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真人認證,我在小程序裡申領了自己的電子身份證,很是高興。它有卡片證不具備的很多優點。可是略微一看,就不禁一聲歎息,電子證又新造了幾個錯誤和問題!
其所以說“又”和“新造”,是因為二代身份證面世十多年來,就一直有其上存在四個錯誤、五個錯誤、七個錯誤和沒有錯誤的熱議。
我無意翻炒這樣的老話題,但對電子證上又出新問題,還是想略微說幾句。
電子證對應的是二代卡片證。比較電子證和二代卡片證會發現,電子證上有不少區别。一些區别不難理解,比如一般手機屏幕的寬度都比卡片證小,電子證的排版自然要作些變化。但是,文本上的一些文字變化就無法讓人理解了。
問題就出在文本變化和正背面排列次序上:(1)把原來的“公民身份号碼”改為“公民身份證号”,是錯誤的。(2)把“民族”後邊原來的“漢”改為“漢族”,值得商榷。(3)把國徽面排在人像面下,不妥。
卡片式二代身份證樣式(網絡截屏)
作者的電子身份證
咱們一個一個看。
(1)把原來的“公民身份号碼”改為“公民身份證号”,是錯誤的。
與卡片證比,這裡是加了個“證”字,去了個“碼”字。這是電子證與卡片證的最大差别和電子證上出現的最大錯誤。
專家原來诟病的身份證“錯誤”中的重要兩條是:1)身份證正面(國徽面)印的是“居民身份證”,而背面(人像面)印的是“公民身份号碼”,“公民”和“居民”不一緻不對;2)應該是“身份證号碼”而不是“身份号碼”,即應該是“證”的号碼而不是“身份”的号碼。
後來,有人對這兩條給予了有力反駁,認定:1)“居民”身份證上印“公民”身份号碼不矛盾;2)“身份号碼”無錯,證上印的就是身份(人)的号碼,在證上沒有專門的證件編号時身份号碼也可以同時作為證件号碼。
兩種對立的觀點誰對誰錯,這裡不予讨論,文末附有相關幾篇代表性文章的标題,感興趣者網上一搜即可看其詳細。這裡要說的是,電子證這一改,造成了兩個新問題。
一是生造了個“公民身份證”。身份證的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注意,這裡是“居民”,不是“公民”。因此,可以說中國根本就沒有“公民身份證”,隻有“居民身份證”,用以“證明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内的公民的身份”(見該法第一條)。
不知道電子證系統怎麼能造出個沒有法律依據的“公民身份證”。隻有法律上确認了用“公民身份證”,才可以這樣寫。再說,身份證的正面還是“居民身份證”,背面為什麼要弄個“公民身份證”,弄出“兩‘民’證”呢?莫名其妙。
二是把“身份号碼”改為“身份證号”不必要。“号碼”簡化為“号”當然無所謂。但卡片證不改“身份”号碼為“身份證”号碼,電子證此處也就應該跟卡片證保持一緻,沒必要改。
我找到了一張其家長新辦的幼童身份證的照片,顯示二代卡片證的體例一直沒有任何變化,跟十幾年前一樣。
新辦的幼童身份證
退一步講,即使有關方面認定原來的卡片證上“身份号碼”應改為“身份證号(碼)”,電子證也不應該以“公民身份證”這樣的新錯誤來糾正舊錯誤。
(2)把“民族”後邊原來的“漢”改為“漢族”,值得商榷。
微觀上講,“民族”後邊寫“漢”或“漢族”都可以。但是,從一代證開始,二代卡片證同樣,“民族”後邊都寫的是不帶“族”字的民族名稱“漢”,不是多一個字的“漢族”。因此,從電子證應與卡片證一緻的角度講,還是不要把“漢”改為“漢族”。
如果是卡片證也這樣修改,或者是電子證系統有意要改掉卡片證的問題,完善整個文本,把“漢”改為“漢族”當然可以。但是,未見有這樣的官方說明或媒體報道,也沒發現電子證上有其他的正确的完善性修改,比如專家講的應該把措辭不準确的“出生”改為措辭準确的“出生日期”,把有效期限從比規定多了1天的“2007.06.30—2027.06.30”,改為準确符合20年規定的“2007.06.30—2027.06.29”。
(3)把國徽面排在人像面下,不妥。
電子證是讓身份證的國徽面(正面)和人像面(背面)在手機上同屏顯示,避免了二代卡片證的一個大弊端:身份信息和證件有效期限信息分别印在證件的背面和正面(一代證則在同一面,即人像面),複印的話必須印兩次。這被指為二代證在設計上的最大敗筆。
由于這個敗筆,因“多複印一次”,全國每年的身份證複印費總計就得增加數億甚至十數億元,算上耗時成本則損失更大。我猜想,責任人恐怕會因這個敗筆給社會造成巨額損失而内心終生難安。這也許是社會上對身份證幾大“錯誤”争得轟轟烈烈,卻總是不見責任方出來澄清的原因。
所以,電子證正背兩面放在一屏就讓人特别欣喜。隻是,它把證件背面(人像面)放到了上面,把證件正面(國徽面)放到了下面。應該是倒過來,正面在上背面在下,“國前人後”才對。當然,現在這樣并不影響使用,隻是不妥。
身份證也是由國家設計制作的國民名片,人人使用,備受關注是理所當然的。二代卡片證弄出那些真正屬問題的“問題”和至少有問題嫌疑的“問題”,應該引起電子證設計制作者的足夠重視,怎麼可以讓電子證再出新問題呢?
