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時代新征程新理念新作為”系列報道
員額制改革
一場落實司法責任制的蝶變之旅
報名,筆試,緊張等待成績,參加招錄檢察院的業績考核、遴選面試,接受上海市法官檢察官遴選(懲戒)委員會專業面試……經過一系列緊張程序後,2021年12月,上海市檢察院檢察官助理周慧終于等來了期盼已久的結果,她将在不久後正式成為上海市靜安區檢察院的一名檢察官。
初任檢察官由省級檢察院統一組織入額遴選,然後到基層檢察院任職——這是檢察官員額制改革後,成為檢察官的必經之路。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全面依法治國、全面深化司法體制改革作出重大部署。檢察官員額制改革作為首批司法體制改革試點的重要内容,自2014年6月起試點探索,如今已在全國四級檢察院完成,制度的優越性也愈發彰顯。
為什麼要實行檢察官員額制改革?改革後成效如何?還有哪些方面需要完善?……記者對此進行了采訪。
牽住“牛鼻子”
将權力和責任緊扣起來
改革往往和解決問題相伴随。
“十八大以來,聶樹斌案、呼格案等冤錯案件得以平反,讓公衆看到了黨和國家實事求是、有錯必糾,對法律負責、對人民負責的精神和态度,但冤錯案件對司法權威和司法公信力的損害也是很大的。長期以來形成的行政審批辦案模式被認為是冤錯案件形成的深層次原因。”最高檢政治部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這種辦案模式下,辦案人員隻有辦案權沒有定案權,辦案的積極性和責任感都不強。而有定案權的領導,往往僅通過審閱書面材料進行審批,由于沒有親自辦案,容易出現差錯。
如何解決“有決定權的人不辦案,辦案的人沒有決定權”的難題?黨中央決定深入推進司法體制改革,其中以司法責任制改革為核心,将其喻為改革的“牛鼻子”。
“對檢察機關而言,就是要對檢察官實行員額制管理,從符合條件的檢察幹警中選拔出優秀的檢察官入額,授予其辦案權限,壓實其辦案責任,落實司法責任制要求的‘誰辦案誰負責,誰決定誰負責’,将權力和責任緊緊扣在一起。”最高檢政治部有關負責人解釋說,員額制改革有利于解決檢察機關自身存在的問題,“長期以來,檢察官崗位設置泛化,導緻檢察官總數多而行使檢察權的人少,也急需通過員額制改革,将檢察院裡業務水平高、政治素質過硬的人選出來,集中辦案力量,讓他們回到一線去辦案。”
一分部署,九分落實。2014年6月,檢察官員額制率先在吉林、上海、湖北、廣東、海南、青海等六省市試點開展。2015年10月,在充分總結試點經驗基礎上,中央組織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印發試點方案,檢察官員額制在省以下檢察院全面施行。2017年7月,最高檢遴選産生首批228名員額檢察官,檢察官員額制改革在四級檢察機關全面落地落實。2019年4月,新修訂的檢察官法以立法形式确定檢察官實行員額制管理,員額制逐步完善。
記者注意到,改革後,檢察人員分為檢察官、檢察輔助人員和司法行政人員,對不同的人員實行不同序列的管理制度。根據中央司法體制改革要求,全國檢察機關中檢察官員額比例嚴格控制在中央政法專項編制的39%以下,相比于改革前比例減少近一半,但一線辦案力量增加了20%以上,領導也納入辦案組,帶頭辦案。
當然,39%的員額比例并不代表每個檢察院都是39%。按照中央改革精神和最高檢部署,在省級範圍内總體控制比例,可以作出動态調整。“總的來說就是,員額比例向基層檢察院傾斜,向辦案量大的檢察院傾斜。”作為改革試點省份,湖北省檢察機關早早就探索出經驗,湖北省檢察院政治部檢察官管理處負責人告訴記者:“根據2020年12月核定的湖北省各級檢察院員額數量,有8個基層院員額比例達45%以上,省内最高比例的檢察院為55.56%,最低的為34.21%,就是要按照辦案的實際情況配置員額。”
成效顯現
檢察官隊伍走向專業化精英化
新時代對檢察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檢察官作為從檢察隊伍中擇優産生的業務精英,自然要求更高,責任也更重。
“會有本領恐慌。”談起改革初期的感受,全國模範檢察官、湖北省棗陽市檢察院副檢察長喬富粵印象深刻,“改革前,案件至少要經過部門負責人和分管副檢察長審批,有人把關。改革後,多數情況下,檢察官要靠自己作決定。在新罪名、新類型案件越來越多的情況下,如何保證辦案質效,倒逼着檢察官去學習”。
在重慶市南岸區檢察院第一檢察部檢察官肖瑞祥看來,員額制改革雖然帶來了壓力,但是檢察官的辦案話語權明顯提升,除必須由檢察長、檢察委員會行使的權力外,大部分司法權限都授予檢察官行使,檢察官辦案更加流暢,也體驗到了前所未有的職業尊榮感。他告訴記者,改革後領導帶頭辦案,尤其是主動辦理疑難複雜案件,不僅減輕了普通檢察官辦案壓力,而且表現出更好的示範效果。
員額制改革帶來的變化也得到了公安人員的認可。“我們和檢察官溝通更順暢,批捕和起訴的效率都大幅提高。”重慶市公安局南岸區分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警官塗智瀚告訴記者。
數據顯示,2021年1月至11月,全國刑事檢察“案-件比”為1:1.14,“件”數與上一年同比減少0.32個點,相當于壓減了46.3萬個非必要辦案環節、統計中的“件”,減少群衆訟累,提高了辦案質量和水平。
采訪中,多名檢察官表示,員額制改革不僅壓實了檢察官辦案的主體責任,還促使檢察官積極貫徹新司法理念,延伸辦案效果,将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落實在司法辦案中。
在一起交通肇事民事賠償監督案中,雖然申請人的監督請求不能得到支持,但是考慮到交通事故已經發生了26年,受害方一直拿不到賠償款,發現雙方有和解意願後,重慶市大足區檢察院和重慶市檢察院第一分院的辦案檢察官,邀請執行法官一起共同開展調解,最終促成雙方達成和解。大足區檢察院還根據受害人的實際情況,為其申請到司法救助金。
作為檢察官的“面試官”,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湖北省法官檢察官遴選委員會委員洪浩多次參與檢察官的筆試命題、面試、綜合評議工作。“現在選拔出來的檢察官素質越來越高,正在向專業化、精英化的方向發展,這符合中央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國和落實司法責任制的要求。”洪浩認為,員額制改革去行政化後,讓檢察權行使更加符合司法運行規律,有利于提升檢察機關司法辦案質效。
逐步完善
健全檢察官退出員額機制
改革并非一蹴而就。對檢察官實行員額制管理取得效果的同時,一些擔憂也随之而來——沒有了行政審批,誰來監督掌握權力的檢察官?
