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架是一門高深的藝術。對這一點,中國人常常有一種誤會,以為吵架難登大雅之堂。
但在西方,吵架是關系到國計民生的大事。西方國家議會經常開得既不勝利又不團結,經常吵架,于是總結出了許多吵架的門道。
其中,尤其以英國議會吵得優雅、有藝術性。在吵架這事上,壹讀君(yiduiread)覺得可以借鑒一些英國佬的經驗,怎樣面帶微笑跳着舞把對手嗆得啞口無言。
能動手盡量不吵吵的值班壹讀君丨小四
讨厭我的人多了你算老幾
學識是吵架的基礎,利益紛争決定了戰争的兇猛程度。要是有一位主持人、十幾條規則加成百上千的觀衆,那就更精彩了——壹讀君(yiduiread)最佩服的吵架專業戶就是一些國家的政治家們。
當然,肯定不是我們身邊的某些國家地區。他們吵架時動不動就紮成一團,情到深處上桌子抓頭發也是家常便飯,要是故意把衣服撕破了該有多尴尬呀……這種不純潔的畫面,壹讀君(yiduiread)從來都是放到最大,狠狠盯着批判一番。
△衣服已被抓住,請打馬賽克
但有技術含量的架,不是這麼吵的。
比如今年1月底,英國下議院開會讨論“脫歐”問題時,有個不錯的開頭,工黨領袖科爾賓正打算講自己最近在歐洲的所見所聞:
“啊,那個,我上個星期,在布魯塞爾,會見歐洲領袖和社會主義政黨黨魁時……”
會場的某個角落突然飄出一聲:“你是誰?”
可憐的工黨領袖當時就懵B了。是,這位兄台在黨内一直默默無聞,沒什麼光榮政績。保守黨及時抓住痛點,嘲笑科爾賓竟也能代表工黨辯論,真是一點面子也不給。
在貌似優雅文明的環境下,越講究資格和本分。說話的資格和存在的資格是并存的,一個人連說話的資格也沒有,就隻能鑽到地縫裡——這叫釜底抽薪。
于是,會場内響起笑聲、噓聲,持續了足足30秒。
不過,要是哪天你被别人釜底抽薪了怎麼辦?
向來講理的法律界有一句格言:當事實對你有利時,多強調事實;當法律對你有利時,多強調法律;當事實和法律都對你不利時,把事情攪渾。
就在工黨領袖nobody被質疑後的第二天,卡梅倫在下議院談減少政府财政預算的影響時,也被人擺了一道。
卡梅倫正在講話,一名工黨議員突然大喊:“問你媽!”——悲劇的是,卡梅倫他媽在這個議題上,恰恰站在了兒子的對立面。把“母子”這層關系強調出來後,免不了引來一番唏噓——你看這個不孝子。
卡梅倫畢竟見過大場面,面不改色來了招順水推舟:“我知道我媽會說什麼。她的視線會繞過公文箱,然後說‘穿件像樣的衣服,系好領帶,還要唱國歌!’”——諷刺的還是工黨領袖nobody平時打扮不體面、國家活動中不唱國歌的事兒。
這跟議員問候卡梅倫的媽有什麼關系?
