷離的朝代,半是文獻史,半是神話史,缺的偏偏是考古實證,
因此我們今天隻能借助曆史文獻的記載,勾勒夏朝的大緻輪廓。
據《史記》記載,夏朝的建立者是禹,他因治水有功,被推舉為部落聯盟首領,立國稱夏後氏。
禹,姓姒,其父名鲧gǔn。
鲧是黃帝的六世孫,在堯帝時期因建造城郭有功被封于崇地(嵩山),為伯爵(公、侯、伯、子、男為五個爵位等級),負責管理那裡的土地和人民,故稱崇伯,
後來鲧因治水失敗,被堯帝流放到了羽山,終死于此;
也有一種說法是,鲧因争奪王權,對堯、舜展開了激烈的鬥争,失敗被殺,與治水無關。
鲧死後,其子禹被任命為司空,繼任治水之事,
禹通過總結其父親治水失敗的教訓後,采用“疏導”的方法,利用水向低處流的自然趨勢,治水成功,也因此受舜帝禅讓而繼承帝位。
當然,關于舜“禅讓”禹的說法也是存疑的,荀子認為根本沒有禅讓這回事,韓非子更是直言不諱說這是“臣弑君”的結果。
有人認為“堯舜禅讓”說是墨家創造的說法,而“舜禹禅讓”卻是儒家新添的故事,
這些看法也并非捕風捉影,前面我們說到私有制産生後出現了以掠奪為目的的戰争,部落之間頻繁爆發戰争,促使首領的軍事權力不斷加強,
禹在會見諸侯時,防風氏的首領因遲到而被禹斬殺(《國語》),可見禹的權力之大,說殺就殺,當時哪裡還有民主議事的傳統可言,因此“弑君奪位”也并非不可能,
在這個前提下,禹死後傳位于益,益又“禅讓”于禹的兒子“啟”這種說法也就不那麼靠譜了,
不少人認為,啟用武力奪取了天下,結束了父系氏族社會時期的禅讓制度,
代之以父子世襲的家天下,從而建立了第一個世襲王朝——夏朝,
啟成為夏朝的第一任國王。
當然也迎來第一波反抗,有扈氏不服,于是夏啟發兵征讨有扈氏,滅掉了這個部落後,啟的統治地位才被認可。
夏啟死後,他的兒子太康即位。
但是這個太康整日沉迷于遊獵,這就讓原本就晃悠的夏朝政權陷入了重大危機中,
有窮氏的首領羿趁機聯合夏人将太康驅逐,并擁立太康的弟弟仲康為王,
這就是“太康失國”,
仲康死後,羿就從仲康的兒子相手裡奪取了政權,這便是“後羿代夏”,
但是羿奪權後,也不理政事,反而将朝政交給了寵臣寒浞,
而寒浞對王位也垂涎很久了,他設計殺死了羿和羿的兒子,奪取了王位并霸占了羿的妻子,
羿妻為寒浞生下了兩個兒子澆及豷,
寒浞即位後,并不敢有絲毫大意,
他擔心夏王族會有卷土重來權的一天,所以他時時刻刻都在蓄謀如何能夠斬草除根,
寒浞的兒子澆長大後,殺掉了相,以及收留相的斟尋氏、斟灌氏,
但相的孕妻後缗氏卻逃回了娘家有仍氏,并生下了兒子少康。
少康長大後,被夏的遺臣靡和有鬲氏,以及斟尋氏、斟灌氏的殘餘勢力扶立為王,
并開始與有窮氏戰鬥,最後消滅了澆和豷,從有窮氏手中奪回了政權,
恢複了夏王朝的統治,史稱“少康中興”(《左傳》),
這個時候,夏王朝的制度才算得以确立。
少康死後,繼位的是其兒子 予,
之後的順序是:
槐——芒——洩——不降——扃——厪——孔甲——臯——發——履癸(即夏桀),
共傳十七帝,傳國約471年(包含羿和寒浞篡夏時期)。
夏王朝的衰落正是從孔甲在位時期開始的,史稱“孔甲亂夏,四世而隕”,
而桀便是孔甲下傳的第四世,也是夏王朝最後的王,
相傳夏桀繼位後,非常殘暴,“不務德,而武傷百姓,百姓弗堪”,
同時引起各部落的不滿和反抗,最終被商湯所滅,夏亡。
以上便是文獻中關于夏朝的世系記載,
那麼,為什麼目前為止,考古實證上還有所欠缺。
02證明“夏朝”存在的基本标準——文字
我們在諸多先秦文獻中,都能看到關于夏朝的記載,但是在考古發掘中卻不那麼給力,
我們所說的“夏”,其實有三個含義:
一是,某一段曆史時期,夏代;
二是,文獻中記述的“夏朝”及其諸侯國;
三是,夏族。
從概念上來說,
不管是夏朝、夏代還是夏族,證實“夏”擁有比原始部落更進步的文明,最基本的标準就是——有文字可考。
迄今為止發現我們最早的文字是約公元前1300年的甲骨文,這個時間點已經是商代中晚期了,
而且這些甲骨文以及青銅銘文所反映出的商朝世系與曆史文獻記載的大多能相互印證,
但目前為止我們沒有發現夏代的文字,“夏朝”的世系也不能得到證實。
那麼二裡頭文化遺址,難道不能證實夏朝的存在嗎?
