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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發店未佩戴口罩如何整改

生活 更新时间:2024-10-17 03:32:31

理發店未佩戴口罩如何整改(法律答疫)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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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發店未佩戴口罩如何整改(法律答疫)2

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趙輝:

感謝您的提問。首先,理發店屬于疫情期間規定的公共場所。以廣東省為例,廣東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發出通告,明确要求全省公共場所實施佩戴口罩的控制措施,通告明确,在以下公共場所均需佩戴口罩,分别是:賓館(酒店)、旅店、招待所、飯館、咖啡館、酒吧、茶座;公共浴室、理發店、美容店;影劇院、卡拉OK廳、錄像廳(室)、遊藝廳(室)、舞廳、音樂廳;體育場(館)、遊泳場(館),景區、宗教場所、商業街、步行街;超市、農(集)貿市場、商場(店)、書店;候診室、候車(機、船)室、高速公路服務區、公共交通工具(含網約車、出租車);展覽館、博物館、美術館、圖書館;其他人群密集或密閉的公共場所。

湖北省和武漢市政府發布的《關于在公共場所實施佩戴口罩有關措施的通告》,也明确将理發店界定為公共場所。此外,上海、南京、杭州等地也相繼明确理發店屬于公共場所範疇,進入該場所時應當佩戴口罩。

其次,對于您說的理發師沒有規範佩戴口罩,而且一些顧客也是脫掉口罩進行理發等行為,您是可以舉報的。根據疫情防控相關規定,各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要求進入其場所的顧客佩戴口罩後方可進入其經營的公共場所,并在場所入口處設置醒目、清晰的佩戴口罩的提示;對未佩戴口罩進入場所者應當予以勸阻,對不聽勸阻的人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的規定向相關主管部門報告,由各相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依法處理。

對疫情期間違規營業或者不按規定佩戴口罩等行為,可撥打12315進行舉報,或者向衛生健康管理部門、市場監管部門、行業主管部門等部門投訴,也可向公安機關和防疫指揮部舉報。

上海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助理沈晨小園:

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各地均出台了相關政策,要求個人在公共場所佩戴口罩,防止疫情的傳播。比如,2020年2月7日上海市人大常委會《關于全力做好當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決定》要求,個人應當做好自我防護,進入公共場所的,自覺佩戴口罩。2月8日上海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發布通告,明确任何人進入本市機場、火車站、長途汽車站、軌道交通站、醫療衛生機構、商場、超市等公共場所,搭乘公共交通工具,都應當自覺佩戴口罩,配合接受體溫檢測。拒不配合的,工作人員應當拒絕其進入。

對于您提到的“理發店是否屬于公共場所”的問題,可參照《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其中明确将“理發店”納入公共場所範圍,由衛生防疫機構對其開展公共場所衛生監督工作,而對于拒絕衛生監督的,衛生防疫機構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警告、罰款、停業整頓、吊銷衛生許可證的行政處罰。

此外,2020年1月30日國家衛健委發布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不同風險人群防護指南》也指出,公共場所服務人員因日常接觸人員較多,存在感染風險,其所在單位應為其配置口罩等防護物品,工作期間,應做好個人防護,規範佩戴口罩上崗。

筆者認為,佩戴口罩這一小小的舉動既能保護他人,更能保護自己。對于疫情期間家門口的理發店服務人員不佩戴口罩,或未對顧客要求佩戴口罩的情況,您可以建議理發店執行相關防護規定,如溝通失敗,建議您向當地的衛生防疫機構、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或公安機關進行舉報和投訴。

最後,看着辦公室男同事們日漸飄逸的長發,我也想為他們呼喚一句:疫情阻擊戰勝利在望,我已經迫不及待想見我的Tony老師了!

陝西省商洛市人民檢察院駐商州監獄檢察室主任殷少軍:

很高興回答您的問題。我們也注意到,當前随着疫情防控取得積極進展,一些企業和個體經濟者開始複工複産,您提供的情況以及類似情況在一些地方确實存在,這對人民群衆生命健康形成了潛在威脅,給疫情防控工作全面勝利造成了阻礙,屬于違法行為。您能對違法行為提出質疑并打算舉報是非常正确的。

我們都知道,此次爆發的新冠肺炎屬于傳染病,主要傳播途徑是飛沫傳播、接觸傳播和氣溶膠傳播,在公共場所佩戴口罩是最有效的防護方法。根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二條規定,理發店屬于公共場所,這是毋庸置疑的。而按照《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二條規定:公共場所經營者在經營活動中,應當遵守有關衛生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以及相關的衛生标準、規範,開展公共場所衛生知識宣傳,預防傳染病和保障公衆健康,為顧客提供良好的衛生環境。由此很清晰看出,理發店等公共場所經營者,有預防傳染病和保障公衆健康的法定職責。

當前,雖然政府允許有條件的企業複工複産,但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并未解除,企業仍要認真落實各項防疫要求,國家和各地此前發布的防控疫情措施仍然具有法定效力。防控疫情期間,拒不執行人民政府依法發布的防控措施,在公共場合拒絕佩戴口罩、不服從管理,屬于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公安機關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五十條的規定以擾亂公共場所秩序、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态情況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對行為人進行處罰,可以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惡劣,嚴重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的,司法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有力懲治震懾違法犯罪,維護法律權威,維護社會秩序,維護人民群衆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對于您提到的規範佩戴口罩,建議按照《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口罩使用指南》、《不同人群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口罩選擇與使用技術指引》要求,在不同場合使用不同類型口罩。理發店經營者屬于“中等風險暴露人員”,推薦使用醫用外科口罩進行防護。

最後,借此呼籲:各公共場所經營者、管理者應當要求進入其場所的人員佩戴口罩後方可進入其經營的公共場所,并在場所入口處設置醒目、清晰的佩戴口罩的提示;對未佩戴口罩進入場所者應當予以勸阻,對不聽勸阻的人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的規定向相關主管部門報告,由各相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依法處理。

(來源:正義網 文字:趙輝 沈晨小園 殷少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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