最高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檢察長童建明在參加央視《法治中國說·大檢察官說》節目時明确表示,目前對檢察官已經構建了一系列新的監督制約機制,包括改革檢察長對檢察官辦案工作的管理和監督,對重大案件、疑難案件以及可能有問題的案件進行必要的監督、指導,以及大力推行檢務公開,實行法律文書上網,做到以公開促公正。
最高檢政治部有關負責人介紹,司法責任制下要求檢察官對辦理的案件終身負責,不是說辦完案子了,離職了,就不追責了,辦案人員要對案件終身負責。這樣的要求,對辦案檢察官也是時刻的警醒。
湖北省檢察院政治部檢察官管理處負責人告訴記者,政法隊伍教育整頓開展期間,湖北省檢察院還專門出台了《關于進一步貫徹落實“三個規定”及重大事項填報制度的十條措施》。2021年,僅湖北省檢察院檢察幹警就填報了364件,是2020年同期的6.6倍,現在已經形成了填報“三個規定”事項的自覺。“這既是對檢察官權力運行的監督,也是防止其他人過問幹預案件,是對檢察官行使權力的保護。”
作為湖北省法官檢察官遴選委員會委員,洪浩更為關注的是,檢察機關進行内設機構改革後,除刑事檢察外,其他三大檢察的人才儲備有沒有跟上。“随着時代發展,案件情況一直在變化,檢察官的能力能否适應?”他提到,因為案件數量的變化,員額在不同區域之間、上下級檢察院之間的合理配置也需要進一步關注。
此外,洪浩告訴記者,他最近去新疆、山西等地檢察院調研時發現,實行員額制改革後,40歲以下的檢察官助理在觀望能否入額,40歲以上的檢察官助理覺得入額無望後,工作上會有倦怠,應該如何解決這些問題?“有時候檢察官助理也并非不努力,我們的制度設計上還有需要改進的地方。”
其實,這一問題也早已被最高檢關注。最高檢領導在各種會議上多次強調,檢察官不是終身制,進入員額不等于進了保險箱,要通過檢察人員考核等考核機制,讓優秀的檢察官有動力,讓不能勝任者有壓力,形成能者上、平者讓、庸者退的動态管理機制。新修訂的檢察官法也明确了應當依法免除檢察官職務的情形。最高檢還專門出台了《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員額退出辦法》(下稱《辦法》),要求各地檢察機關認真貫徹執行,把司法責任制落到實處。
“某區檢察院的幹警沈健(化名)原來是四級高級檢察官,因為身體原因,在工作上感到力不從心,兩年前主動申請退出了員額。”上海市檢察院政治部幹部告訴記者,按照《辦法》規定,退額後的人員可以轉任檢察輔助人員或司法行政人員,綜合考慮任職資曆、工作經曆等因素,比照确定職級。“現在沈健在綜合部門任職。前幾天我和他聯系,他覺得現在沒有辦案上的壓力,又在行政崗位上找到了新的發光點。”
記者注意到,上海市檢察院在最高檢《辦法》的基礎上,結合上海的實際情況,又細化了相關要求,出台《上海檢察機關檢察官員額退出實施辦法(試行)》,按照自然退出、申請退出、應當退出三種退額情況區分處理。
“随着改革的深入,檢察官員額制需要進一步做實做細,如何進一步完善檢察官的退出機制和配套政策,怎樣更好地激發檢察官助理的幹勁,以及重壓之下如何保障檢察官權益等等,都是需要進一步考慮的問題。”最高檢政治部有關負責人介紹,最高檢黨組非常重視對檢察官員額制的完善工作,正在積極健全相關配套措施。
日正高懸路正長,檢察官員額制改革從揚帆起航到行穩緻遠,必将極大地推進檢察工作高質量發展。
(檢察日報 作者:孫風娟 崔曉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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