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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哲學裡理性主義

圖文 更新时间:2024-09-29 13:21:27

“主體性”哲學是西方哲學的核心線索,貫穿着西方哲學的許多問題,如人和世界的關系,感性與理性的關系,思維與存在的關系,存在者和存在的關系,等等。從曆史層面看,西方哲學由“主體性”開端,又因“主體性”的崩潰而開啟新的發展階段——後現代主義。

西方哲學裡理性主義(西方主體性哲學簡論)1

所謂“主體性”,本是個外來詞,這個詞對應的英文單詞是subjectivity(名詞),既可以翻譯成“主觀性”,也可以譯成“主體性”。

“主觀性”近似于中國文化的“心”,即人的精神、意識。孟子說,“心之官則思”,即是此意。但中國文化的“心”多指道德意義,如“良知”、“良心”、“道德心”,此不同于西方哲學的“感覺”或“我思”。

孟子說: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惡之心人皆有之,辭讓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孟子的“四心”指的是道德之心,不是單純的“思想、意識”。明代王陽明有“緻良知”之說,也是道德之心。

西方哲學的“主觀性”是個哲學命題,和“客觀性”相對,是指人的“感性知覺”或“思想意識”,如英國哲學家洛克的“感知”論、笛卡爾的“我思”論,皆是此意。

相比較而言,中國文化的“良知”,更接近西方文化的“靈魂”。

柏拉圖認為,人的靈魂分為三部分,一是欲望,二是激情(意志),三是理性;“理性”既包含認識理性(思維),又包含道德理性(德性),柏拉圖的“道德理性”接近中國文化的“良知”。

西方哲學裡理性主義(西方主體性哲學簡論)2

與“主觀性”相對,西方哲學的“主體性”包含三層含義:

一,“主體性”和人有關,隻有人有資格成為主體,“物”沒有資格成為主體(宗教例外,如基督教)。

在這一點上,中國文化有類似看法。新儒學思想家牟宗三先生認為,儒家思想最看重“道德主體”,西方哲學最看重“認識主體“,這是兩者的區别(羅義俊,《理性與生命》)。"道德主體"指人的道德良心,如仁、義、禮、智、信;"認知主體"指人的理性能力,如笛卡爾的“我思”、康德的“先驗自我”。

二,"主體性"指某個處于“主導”和“優先”地位的東西,像儒家的道德"仁心",西方的理性思維,都是這種東西。

換言之,在人和世界的關系中,人處于主動、支配地位(主體);世界處于被動、被支配地位(客體)。

如孔子的道德思想。孔子認為,“天命”不可知,唯一能夠掌握的是道德“仁心”:”仁者愛人”,“吾欲仁,斯仁至矣”;一個人能否做到“仁”,完全取決于自己,和他人無關。這是道德“仁心”的主體性。

西方的笛卡爾認為,“我思”可以推論出“我在”,也可以推論出外部世界之在;“我思”是認識主體,是事物“存在”的前提條件。

三,“主體性”具有普遍性,有規範作用,是人類認識世界的條件和根據。

比如西方哲學,無論笛卡爾、康德、黑格爾還是胡塞爾,他們都把人的理性視為認識過程的主角,承擔着認識任務的主要責任。

康德認為,人的先驗理性(知性範疇)是知識經驗成立的前提條件;黑格爾認為,理性即存在,存在即理性,兩者完全統一。這些說法都強調了理性的普遍性和規範作用,是認識論主體最重要特點。

由此看來,“主觀性”和“主體性”是兩個概念,雖僅一字之差,但内涵相距甚遠,需要把兩者區分開來。

下面簡論西方“主體性”哲學的演變史。

西方哲學裡理性主義(西方主體性哲學簡論)3

西方哲學的主體性問題源自希臘智者學派,如高爾吉亞、普羅泰格拉。

高爾吉亞曾提出三個驚世駭俗的命題:世上沒有東西存在;即使有東西存在,人類也沒法認識;即使可以認識,也無法用語言說出。這三個問題互相關聯,徹底否定了人類認識世界的可能性。

根據黑格爾的分析,高爾吉亞所說的“物”是指具體存在的物,如“這是一朵花”,“那是一塊石頭”,“這裡有一棟房子”等。

高爾吉亞想要表達的意思是,人的思想隻能思考思想的對象(觀念),無法思考感性存在(感性之物在心靈之外);人類語言隻能表達理性觀念,無法表達言外之“物”,所以人無法認識世界。

對于高爾吉亞的觀點,黑格爾分析的很透徹。他說,對于個别的感性存在,人類語言無法認識;凡是語言說出的東西,已成為普遍之物。換言之,語言無法抵達“感性個别”,語言隻能表達普遍概念,這是人類語言的社會性(語言是人們交流思想的手段,是一種社會現象)。

舉個例子,“這是一朵花”。如果用眼睛觀看,這是一朵具體存在的花,有顔色、形态,占據某個空間;如果用語言表達——“這是一朵花”,這朵花已經變成了思想之“花”(花的“觀念”),而不是具體的花了。憑借花的“觀念”,人們可以傳達思想,交流情感;如果沒有花的“觀念”,人們無法理解花的存在“意義”(黑格爾認為,純粹的感性個别不可言說)。

