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國務院明确要實施緩繳社會保險費的政策以減輕企業的壓力。4月28日,人社部辦公廳和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聯合發布了《關于特困行業階段性實施緩繳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的通知》。進入5月份,各個地方開始陸續落實。社會保險費究竟是如何緩繳呢?我們個人如何利用政策做到利益最大化呢?
社會保險費緩繳的時間段。緩繳社會保險費隻是涉及到五個行業,即餐飲、零售、旅遊、民航、鐵路公路水路運輸行業。
實際上,我們所說的社會保險費緩繳主要涉及到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和失業保險,不包含基本醫療保險,有關緩繳的時間也是不一樣的。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緩交的所屬期是4~6月份。按照各地的落實文件,如果是4月份因為政策沒有到位,已經繳納了養老保險,緩繳時間可以順延一個月,即5月份到7月份可以緩繳。如果企業的資金緊張,甚至已經繳納了4月份養老保險的企業,可以申請退回4月份的養老保險費。
像工傷保險和失業保險,緩繳時間是2022年的4月份至2023年的3月份,一樣也是可以緩繳的。
對于以個人身份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來說,并沒有相應的五個行業要求,由于其不涉及到工傷和失業保險,養老保險緩繳時間是2022年全年。
如何才能實現利益最大化?社會保險費的緩繳原則上應當在到期之後的一個月内,将緩繳的社會保險費一次性繳納完成。
比如說企業緩繳養老保險費是于6月份到期,那麼應當是7月份及以後就需要每月按時繳費了。是但是7月份除了正常應繳的養老保險費以外,還應補繳前面4~6月的養老保險費。
現金流是企業的生命線,如果要求企業一次性繳納4個月的養老保險,真的也是不小的負擔。不過,國家給予的優惠政策是可以在2022年底以前将欠繳的三個月養老保險費補繳上,在這期間是不收任何滞納金的。
因此對于企業來說,可以合理安排今年的現金流,用三個月的養老保險費創造出更多的效益。但是在年底以前,應當做好相應的補繳計劃,否則之後補繳要繳納每日5/10000的滞納金的。
對于靈活就業人員來講,今年的優惠政策跟2020年一樣。今年停繳的養老保險費,可以在2023年申請補繳,但是要選擇2023年的繳費基數。可是大家一定要搞清楚,盡管我們将養老保險拖到2023年12月底以前繳納是利益最大化的做法。但是,由于2023年繳費基數的下限将會出現變化,我們還是個人考慮好這一年緩繳的養老保險費能不能給我們創造相應的繳費基數下限提升幅度帶來的收益吧。
比如說,江蘇省2022年(臨時)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下限是4250元,如果明年繳費基數下限再增長8%,那麼明年繳納今年養老保險費就不再是10,200元,而是11,016元,增加了816元。在養老金待遇沒有太大區别的情況下,說實話靈活就業人員還是在今年年底把當年養老保險繳費補上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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