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闆式摩托車也屬機動車的範疇,也應該辦理車牌、行駛證,購置保險,持證駕駛。但是總有一些人法律意識淡薄,認為駕駛這樣的車輛無需駕駛證,結果被交警查處。
2022年4月19日上午9時50分許,王某某無證駕駛一輕便二輪摩托車(踏闆式摩托車),行駛到澄城縣長甯街七路時,被澄城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城區一中隊執勤民警檢查發現。民警依法扣留其所駕駛的車輛,并口頭傳喚其到警隊接受調查處理。經民警在交通管理信息平台對其進行查詢,進一步證實了其無證駕駛的違法事實。王某某無證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條第1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條第1款、第2款,《陝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93條第1款、第2款之規定,民警依法對王某某處以500元罰款的處罰。
【交警提示】踏闆式摩托車雖然小巧靈便,但是它也是發動機驅動的車輛,屬于輕便二輪摩托車,也受交通安全法律的約束,無證駕駛這樣的車輛,也會被依法查處。希望廣大踏闆摩托車的所有人和駕駛人,能及時為自己的車輛辦牌辦證,購置保險,并持證駕駛,增強自我防護意識,杜絕交通違法,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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