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後回購交易如何進行會計處理?怎麼做會計分錄?售後回購指的是銷售商品的同時,銷售方同意日後再将同樣的商品購回。接下來就跟着會計網小編一起來看看售後回購交易的會計處理吧!太有用了!值得收藏!
售後回購交易如何進行會計處理?怎麼做會計分錄?
1、發出商品的時候:
(1)借:銀行存款、應收賬款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其他應付款(差額)
(2)借:發出商品
貸:庫存商品
2、計提利息的時候:
借:财務費用
貸:其他應付款
3、購回商品的時候:
(1)借:其他應付款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2)借:庫存商品
貸:發出商品
外購庫存商品會計分錄怎麼做?如何做賬?據說聰明的會計都會這樣做!
售後回購的會計處理需要遵循的原則是什麼?
銷售商品的售後回購,假設沒有滿足收入确認的條件,則企業在會計核算的時候不應當将其确認為收入。其遵循的原則是實質重于形式。
根據 《企業會計準則第14号一一收入》的相關規定可得,企業銷售商品确認收入時應當同時滿足五個條件。對于銷售方來說,在售後回購交易方式的前提下,這種交易行為的性質是融資。
因為回購價與銷售價的差額,本質上是屬于融資費用的。所支付的回購價格應當與償還借款等同,所以銷售方銷售商品的售價和賬面價值的差額并不确認為當期損益,應當将其當作回購價的調整在其他應付款中計入。且在回購期限之内,對融資費用進行平均攤銷,對财務費用及其他應付款進行計入、在回購商品最終對外銷售的時候,确認一次收入。
來源于會計網,責編:慕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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