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6月27日電 (記者車柯蒙)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從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符合相關規定的居民個人需要辦理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事項。
根據公告,2021年度終了後,居民個人需要彙總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所得的收入額,減除費用6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後,适用綜合所得個人所得稅稅率并減去速算扣除數,計算年度彙算最終應納稅額,再減去納稅年度已預繳稅額,得出應退或應補稅額,向稅務機關申報并辦理退稅或補稅。
6月接近尾聲,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彙算即将截止,還沒有辦理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的,快按照這份個稅彙算手機APP操作指南操作起來吧。
年度彙算期間可以享受哪些稅前扣除,一張圖帶你快速了解政策“紅包”。
策劃:車柯蒙 制作:徐紫薇
此前,中國國際稅收研究會課題組發布《中國個人所得稅年度彙算的國際比較研究》顯示,中國2019-2020平均年度彙算退稅率為48.65%,2019和2020兩個年度人均退稅額581.61元。我國現行的預扣預繳和彙算清繳制度有效避免了“先多預繳、再多退稅”的麻煩,盡可能使大多數納稅人在預扣預繳環節就精準預繳稅款、提前享受改革紅利。
如果不小心錯過了個稅彙算截止日,納稅人還可以補辦申報嗎?據了解,錯過6月30日的納稅人,如果屬于可退稅人群,可以補充辦理彙算申請退稅,通過網上退稅窗口或通過線下稅務局營業廳辦理。退稅時效是三年,三年内的退稅都可以辦理。
值得注意的是,稅務部門提醒,廣大納稅人應依法依規辦理個人所得稅彙算清繳,認真閱讀個稅APP提示提醒信息,如實準确填報收入、專項附加扣除等申報項目,需申報補稅的要在法定期限内完成申報補稅,不要輕信網上各類“退稅秘笈”,更不要在網絡社交平台随意傳播非官方涉稅信息,做依法誠實守信的納稅人。
近期,各地稅務部門結合去年個人所得稅彙算清繳事後抽查、今年彙算清繳退稅審核等工作,就發現并查處了部分自然人納稅人不依法依規辦理個稅年度彙算清繳案件。
廣東省佛山市稅務局根據稅收大數據分析發現,宣某某未依法辦理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經多次提示提醒仍拒不配合,佛山市稅務局稽查局對其進行立案稽查。經查,宣某某未依法辦理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少繳個人所得稅5.03萬元,宣某某在檢查期間主動申報補繳了稅款。綜合考慮上述情況,佛山市稅務局稽查局依法對宣某某少繳稅款拟處0.5倍罰款,稅款、滞納金、罰款共計9.13萬元。
浙江省杭州市稅務局稽查局根據群衆舉報,立案查處了藍某某未依法辦理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案件。經查,藍某某未依法辦理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少繳個人所得稅2.44萬元。稅務部門對其立案檢查後,藍某某主動申報補繳了部分稅款。綜合考慮上述情況,杭州市稅務局稽查局依法對藍某某追繳稅款、加收滞納金并處罰款共計4.67萬元。
稅務部門有關負責人提醒廣大納稅人,要依法依規辦理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需要補稅的納稅人應在法定期限内辦理申報并補繳稅款。對不依法辦理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的,除依法追繳稅款、滞納金并處罰款外,還将在其《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上進行标注,納入稅收監管重點人員名單,對其以後3個納稅年度申報情況加強審核。
來源: 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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