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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汽車倒閉了押金怎麼退

汽車 更新时间:2025-01-07 02:39:19

近日,南方都市報刊發了多篇關于“共享汽車安全”的報道,引發社會廣泛關注,其中車輛自燃、刹車失靈、系統故障等質量問題,以及酒後駕車、肇事逃逸等違法違規行為,也引發了消費者、社會對共享汽車監管的讨論。

共享汽車倒閉了押金怎麼退(不退押金有企業跑路)1

南都記者日前采訪了珠海市交通運輸局、珠海市交警部門、珠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上述部門均表示,共享汽車的運營,不在其監管範圍。

同時,共享汽車押金難退的問題也日益凸顯,日前,一則“盼達用車頻被曝退押金難,共享汽車是繼單車後又一個坑?”的新聞引發了網民熱議,共享汽車企業跑路,廣大用戶押金無法退還,用戶權益如何得到保障?在這一方面,也沒有監管部門對共享汽車行業進行約束。

共享汽車倒閉了押金怎麼退(不退押金有企業跑路)2

行業現狀:有企業跑路了,已無法退押金

根據相關媒體報道,共享汽車在不少城市因缺乏監管,滋生出“亂象”。其中,如南昌市,共享汽車數量已超過2000輛,但南昌市五部門均表示,共享汽車不屬于他們的管轄範圍。汽車數量越來越多,監管職責搞不清楚,有相關人士告訴記者,“通常來說,共享汽車作為汽車,屬于南昌市交通管理局管理,但由于共享汽車是通過線上預訂用車的,這又屬于網約車的範疇,應該由南昌市交通運輸局管轄。但截至目前,南昌市還未出台相應的文件,這也導緻了暫時還沒有具體部門牽頭管理共享汽車。”

近日,記者在“黑貓投訴”網站看到,曾經在珠海大街小巷随處可見的“LeoCar”共享汽車,已經被諸多消費者投訴,“599元的押金遲遲未能退還”,投訴量約500條,“LeoCar”官方均沒有給出回複,消費者的退款申請也一直是“處理中”。

共享汽車倒閉了押金怎麼退(不退押金有企業跑路)3

有消費者在網站留言,“因為在珠海工作,為了出行方便,所以2018年底注冊了‘LeoCar’,但是今年3月以來,發現整個市區服務點都處于‘無車可用’的狀态,從3月18日開始申請退押金,截至5月8日仍未收到。”該消費者還表示,曾經聯系客服,客服稱:“退押金不是客服的事,與他們無關。”該消費者寫道:“我們這些消費者該找誰要回屬于自己的押金?”

記者了解到,今年5月,交通運輸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銀保監會6部門聯合印發了《交通運輸新業态用戶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簡稱“管理辦法”),對包括共享汽車在内的交通運輸新業态用戶資金收取、開立專用存款賬戶存管,以及建立聯合工作機制強化監管等方面作出了具體規定,從源頭防範用戶資金風險、加強用戶權益保障,促進交通運輸新業态健康穩定發展。據了解,該“管理辦法”于6月1日起施行。

這些已經租不到車的消費者,究竟能不能順利讨回押金?正在運營的企業資金鍊是否健康,會不會重演共享單車式“崩盤”?有消費者表示,希望監管部門早日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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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監管:廣州深圳各不同,發展應結合實際

記者從公開報道獲悉,廣州市共享汽車的主管部門為廣州市交通委員會,并于去年印發了《關于促進廣州市小微型客車分時租賃行業規範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廣州指導意見”),廣州市交委相關負責人對“指導意見”進行了解讀。

共享汽車倒閉了押金怎麼退(不退押金有企業跑路)5

“首先,所謂小微型客車分時租賃,即平時所說的‘共享汽車’。”針對共享汽車的安全性,該負責人表示,企業需具備身份查驗所需的設施設備,通過技術手段落實承租人身份查驗和實際駕駛人核驗制度,監控車輛實際駕駛人與承租人的一緻性。

“廣州指導意見”提出,平台經營者應确保向承租者提供符合安全行駛條件以及技術性能良好的車輛。同時,鼓勵平台經營者安裝駕駛員視頻監控系統,使用人臉識别、指紋等生物特征數據進行注冊管理、實際駕駛人核查和駕駛行為監控。

據媒體公開報道,“廣州指導意見”鼓勵政府機關利用共享汽車公務出行。同時,《廣州指導意見》提出,鼓勵政府機關、公共機構和企事業單位充分利用内部停車場資源,規劃建設新能源汽車專用停車位和充換電設施,并與客車分時租賃平台經營者合作,提高充電樁使用率。同時,支持利用客車分時租賃公務出行。

據悉,2017年4月,深圳有媒體曾刊發《共享汽車目前不宜大規模推廣》的報道,其中深圳市交委公共交通局相關負責人認為,深圳作為高密度的超大城市,道路空間資源非常緊缺。結合深圳實際情況,應堅持公共交通優先發展戰略,适度發展出租汽車,規範引導個體機動化車輛的合理使用。

該負責人表示,分時租賃作為一種個體機動化出行方式,在全市範圍大規模發展将勢必大量占用有限的城市交通資源。“我們鼓勵集約化出行方式和資源共享,不僅是共享交通工具,更重要的是共享有限的道路空間資源,提高道路的利用效率。因此,應促進分時租賃适度、規範、有序發展。”

今年4月南方都市報曾刊發了《在深運營共享汽車約2000輛,深圳交通部門消委會回應行業亂象》的報道,其中提出,在監管方面,《深圳市汽車租賃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中提到,分時租賃經營者應當向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進行經營主體備案和車輛備案,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定期對租賃市場進行交通影響評估,在此基礎上提出分時租賃發展計劃,分時租賃新增指标無償分配。據悉,截至目前該征求意見稿尚未落地。

采寫:南都記者 王靖豪

實習生:洪曉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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