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本人疏忽,駕駛證有效期失效,到期日期是2020年10月7日。27日駕駛車輛被交警盤查,處罰結果是:扣車并罰款1000元。說真的直到被交警查才知道是駕駛證逾期,有多少人像我一樣知道車輛審驗日期,卻不記得駕駛證具體到期日期?
被判“無證駕駛”好像有點冤枉,駕駛證逾期不代表我的駕駛技術就沒有了吧?就好像殘疾證過期不代表不殘疾了吧,要是這樣那些殘疾人都希望證件過期。後面查詢了無證駕駛和有證駕駛過期處罰區别如下:
無證駕駛處罰:罰款200-2000元,可并處15天以下拘留。
駕駛證逾期駕駛處罰:罰款200-2000元,可并處15天以下拘留,車輛扣留。
兩者的區别好像無證駕駛處罰要輕一點,不需要扣留車輛。
第二天馬上去換證,這一次是永久有效。作為一個22年的老司機都容易忽視的問題,希望大家不要忽視,看看自己的證件日期。
最後問下大家,有多少人駕駛證過審被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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