附文:
二代身份證上沒被說過的一個老問題
十幾年來,人們所指出的二代身份證上的“問題”或“錯誤”,綜合起來,主要是七條:(1)證件有效期限信息和證主身份信息分别印在正、背兩面,不合理。(2)正面是“居民身份證”,背面是“公民身份号碼”,“居民”、“公民”不一緻,不對(這一條已被否定)。(3)“身份号碼”應為“身份證号碼”(這一條也已被否定)。(4)用“出生”不準确,宜改為“出生日期”。(5)證件所标注的有效期限比法定多了1天(比如 “2007.06.30—2027.06.30”,是整20年零1天,不是規定的整20年)。(6)長期有效證件的期限标注(比如“2018.02.27—長期”)中,使用“長期”一詞不對(“長期”指的是一段時間,不是指一個時點,不是指終點日)。(7)“身份”應改為“身分”(這一條存在争議,一種觀點認為本來應該用“身分”,“本分”的“分”,但因為身份證已經這樣錯了幾十年不再好改,現在就隻好和最好以非為是,免得引起更多的混亂)。
除上述七條外,還有人提出一些其他“問題”。比如有人指出用“住址”也不夠确切。他們說,現在身份證上面的“住址”,是辦證時的住址,而實際住址可能在辦證後不久就變化了。再比如,有人說,有的少數民族有名無姓,因此,用“姓名”也不夠确切,不能準确涵蓋全面情況。
對于以上,咱們都不多讨論。本文要說的是一個好像沒人說過的問題:“民族”後邊的“漢”字離前面的“族”字太近。
這個問題早就存在。可能因為現在我是在幼童的新證上看到,這個老問題看上去就更加明顯。它跟把本應印到一面的重要信息印到兩面性質類似,也屬排版問題。
咱們看左上方那一塊,藍色印刷的“姓名”“性别”“出生”“住址”四項,後面黑色印刷的第一個字離前面的後一個字,即離“名”“别”“生”“址”四字,各自都較遠且應該說距離基本一緻,看上去是比較整齊的。而“性别”右邊,跟“性别”兩字顔色、字體、大小一樣的“民族”這一項後,黑色的“漢”字卻離“族”字很近,距離大概是“女”到“别”之間的一半,跟其他四項不一緻,看上去相當别扭。
為什麼要弄出這種内容屬同類項,排版卻不一緻的問題呢?實在是想不出有什麼正當理由。
如果跟“性别”等四項一樣留空排民族名稱,“民族”後面現在的空間,按下下行“住址”後面排滿後的最後一個字算,可以排5個字。而據最新版《新華字典》附錄,我國56個民族中,民族名稱最長的是兩個,即柯爾克孜族和烏孜别克族(境外的稱烏茲别克族),不算“族”字都是4個字。就是說,“民族”後邊不存在排不下長民族名稱的問題,沒必要讓“漢”字往前擠。
當然,這種版面瑕疵并不是什麼大問題,不影響理解和使用。不過,身份證這種全民性“國證”,16歲以上國民基本人手一張,16歲以下很多也有。如果我們承認,這種全民性國證除了具有作為證明的核心功能外,還是天然的國民名片,并且免不了具有對國民的審美教化作用,那麼,就不應該忽視它的版面瑕疵問題。
應該正是注意到了這一點,有關部門在“放管服”内容中納入了身份證辦理,其中就包括“多拍優選”這一條。就是說,在辦證時群衆如對所拍身份證照片不滿意,可以申請重新拍照3次,從中選用其最滿意的那張。這顯示了群衆的審美需求和有關方面的積極回應。那麼,在身份證上不讓民族名稱偏離美觀協調的版面位置,也應該是有關方面的責任。
附:讨論身份證“錯誤”的5篇代表性文章的标題
◇二代身份證被《咬文嚼字》主編指出四處語病
◇身份證4個“錯誤”被清華教授指出
◇身份證豈可一錯再錯?
◇身份證“錯誤”四辯
◇身份證上沒有語文差錯
(這些文章是通過百度、今日頭條或微信搜索到的,其中後3篇最初發表于紙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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