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曾經教書育人龐大的農村教育的主力軍,中國教師的補充力量——民辦教師,早已結束了教書和種地的“兩栖”生活,于上世紀末期,在所謂的“清退”“政策”下,完全退出了中國教育的舞台,已成為一個曆史的“名片”永遠的留在人們的記憶中。
曾經的民辦教師在耐心的為學生上課
眼下,他們這些人大都過了“天命”之年,更多的已是老甲或古稀的老人,即将或已經面臨老年生活的保障問題。哪裡知道,本該是農村的救助對象,隻是因為他們有着“教師”閃亮的光環,總是被遺忘在社會的一角,在貧窮的境況中煎熬着。
那些被稱為原民辦教師者,是沒有搭上“民轉公”這趟“班車”的“同一戰壕裡戰友”的現在的稱呼。就這也有代課教師的說法。教人【2011(8号)】《關于妥善解決中小學代課教師問題的指導意見》終于出台了。甘肅等許多省市也相繼發出了落實代課教師的文件。
原民辦教師的問題,最早在教人【1992(41号)】《關于進一步改善和加強民辦教師若幹問題的意見》及國辦發【1997(32号】《關于解決民辦教師問題的通知》有所提及。在所謂的“優化教育結構,提高教師整體素質”的宗旨下,甘肅省将1984年12月31日之後任教的民辦教師界定為“計劃外”。從此,被劃出線的他們成了“清退”的對象。被迫離崗本就稀裡糊塗的,還談何獲得“一次性經濟補償金”?更不必說合情合理地解決他們繕後的問題。以至使原民辦教師的問題成了曆史性遺留下來的。
被清退的民辦教師
原民辦教師的養老問題,在他們的不斷努力和有心人士的呼籲下,才迎來了原民辦教師養老補貼的“春天”。
盡管這個“補貼”每月也就是每一年教齡的或8元,或10元,或20元,要真正的領錢到手還是有一定的條件的(以我所處的甘肅省為例):
代課人員的身份認證。領取對象是建國後到2003年12月31日以前經縣級主管部門聘用,曾在農村中小學崗位上代課連續5年(含5年)以上,凡年滿60周歲,離開教學崗位後再未被企事業單位錄用的代課人員;向原任教學區提出書面申請,寫清工作經曆,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和原始證件,民辦教師任用證、任用和辭退文件、工資表、獲獎證書、各階段教師花名冊、會議記錄、課表、點名冊、當年農村社員工分手冊、領取工資憑證、原任校長或教師當時的工作筆記(若時間特别久遠,至少要有三名在職或退休教師作證,并由證明人所在(或原單位)加蓋公章,以此認證為原民辦教師。
甘肅省發放原民辦教師補貼文件截圖
代課教師,即原民辦教師的補貼領取時間。養老補貼是達到60周歲之後才能按季領取。
如果你是原民辦教師,領取養老補貼又是怎樣的條件?歡迎曾經的同行相互交流,共同關注原民辦教師的養老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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