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央行允許部分城市階段性下調首套房貸利率後,财政部也為提振樓市信心發布了重磅政策。9月30日下午,财政部稅務總局挂網發布《支持居民換購住房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公告》内文明确: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對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現住房出售後1年内,在市場重新購買住房的納稅人,對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優惠。
圖源:财政部官網
其中,新購住房金額大于或等于現住房轉讓金額的,全部退還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新購住房金額小于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按新購住房金額占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比例退還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據《公告》内文,納稅人要享受該優惠政策需同時滿足兩條條件。首先,納稅人出售和重新購買的住房應在同一城市範圍内。同一城市範圍是指同一直轄市、副省級城市、地級市(地區、州、盟)所轄全部行政區劃範圍。其次,出售自有住房的納稅人與新購住房之間須直接相關,應為新購住房産權人或産權人之一。
廣東省城規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點評表示,該政策的直接目的在于釋放第四季度住房需求,為樓市平穩發展提供支持。與昨日(9月29日)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發布的政策不同(詳情請回顧部分城市首套房貸利率可下調!差别化信貸政策重磅發布),财政部發布的新政面向全部城市,其利好性更強。“單看這條政策,它并不一定能促進市場明顯回升。但如果将這條政策與昨日央行發布的新政、近期降低二套房首付比例等信息聯系起來,其效果還是可觀的、積極的。”李宇嘉稱。他預計,這些政策對市場的拉動效應能在今年第四季度得到良好體現。
諸葛找房數據研究中心首席分析師王小嫱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該政策利好改善性住房需求釋放,鼓勵居民改善當前住房條件,真正落實了中央多次強調的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的需求。其舉例,按照以往賣房需要繳納的個人所得稅額度等于網簽值與原值差額的20%,如果網簽值200萬,原值100萬,需要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為20萬。
“9月以來,無論是中央還是地方城市,政策松綁的力度逐步加大,在階段性寬松政策的支持下,四季度剛性需求和改善性需求齊并進,預計10月的市場進一步回升,同時四季度有望成為今年樓市成交的高峰期。”王小嫱表示。
公告原文如下:
關于支持居民換購住房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 2022年第30号
為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條件,現就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對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現住房出售後1年内在市場重新購買住房的納稅人,對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優惠。
二、本公告所稱現住房轉讓金額為該房屋轉讓的市場成交價格。新購住房為新房的,購房金額為納稅人在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網簽備案的購房合同中注明的成交價格;新購住房為二手房的,購房金額為房屋的成交價格。
三、享受本公告規定優惠政策的納稅人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納稅人出售和重新購買的住房應在同一城市範圍内。同一城市範圍是指同一直轄市、副省級城市、地級市(地區、州、盟)所轄全部行政區劃範圍。
2.出售自有住房的納稅人與新購住房之間須直接相關,應為新購住房産權人或産權人之一。
四、符合退稅優惠政策條件的納稅人應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合法、有效的售房、購房合同和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後辦理退稅。
五、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應與稅務部門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将本地區房屋交易合同網簽備案等信息(含撤銷備案信息)實時共享至當地稅務部門;暫未實現信息實時共享的地區,要建立健全工作機制,确保稅務部門及時獲取審核退稅所需的房屋交易合同備案信息。
六、本公告執行期限為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稅務總局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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