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墨姐!說到英語技能:聽說讀寫。大家會說都重要啊,少了哪個,都不足夠了解這個世界。而我說閱讀最重要。接下來我會從三個方面闡述原因:
首先我先聲明,我的觀念:閱讀最重要的前提是:你不是從小就在英語環境長大,換句話說,你平時不是非用英語不可。原因非常簡單:如果你依靠說英語為生,你不需要會閱讀也可以生活,這點我們再看世界各地的文盲就可以可見一斑了。
首先,閱讀是聽說讀寫裡唯一幾件事,你可以自己反複深刻思考的。你說你聽别人說話也可以,大不了聽不清讓對方重複一遍。尤其是你如果是自己聽聽力,你大不了聽無數遍不也就能聽懂了嗎?我說那也比不上讀書,先不說你聽不懂人家重複需要人家的配合,有的不高興再說一遍的直接就不重複了當沒說。就說你是自己聽聽力,你也隻能是感知自己聽到的内容,若要更高一層次,發現人家什麼意思什麼表達,你會不會去看聽力稿子manuscript ?,你要真正去研究人家從而提升自己的閱讀成為了你繞不開的話題!
其次,閱讀是唯一能“一做百用”的技能。所謂一做百用,就是說你通過閱讀指導的東西,你八成會在平時對話中聽到(除非話題十分冷門),你可以直接地在寫作中“變種”直接産出,你十分有機會在日常說話中用出來,因為通過閱讀你親眼見過了它的用法,你根本就不怕你會有“說錯”的風險。與閱讀相比的其他三種技能,寫和說是根本沒有資格和讀書相提并論的,因為說和寫都是輸出技能,你沒有輸入哪來的輸出呢?唯一可以和讀比的聽,以為它的“風卷殘雲”的特性,雁過留痕,它卻無痕。導緻我們想要深入研究它的時候卻常常被動跟着跑,無法靜心地去分析。
第三,閱讀是永遠有“痕迹”的東西,不會讓人陷入“記憶偏差”而難受不已。在聽力風卷殘雲呼嘯而過的時候,閱讀給你跑出了橄榄枝,它靜靜的站在那裡,不會讓你頭暈目眩。你可以慵懶地坐在長椅上,耐下心來深入的分析和了解:這段話什麼意思-各句話如何結構上銜接的-我如果來寫會用那樣的表達-作者為何用這個手法-如果作者換一種手法是不是給人感覺就不一樣了。。。等等。聰明的你會發現,這一系列的推理活動都是隻有閱讀才能帶給你的,細心的你也知道,如果你想任何一門事業達到高超的水平,光是膚淺的“聽到”顯然是萬萬不夠的,需要個人的深度加工。
我想這以上三點已經足以讓聰明的你感受到閱讀的魅力,所以千萬不要放棄機會要多讀書,人家以色列這個國家平均每個人每年都是要看64本書的。讓我很暗自慶幸的是當我走進大超市,無論如何裡面會有書的一席之地,同時,我看得到老人小孩在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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