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機食品是指來自于有機農業生産體系,根據國際有機農業生産要求和相應的标準生産加工,通過獨立的有機食品認證機構認證的一切農副産品,包括糧食、蔬菜、水果、奶制品、畜禽産品、蜂蜜、水産品、調料等等。
有機食品在生産和加工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循有機食品生産、采集、加工、包裝、貯藏、運輸标準,禁止使用化學合成的農藥、化肥、激素、抗生素、食品添加劑等,禁止使用基因工程技術及該技術的産物及其衍生物。有機食品生産和加工過程中必須建立嚴格的質量管理體系、生産過程控制體系和追蹤體系,因此一般需要有轉換期。有機食品必須通過合法的有機食品認證機構的認證。
生産有機食品需要哪些條件?根據國家标準GB/T 19630.1—2005規定,生産有機食品需要以下條件:
(1)優良的生産場地 有機食品生産基地應遠離城區、工礦區、交通主幹線、工業污染源、生活垃圾場等。此外,産地土壤環境質量應符合GB15618-1995中的二級标準,農田灌溉用水水質質量應符合GB5084的規定,環境空氣質量應符合GB3095-1996中二級标準和GB9137的規定。
(2)種子和種苗要求 應選擇有機種子或種苗。當從市場上無法獲得有機種子或種苗時,可以選用未經禁用物質處理過的常規種子或種苗,但應制訂獲得有機種子和種苗的計劃;應選擇适應當地的土壤和氣候特點、對病蟲害具有抗性的作物種類及品種;選擇品種時應注意保持品種遺傳基質的多樣性,不使用由基因工程獲得的品種;禁止使用經禁用物質和方法處理的種子和種苗。
(3)合理的耕作制度 應采用作物輪作和間套作等形式以保持區域内的生物多樣性,保持土壤肥力;禁止連續多年在同一地塊種植蔬菜;應根據當地情況制定合理的灌溉方式(如滴灌、噴灌、滲灌等)控制土壤水分。
(4)肥料使用技術 提倡運用稭稈覆蓋或間作的方法避免土壤裸露;通過回收、再生和補充土壤有機質和養分來補充因作物收獲而從土壤帶走的有機質和土壤養分;保證施用足夠數量的有機肥以維持和提高土壤的肥力、營養平衡和土壤生物活性;有機肥應主要源于本農場或有機農場(或畜場),外購的商品有機肥,應通過有機認證或經認證機構許可;限制使用人糞尿,必須使用時,應當按照相關要求進行充分腐熟和無害化處理,并不得與作物食用部分接觸。禁止在葉菜類、塊莖類和塊根類作物上施用;禁止使用化學合成肥料和城市污水污泥和未經堆制的腐敗性廢棄物。
(5)病蟲草害防治技術 病蟲草害防治的基本原則應是從作物—病蟲草害整個生态系統出發,綜合運用各種防治措施,創造不利于病蟲草害孳生和有利于各類天敵繁衍的環境條件,保持農業生态系統的平衡和生物多樣化,減少各類病蟲草害所造成的損失。
(6)污染控制措施 有機地塊與常規地塊的排灌系統應有有效的隔離措施,以保證常規農田的水不會滲透或漫入有機地塊。常規農業系統中的設備在用于有機生産前,應得到充分清洗,去除污染物殘留。在使用保護性的建築覆蓋物、塑料薄膜、防蟲網時,隻允許選擇聚乙烯、聚丙烯或聚碳酸酯類産品,并且使用後應從土壤中清除。
作者:韓世棟,全國農業職業教育教學名師,濰坊職業學院農業推廣教授,兼任北京市林業科學院客座教授、濰坊市農學會副會長。
來源:科普中國 智慧農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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