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和直營屬于兩種不同的經營形态。
1、加盟店指的是向總部繳納一筆費用,冠于總部連鎖品牌,與總部保持一種合作的關系。加盟店與品牌總部之間資本是相對獨立的,按照兩者之間拟定的合同規定,不存在資産紐帶,隻是一種公平交易的關系。簡而言之,除了品牌與總部一緻,在門店上的管理自行負責,自負盈虧。不過,如果在經營方面遇到了一些問題,也是可以向總部咨詢的,雙方主要按照合同規定行事。
2、直營店,顧名思義,指公司直接經營管理的門店,按照公司總部的方針、意志經營,并調整内部制度等。直營店隸屬于公司,工作安排幾乎都是由總店安排的,即同一資本所有,總部直接運營、直接管理。
3、兩者優劣勢
作為一種特許的連鎖方式,加盟店與總部經合同明确雙方的權利和義務,與直營店相比較,加盟店的靈活性、自主性及主動性更強。但直營店由總部直接負責,在技術更新、産品研發及推廣等方面更有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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