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通訊員 杜澤文 向心力)想到隻有兩站路距離、5分鐘車程,汽修工楊師傅抱着僥幸心理開車出門了,結果被處以罰款200元記3分的處罰。
5月16日上午11時,武漢硚口區交通大隊三中隊警長餘小松、輔警陳勇在漢西路攔下一輛未安裝車牌的小車,檢查中發現,駕駛員和車的各項手續都正常,但兩塊車牌,卻被随意擺放在駕駛台的前擋風玻璃上。開車的楊師傅并不是車主,而是附近一家汽車修理廠的工人。
經了解,該車已被原車主轉賣,新車主要求過戶前,車在修理廠要好好整理一番。現在車子煥然一新,雙方約好去辦手續,老闆就派楊師傅把車送過去。
楊師傅想,修理廠離交易市場大約兩站路,開車5分鐘就到,現在把車牌裝上,到那邊又要卸下,沒必要那麼麻煩。就因為這個僥幸心理,結果被民警處以罰款200元,一次記3分的處罰。
交警提醒:車輛上路必須按規定安裝好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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