一毛錢關系也沒有。卡梅倫的回應是說給在場所有人聽的,大家都懂這個梗,會哄堂大笑——這就是撒潑打滾和稀泥的打法,當一切都對你不利時,就把鍋甩給别人。
另外,回複中最重要的一句話是“我知道我媽會說什麼”,這是硬派女子吵架時最常用的招式——“我知道,你早就看我不耐煩了!”、“我知道,你們倆不是一天兩天了!”、“你别以為我不知道……”
對對對,你比壹讀知道都知道。
幾條實用規則,卻對付不了特殊物種
英國政客在議會上抨擊對手的傳統由來已久,上述兩例還算是講文明有素質。下面講到一些高污詞彙,有用處的同學趕緊拿本來記。
1988年,工黨議員班克斯辱罵撒切爾夫人是“帶着性饑渴的、蟒蛇般的敏感行事”(acting with the sensitivity of a sex-starved boa-constrictor),議員斯金納把對手形容成“華而不實的賤人”(pompous sod),接着又補刀“收回‘華而不實’,但‘賤人’不收回”。1995年,時任首相梅傑抨擊對手布萊爾是個“呆子”(dimwit),布萊爾則反擊梅傑是“最弱鍊”(weakest link),諷刺他對團隊的微薄貢獻。
原本西服革履、人模人樣,卻在公堂之上口出粗鄙之語,為此,英國議會幾十年來不斷細化辯論詞彙的禁區,包括不能攻擊對手說謊、動機不純,還把涉及人身攻擊的侮辱性詞彙歸類為“非議會語言”,比如懦夫(coward)、鼠輩(rat)、叛徒(traitor)、流氓(hooligan)等等。哪些詞能說哪些詞不能說,由下議院當庭議長裁定。
然而,“敏感詞”們并沒有降低辯論的激烈程度,反而逼迫政治家們不得不絞盡腦汁苦練“嘴炮”,讓語言更具想象力。
大多數人沒機會去英國下議院發飙,也很難達到在交鋒中抖機靈的高境界,但起碼得學會分析對手到底說了啥。壹讀君(yiduiread)這就把最近學到的“講道理基本法”貼出來,方便大家使用。
所謂講道理,就是論證别人在撒潑而你很優雅的過程,好的論證基本要符合這五條:
1.組織良好的結構;
2.前提與結論的真實性相關聯;
3.前提對理智的人來說是可以接受的;
4.前提足夠支持結論之真實性;
5.前提對各種可以預見的異議構成有效的反駁。
好像有點太學術了。
任何一種說法想要站穩腳跟,總得有一些常識性的、廣為接受的說法來支撐,但從常識到結論,總得一步步推理歸納吧,而每一步推理歸納又得相互關聯且合情合理,否則還有什麼道理好講。
其實一點都不難,舉個栗子:
放假回家,父母催婚:“你們在一塊兒這麼久了,感情也不錯,該結婚啦!”這是家長的常用邏輯,但“相愛”就得結婚嗎?按常理來說,結婚的兩人當然要相愛,但戀愛和婚姻的差别在于,婚姻在“相愛”之外又多了很多擔負。所以,僅僅相愛是不能充分推導出結婚的必然結果——這番論證說的是,你的理由看起來有理,但實際上就是扯犢子。
well done(完蛋),父母就再也不會催你結婚了。
不過,更多時候,人與人之間的分歧并不出現在論證的過程中,而是在論證的前提上。本來,前提應是都認同的常識,但如果對峙的兩個人在“牙膏應該從中間擠還是尾部擠”、“上完廁所後馬桶圈是應該蓋上和立起來”以及“吃完飯後先刷碗還是先刷筷子”等關乎價值觀的問題上産生了分歧,對方還是和你有親密關系的特殊物種,壹讀君(yiduiread)表示,還是舉手投降吧。
再好的辯駁也敵不過一句“哔——”
做人呢,最重要的是開心,吵架呢,并不是一件優雅的事,所以呢,不要妄想全身而退。如果深陷泥潭,那重點就是讓對方看起來比自己醜,有力量的話語其實都是簡短的。當對方引經據典、洋洋灑灑、邏輯嚴密一通後,最有力的回應其實就是一句“哔——”
情緒和攻擊性詞彙下的應激反應,更能興奮人的神經,激發戰鬥力。
上面講到,女朋友一通“我知道,我知道,我全都知道”後,殺傷力最強的莫過于一句擲地有聲的“呸!”,當然,餘音過後,感情就over。壹讀君(yiduiread)鼓勵想分手的人盡情使用。
這一點古人也很認同。亞裡士多德把修辭分為3類:法庭判斷的修辭(主要發生在法庭上,包括指控和辯護)、表露真情的修辭(主要發生在儀式上,比如贊揚或譴責)以及我們商讨辯論的修辭。一個人在公開場合演說時,可以展示具有邏輯說服力的論點、争取聽衆對其品質的信任感并喚起聽衆的某種情緒,也就是邏輯、性格和情緒這三種方式使聽衆的判斷有利于自身,因為這三者正對應了人們相信的三種事物:智慧、美和良好的意願。而順應了邏輯、體現了性格且拿捏準了情緒的“哔——”就成了王冠頂端的明珠,當然一定要有理有據有所指,否則難登大雅之堂。
比如英國議會吵架時就引經據典讀毛選,效果出人意料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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