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古代,“滴血驗親”的真人真事不少!最聳人聽聞的要算南北朝時,梁武帝“兒子”蕭綜的驗親故事。
滴血找爸爸
據說,蕭綜的母親吳淑媛曾得幸于南齊第六代皇帝蕭寶卷,之後再得幸于梁武帝時已經是有孕之身。七個月後,梁武帝“喜當爹”,給兒子取名為綜。
圖 | 梁武帝
此後,宮中議論紛紛傳言蕭綜并不是梁武帝的親生兒子,長大後的蕭綜也對此疑心重重,于是他決定......
在一個夜黑風高的晚上,幾個黑影從皇城中飛出,一直跑到荒野之中,找到了一座墳墓,拿着鐵鍬奮力地挖,終于把裡面的棺材挖了出來。
他們并不是普通的盜墓人,領頭人正是蕭綜!
他挖開齊王墓後,滴血于骨,果然沁入!蕭綜感到天地倒轉,失魂落魄地回家。
圖 | 蕭綜
但此時蕭綜依然對滴血之法有所懷疑,所以他回府後做了一件更加奇葩的實驗:
蕭綜狠下心,把自己剛出生不久的親生兒子殺掉,埋葬數日後又令人挖出取回,再将自己的血滴在骸骨上,血再次沁入。
蕭綜才終于确信了自己的真實身份。
關于滴血尋父,《南史·孝義傳》裡也有記載,南朝時期,吳興(今浙江湖州一帶)貧民孫法宗的父親死于海中,他一心要找到父親的骸骨入土為安。
便操刀沿着海岸尋找,見到枯骨就割破手臂以血滴骨。
就這樣找了十餘年,直到雙臂都被割得體無完膚,仍舊沒有找到。
“滴血驗親”到底靈不靈?
滴血認親,在曆史上由來已久,不僅确有其事還具體的分為兩種形式:“滴骨法”與“合血法”。
在古代司法工作中,“滴血認親”也有迹可循。
宋代,大名鼎鼎的司法官宋慈的《洗冤集錄》中,就将“滴骨法”正式收錄在案,作為實踐工作中的法則。
另外還有“合血法”:将被檢人的血液滴在水中,有血緣關系的相凝,反之則不凝。這同樣被運用到了司法工作中。
清代刑部官員王明德在《洗冤錄補》中提到,夫妻合血更靈驗,因為夫妻“其有生之前,相感以氣,是以身死之後,亦無不複還本來”。
而實際上,根據當代醫學角度來看,不論是“滴血法”還是“合血法”都是沒有科學依據的。
滴血法:
隻要骨膜朽損,不管什麼血都能沁入;骨膜完好,親屬滴血也不會吸收。
合血法:
根據現代醫學,且不說親子之間的血型未必相同,即便是不同血型的血液滴在水中,也有可能相凝,因此并不可靠。
其實,古代也早有人對“滴血驗親”之法産生了懷疑,還有奸猾之徒發明了蒙混造假的方法:
生血見了鹽醋則不凝,所以有人驗親之前,用鹽醋擦拭器皿控制驗親的結果。
那為什麼,“滴血驗親”在古代有這麼強大的影響力呢?
根據“滴血驗親”出現的時間,可以找到一些端倪。
孝親至上讓“滴血”靈驗?
“滴血認親”出現在漢末,漢代尊崇儒術和孝道,漢晉時期出現的“二十四孝”故事不乏有齧指痛心、刻木事親等超乎常理的情節,在社會中廣泛流傳。
以孝治國的思想影響下,“滴血驗親”也不足為奇了。
除了人文因素的影響,科學發展的限制也是造成“滴血認親”盛行的原因。
古人隐隐約約的意識到,血液中隐藏着某種神秘的遺傳密碼,但是由于科學技術的限制,先民們并沒有弄明白血液的真相。
而在孝親至上的社會大背景下,“滴骨法”“合血法”中都包含了對親情能量的幻想。
在古代司法工作中依賴“滴血”來推斷、審理案情,今日看來是荒謬至極,但在當時的社會背景下,又何嘗不是一種對親人骨血必然融合的美好想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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