03二裡頭文化遺址反映出什麼了?
1.注意“文化”兩個字,二裡頭反映的是早商之前的文化。
從年代上,這個遺址與文獻中的“夏朝”有重疊的部分(碳14測定),在約公元前1900年左右,相當于夏代,距今有4000多年的曆史,
從地點上,二裡頭位于殷墟遺址西方,伊洛兩水彙流之地,這與夏人主要活動區域也有吻合的部分,
而且發現了早期青銅器,以及大型宮殿建築群,也有諸多大型的禮儀建築,
文化面貌既不同于新石器時代晚期,也不同于商代文化,
怎麼看,怎麼都像是“夏朝”,
但這些若作為“夏朝”存在的證據顯然是不足的。
實際上,學術界一般把二裡頭文化分為四期,每期又可分為早、晚兩段,
值得注意的是,在它的三、四期出現了一些同商文化相近的器物。
因此,對于二裡頭文化所屬問題,有一期或者一二期,一二三期是夏文化,
而二期之後,三四期,四期是商代早期文化的說法。
畢竟,從文獻來看,夏末和商初是并存的,碳14并不能檢測出改朝換代的政治事件,
而且日用器皿也表現不出來 ,所以能确定的是二裡頭反映出早商文化。
2.映射出“夏朝”的存在。
二裡頭發掘的宮殿遺址,這樣規模龐大的工程,絕不是少數個體勞動力能完成的,
尤其是原始社會時期,參照當時的社會情況,更不可能調動如此大量的勞動力,
因此,它隻能是奴隸社會的産物,并且在奴隸主強制驅動下才能完成。
此外,二裡頭發現的普通房屋類型,主要有三種:
1)平地建起的;
2)半地穴式的;
3)窯洞式的。
咱們對比一下新石器時期的住房情況,類型幾乎都是差不多的,部落裡唯獨一處大一些的房屋還是公用場所,
但是二裡頭文化遺址的房屋,居住條件卻是有明顯差異的,顯然這是階級社會才能存在的。
另外,二裡頭遺址的數量不多的中小型墓,從墓穴規格和随葬品情況來看,死者生前也有了貧富貴賤之分,
不過新石器時代晚期的墓葬也出現了這一現象,比如大汶口文化遺址,具體可以看上一篇。
那為什麼說它反映出了“夏朝”的存在?
還是要從這四期文化入手來說,
二裡頭遺址的規模和布局,俨然是王朝都城才會具有的,
但這座都城的使用時間到廢棄時間的界限在哪不太好确定,一般認為是從四期(衰落)開始的,
這個問題很關鍵,一般來說都城整體被廢棄總有原因的,要麼自然環境的原因,要麼政治原因。
考古學家們通過對四期遺址的道路、城牆、墓葬、作坊、器物等對比發現,
二裡頭原有的重要文化遺存在四期開始相繼被徹底廢棄、破壞,
且周圍沒有出現類似的遺址,
這意味着以二裡頭文化為代表的王國,因某個突發事件整體衰敗,
也即可能是商湯滅夏的結果。
(參考資料《二裡頭遺址二裡頭文化四期晚段遺存探析》)
作為早商的文化,卻存在着政權交替的痕迹,
所以,它可以映射出“夏朝”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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