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磁輻射環境保護管理規定?澎湃新聞記者 賀梨萍無色無味無形的電磁輻射污染已被世界衛生組織列為繼水污染、大氣污染、噪聲污染之後的第四大污染, 聯合國人類環境會議也已将其列為環境保護項目之一澎湃新聞了解到,2021年全國兩會期間,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全國工商聯執行委員、浙江省工商聯副主席、天能股份董事長張天任提交了關于制定《電磁輻射污染防治法》的議案,今天小編就來聊一聊關于電磁輻射環境保護管理規定?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澎湃新聞記者 賀梨萍
無色無味無形的電磁輻射污染已被世界衛生組織列為繼水污染、大氣污染、噪聲污染之後的第四大污染, 聯合國人類環境會議也已将其列為環境保護項目之一。澎湃新聞了解到,2021年全國兩會期間,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全國工商聯執行委員、浙江省工商聯副主席、天能股份董事長張天任提交了關于制定《電磁輻射污染防治法》的議案。
張天任提到,随着城市化進程繼續加快,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出于對能源的需求和便捷生活的需要,越來越多的變電站、廣播電視塔、移動通信基站等設施出現在人口密集區域,這在給人民生活帶來便捷的同時,也給周邊環境帶來電磁輻射污染隐患。
與此同時,大氣、水、土壤、噪音等的污染防治都有專項法律予以規範調節,但電磁輻射目前尚沒有相應的專項法律。
張天任認為,制定《電磁輻射污染防治法》,有助于進一步增進社會和諧穩定。他指出,電磁輻射所引發的糾紛,在各種環境糾紛中上升速度最快。由于電磁輻射污染防治的基本法缺位,地方立法和部門規章之間的銜接不夠通暢,标準不夠統一,造成電磁輻射污染認定困難,投訴率居高不下,相關訴訟也越來越多,成為社會和諧的一大隐患。
張天任指出,制定《電磁輻射污染防治法》,不僅可以規範電磁輻射行業有序發展,減少輻射污染,還可以将社會糾紛納入法制化軌道,促進社會和諧發展。
為進一步防治電磁輻射污染,保護人民身體健康,推進依法治國,張天任建議盡快将《電磁輻射污染防治法》納入立法計劃,啟動立法工作。
張天任指出,《電磁輻射污染防治法》應該重點考慮以下幾個方面:
一、注重立法銜接協調。《電磁輻射污染防治法》是《環境保護法》的下位法,在制定過程中,應充分借鑒《水污染防治法》《噪聲污染防治法》《大氣污染防治法》等專項立法經驗,特别注意廣泛吸收地方立法實踐;在統領地方立法的同時,還要注重相關法律法規、規章之間的協調,為國家電磁輻射環境監管提供堅實的法律保障。
二、注重标準體系建設。電磁輻射标準是判斷電磁輻射是否造成污染的依據,标準制定是污染防治的前提。電磁輻射污染防治立法應重點加強技術研究,調動行業協會、科研院所的研究力量,建立國家層面的法定電磁輻射指導性标準。如統一環境電磁波容許輻射強度國家标準, 建立相關産品的電磁輻射強度國家标準,規範測量方法、檢測流程、審批制度等。各省級地方政府依據國家指導标準,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通過地方立法的形式确定本地區的電磁輻射标準以及行業、協會标準,全面健全電磁輻射國家标準體系,解決危害公衆健康的電磁輻射問題。
三、注重可操作性,理順機制。立法過程中應貫徹“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原則,明确監管主管部門的責任和義務,理順溝通協調機制,制定污染預警、信息播報、應急處置等方案,建立健全電磁輻射污染的危機預警、污染事件處理和不利危害消除等應對機制,強化電磁輻射污染責任的追究,完善監督機制和公衆參與制度等。
責任編輯:李躍群
校對:張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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