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文/董元奔(江蘇宿遷)
提到“弱冠”這個詞,大家可能會不假思索地說:弱冠就是二十歲的代稱啊。似乎還會說弱冠、而立、不惑、知天命等等都是孔子說的。其實,“二十弱冠”并不是孔子說的,孔子在《論語﹒為政》中的原話是這樣的:“吾十有五而志于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而欲,不逾矩。”你看,孔子把逢五逢十歲數的代稱都說了,沒說“二十而弱冠”,元奔覺得,孔子并不認為二十歲就是弱冠之年。
緻力于複禮大業的孔子對周禮了如指掌,難道西周的禮教文化中沒有“二十而弱冠”的說法嗎?其實是有的。“三禮”之一、西漢人編選的有關西周禮教文化的著作《禮記﹒曲禮》中有這樣的句子:“人生十年曰幼,學;二十曰弱,冠;三十曰壯,有室;四十曰強,而仕﹍”把這幾句話簡略點就是:十歲的時候不要瞎想,好好讀書就是了;二十歲雖然還沒發育成熟,但是也可以加冠,勉強算作成年人了;三十歲的時候,人的身心才成熟,才可以結婚生子;四十歲了,你的身體已經發展到頂峰,心智也足夠成熟,可以做官了(周代的官指的是大夫之類的高官)。所謂“弱冠”其實不是一個詞,它的意思是說:(二十歲的時候)身體還沒完全發育好,但是可以行加冠禮,算成年人了,(至于結婚生子,那得到三十歲的時候)。
但不管怎麼說,漢代以後直到今天,人們還是常常以“弱冠”這個亦詞亦非詞的“所在”為二十歲的代稱,那麼孔子怎麼就沒那麼說過呢?孔子為什麼直接從“十有五”跳到“三十”了呢?元奔認為,周代禮儀中直到漢代恢複的古代禮儀中均沒有“二十而弱冠”的明确說法,甚至做法。
另一部“三禮”典籍《儀禮﹒士冠禮》專論加冠禮,賈公彥疏之時說“諸侯十二而冠也,若天子,亦與諸侯同”,這是十二歲為後人所謂的“弱冠”之年。《禮記》中有“文王十三伯邑考”,孔子的“學友”左丘明在《左氏春秋》中解釋道曰“(文王)冠而生子,禮也”,生子至少需要九個月,這也是十二歲可以為後人所謂的“弱冠”之年的依據。這說明,周代對于“冠禮”之年的理解是不統一的,或者更準确的說,孔子、左丘明等周代後期學者不好确定所謂“二十弱冠”的說法。
我們都知道秦始皇焚書坑儒(秦始皇的目的不是這篇文章要讨論的),其焚書坑儒的結局是造成大量古代典籍遺失。西漢建立後,其國策還處于“戰國複古時期(元奔的個人使用名詞)”,直到西漢興盛的漢武帝時期才重新(也才能夠)尊儒特别是恢複秦始皇的高度中央集權的體制。尊儒,不管是真心還是假意,但是從維護大一統的政治局面出發,尊儒還是有一些實際行動的,不然的話,《史記》不會從漢武帝的“簽字筆”下通過,漢武帝時代确實是中國古代特别是封建社會早期一個難得的開明時代,固然司馬遷受點影響生育的皮肉之苦。
那麼,“獨尊儒術”的漢武帝及其後來的繼任者是怎樣用行動诠釋或不诠釋“二十弱冠”的呢?《漢書》及《資治通鑒》記載了漢武帝及其後的這麼幾件事:漢景帝在皇子劉徹(漢武帝)十六歲時加冠禮;漢昭帝是十八歲時加冠禮;漢平帝是死前也就是十五歲加冠禮。你看,沒有十二歲的或者二十歲的。
可見,西周禮儀對加冠之年的說法有二十歲和十二歲兩種說法或規定,但是沒定論,古人特别是漢代人在執行時也就可以有基于現實需要的選擇。早于漢代的春秋後期的孔子對所謂二十歲該啥啥的選擇了忽略,其實是孔子不好說“二十而弱冠”而已。當然,我們今天看“二十而弱冠”接着是“三十而有室”那也是反生理科學的,孔子大概也反對。這裡再次錄存孔子的原話“吾十有五而志于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而欲,不逾矩。”總之,用“弱,冠”這本來是兩個句子的後、前一個單音節詞組成的莫名其妙的合成詞“弱冠”指代二十歲是不妥當的。
(編輯:董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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