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t每日頭條

 > 圖文

 > 男子與情人同居兩年

男子與情人同居兩年

圖文 更新时间:2025-03-17 02:53:03

男子與情人同居兩年?(原标題:男子将離異女子發展為情人,見她手機中有其他男性暧昧信息殺人 殺人後還不放過她女兒 ),下面我們就來聊聊關于男子與情人同居兩年?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男子與情人同居兩年(男子發現婚外情人與他人同居)1

男子與情人同居兩年

(原标題:男子将離異女子發展為情人,見她手機中有其他男性暧昧信息殺人 殺人後還不放過她女兒 )

男子夏某某将離異女子楊某發展為情人,一天晚上,見她手機中有其他男性暧昧信息,決議殺死她……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近日複核該案後,裁定核準一審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該男子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刑事判決。

被告人夏某某,男,1970年12月出生,漢族,小學文化,戶籍所在地四川省南充市。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經複核查明,被告人夏某某于2016年前後與離異的被害人楊某相識并發展為婚外情人關系,後因楊某與其他男性戀愛同居以及與他人有暧昧關系而心生不滿。

2018年11月20日22時許,夏某某準備好作案的繩索,來到楊某租住處并與其發生性關系。當晚,夏某某偷看到楊某的手機中有與其他男性的暧昧信息,決意殺死被害人。次日淩晨4時許,趁楊某熟睡之際,夏某某采用勒頸、将其頭部浸入水桶中等方式殺害楊某。當夏某某發現被害人楊某的6歲女兒已被驚醒站在門口正打電話。在被害人女兒央求下,夏某某解開纏繞在被害人楊某腳部的水管,将其放倒在洗手間地面,又把裝有水的水桶套在被害人頭部後逃離現場。被害人的妹妹楊小妹趕到現場後發現被害人已倒在洗手間地面立即電話報警。

同日8時許,公安人員将被告人夏某某抓獲歸案。經鑒定,楊某系被人勒頸緻機械性窒息死亡。

此前,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19年7月作出一審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判決:被告人夏某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夏某某于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次日起一個月内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死者家屬)喪葬費、誤工費、交通費等費用合計為6.6萬餘元;駁回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其他訴訟請求。宣判後,本案在法定期限内沒有上訴、抗訴。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報送複核。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複核認為,被告人夏某某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緻一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情節惡劣,後果嚴重,依法應予懲處。鑒于夏某某歸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有坦白情節,依法可以從輕處罰,對其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原判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确實、充分,定罪準确,量刑适當,審判程序合法,裁定核準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夏某某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刑事判決。

責編:秦璐敏

,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查看全部

相关圖文资讯推荐

热门圖文资讯推荐

网友关注

Copyright 2023-2025 - www.tft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