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望江縣人民法院對被告人曹某梅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進行一審宣判,被告人曹某梅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币15000元。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曹某梅于2012年前後加入“全能神”邪教組織,化名“王麗”,後擔任“全能神”邪教組織望江小區帶領。
曹某梅為發展教徒積極鼓動他人加入邪教組織,出借有“全能神”邪教内容的光碟,并與該邪教組織望江小區其他領導人員,共同組織、領導其他教徒,并制作保管邪教宣傳品。
案發後,公安機關在被告人曹某梅住宅内,查獲“全能神”邪教内容的光盤149個、筆記本15本、“全能神”邪教組織内部通知82張、“全能神”内容白皮書籍6本、“全能神”組織内部往來信件53份等。
法院綜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情節等作出上述判決。
擦亮雙眼 遠離邪教
希望廣大人民群衆勇敢的對邪教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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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覺抵制邪教
倡導科學文明
轉自望江縣法院微信公衆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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