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我們大家了解伏羲和女娲,是從聽說他們兄妹結婚的神話故事開始的。
唐朝李冗《獨異志》記載:
“昔宇宙初開之時,有兄妹二人在昆侖山,雨天未有人民。議以為夫妻,又自有羞恥心。兄即與上昆侖山,咒曰:‘天若遣我兄妹二人為夫妻,而煙悉合,若不,使煙散。’于煙即合。其妹即來就兄。”
那麼,這樣的神話故事,有什麼樣的現實背景呢?
她又隐含着什麼樣的真實的曆史事件呢?
我們要揭開這個謎底,最直接的方法,就是從他們的名号入手。
伏羲之“羲”,沒有其它含義,字典上直接介紹,就是“指人類的祖先”。
那麼,這個“人類的祖先”是一個什麼樣的“祖先”呢?
“羲”的字形結構是“羊 禾 丂 戈”,說明這個“祖先”——“放牧、種莊稼、以天上挂着的龍為圖騰、尚武好戰”。
那麼,對照我們的考古發現,他不就是我們現在的東北地區興隆窪文化、趙寶溝文化、紅山文化的主人嗎?
我們再看女娲之“娲”,字形結構是“女 呙”。
這個“呙”,原本是“鬲” ,就是由渭水流域馬家窯文化族群所發明的一種陶器。
這種陶器後來演變成鼎,就是專門用來祭祀的神器。
由此可見,“鬲”是馬家窯文化族群的神器,是專門用來祭祀神靈的。
而“娲”由“女”加“鬲”組成,可見她就是馬家窯文化族群的女性祖先,也就是馬家窯文化族群在母系社會的祖先。
另外,“娲”讀“蛙”音,而“蛙”是馬家窯文化族群的圖騰。
所以,女娲就是馬家窯文化族群的祖先,也就是渭水流域仰韶文化之大地灣和半坡類型文化的主人。
那麼,這個考古發現就和我們的神話傳說,有些矛盾哦。
神話傳說,伏羲氏和女娲氏在昆侖山。
而考古發現,他們一個在東北地區,一個在渭水流域。
這麼遙遠的距離,他們是怎麼成為“兄妹”,又是怎麼結為夫妻的呢?
别忙,我們進一步觀察,還真的發現,這東北地區的伏羲氏,和渭水流域的女娲氏,還真有成為“兄妹”的可能。
玉玦,是興隆窪文化、趙寶溝文化、紅山文化中典型的玉器。
這種玉玦一般都有一個小洞。
這個小洞是做什麼用的呢?
就是用來穿繩,使玉玦能夠挂在人的耳朵上用的。
那麼,玉玦挂在人的耳朵上起什麼作用呢?
對于一般人來說,它就是一件裝飾品,好看。
但是,對于祭師來說,它就不是一件裝飾品,而是祭師與神靈溝通的一種方式。
我們在《山海經》裡,就反複讀到“珥兩黃蛇,把兩黃蛇”,或“珥兩青蛇,把兩青蛇”的介紹。
這種“珥蛇”,就是一種與神靈溝通的方式。它就是把蛇——神靈挂在祭師的耳朵上。
而不管是珥蛇,還是珥魚,還是珥龍,神靈各有不同,與神靈溝通的方式,卻都是一樣的,都是“珥”。
我們在仰韶文化之半坡文化遺址中,就也發現了這種與神靈溝通的方式。
那麼,盡管一個在東北地區,一個在關中地區,一個是以龍為圖騰,一個是以魚為圖騰,他們卻有一個共同的與神靈溝通的方式,這難道不是說明,他們具有共同的文化基礎,也就是具有共同的血脈源流嗎?
而我們的史籍記載,與考古發現還有區别的就是,伏羲氏是“蛇身人首”,女娲氏也是“蛇身人首”。
那麼,為什麼他們都是“蛇身人首”呢?
或者說,為什麼他們都曾經“蛇身人首”呢?
我們再研究伏羲氏,發現他有多個名号,比如:“結網罟以教佃魚,故曰宓犧氏”,“養犧牲以庖廚,故曰庖犧”。
那麼,宓犧、庖犧、伏羲三個名号的内涵是完全相同的嗎?
顯然是不完全相同的。
宓犧、庖犧、伏羲是同一個部族,但是,他們具有不同的時代,具有不同的地域環境,也具有不同的生産與生活方式。
他們這個部族的母族是華胥氏。
華胥氏“履大人迹于雷澤,而生庖犧于成紀”。
成紀,就是現在的甘肅天水秦安地區,也就是仰韶文化之大地灣類型文化的發源地。
所謂的“履大人迹于雷澤”,其實就是說明華胥氏是生活在雨水充沛、湖泊衆多的漁獵時代。
華胥氏首先是學會制作漁網,從而轉變成宓犧氏。
宓犧氏又學會了種植與養殖,于是分化成庖犧氏和女娲氏。
庖犧氏就離開成紀地區,到以昆侖山為核心的北方草原,變成了遊牧民族。
而女娲氏則繼續留在成紀,“代宓犧立”。
後來,庖犧氏的一部分在東北地區落地生根,成為半農半牧的民族,經常向中原地區進攻,這就成為了伏羲氏。
所以,伏羲氏和女娲氏是“兄妹”,一點不假。
那麼,他們為什麼後來又“結婚”了呢?
因為,他們一個由北向南發展,一個由西向東發展,最後在中原相遇,從而重新融合為我們今天的中華民族。
這不是他們“結婚”了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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