美國哲學家阿佩倫認為,從某種意義上說,整個西方哲學就是回答高爾吉亞提出的三個問題:希臘本體論回答第一個問題——何物存在;近代認識論回答第二個問題——如何認識“物”的存在;現代語言哲學回答第三個問題——如何表達對“物”的認識。

除高爾吉亞外,普羅泰格拉的思想也和主體性哲學有關。普羅泰格拉說,人是萬物存在的尺度,也是萬物不存在的尺度。

根據英國哲學家羅素的分析,普羅泰格拉的真實用意是,萬物的存在沒有統一标準,每個人的感覺都是萬物的尺度;人的感覺千差萬别,萬物的存在尺度因人而異。

在普羅泰格拉看來,除了人的感覺外,并無一個“大寫的”、抽象的普遍之“人”(普遍人性)作為萬物尺度,這個“大寫的”普遍之“人”即導向人的“主體性”(一種先驗或超驗的、具有規範作用的“人性”尺度,如康德的“先驗理性”、胡塞爾的“超驗理性”)。

西方哲學裡理性主義(西方主體性哲學簡論)4

與高爾吉亞和普羅泰格拉相對,希臘思想家巴門尼德明确肯定人類認識世界的可能性。他說,存在者存在(“是”)而不是不存在(“不是”),“存在”産生真理,“不存在”不産生知識。

根據海德格爾的觀點,巴門尼德揭示了“存在”問題的秘密——“存在”不是“什麼”(“對象”),而是“如何”(“過程”)。換言之,巴門尼德的“存在”不是康德的先驗理性或笛卡爾的“我思”,而是“存在整體”,此看法對近代主體性哲學造成很大沖擊。

根據希臘哲學發展史,智者學派的懷疑主義扭轉了希臘哲學的發展方向,使希臘哲學從自然論轉向人類學:從探尋自然存在的秘密,轉向反思人類認識的條件,這是主體性哲學産生的重要背景。蘇格拉底的一句名言可以代表上述立場——認識你自己!

希臘早期哲學主要研究自然問題,像泰勒斯(希臘哲學之父,他認為宇宙的本源是水)、赫拉克裡特(他認為宇宙的本源是火)、畢達哥拉斯(世界的本源是數)等哲學家各自提出了自己的自然論思想;西方學者又把希臘早期哲學稱為自然哲學或物理學。

自蘇格拉底、柏拉圖開始,希臘人轉向思考社會及人生問題,其中包括人的理性認識。如柏拉圖(包括蘇格拉底)在《法律篇》《理想國》等著作中,既思考形而上學問題(“理念”),又探讨靈魂、正義及理性認識問題。

在柏拉圖看來,人的靈魂有三部分——欲望、激情、理性;知識真理和社會正義來自理性,理性是追求真理或正義的主要手段。

柏拉圖的學生亞裡斯多德專門寫作了《邏輯學》,分析理性思維的普遍法則(如三段論、同一律)。他認為,理性思維能夠揭示外部事物的本質和屬性。

比如下面一個判斷:“這是一棵樹”。在亞裡斯多德看來,這是一個肯定命題(也是形而上學命題):“這個”代表樹的“實體”(subject,事物的本體),“樹”代表“本質”(屬性),該命題描述了“樹”的存在本質(亞裡斯多德反對割裂事物的“個别”與“普遍性”,認為實體即本體即本質)。

西方哲學裡理性主義(西方主體性哲學簡論)5

基督教傳入歐洲後,人的理性地位受到懷疑與壓制,西方人從崇拜理性轉向崇拜信仰,理性淪為信仰的工具。一些基督教神學家認為,理性難以接近上帝,“認識”同樣背負“原罪”。

根據基督教信仰,人的靈魂包含原罪,理性能力已經敗壞,無法認識上帝,由此導緻理性和信仰的沖突與矛盾。這一矛盾也是中世紀思想家所面臨的最大難題之一(其他難題還包括如耶稣基督的神性與人性、三位一體論、神的救恩與意志自由的關系等)。

關于理性和信仰的關系,中世紀神學家有兩種看法:一是以奧古斯丁、托馬斯.阿奎那、阿伯拉爾為代表。他們認為,理性可以論證信仰。如奧古斯丁用新柏拉圖主義解釋《聖經》,創立了“教父哲學”;托馬斯.阿奎那用亞裡斯多德哲學解釋信仰,建構了“經院哲學”。

還有一類思想家反對用希臘理性解釋上帝信仰(如德爾圖良、聖伯爾納),他們認為,理性和基督教信仰沒有關系,耶路撒冷和雅典沒有交集。比如聖伯爾納反複強調,接近上帝的唯一方式是“愛”,而不是理性。

中世紀神學極大壓制了人的理性認識,把理性主體貶為信仰的“奴仆”(如托馬斯.阿奎那晚年把自己的著作視為毫無意義,理性無法認識上帝)。這種重壓是導緻文藝複興、啟蒙運動産生的重要原因。

文藝複興提倡人文主義,如希臘羅馬的法律、文藝;啟蒙運動倡導科學、自由、民主,随着啟蒙運動的勃興,希臘哲學的主體理性重新登上曆史舞台,并開始大放異彩,這是“啟蒙主體性”大行其道的标志。如笛卡爾、康德、黑格爾是最具代表性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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笛卡爾是歐陸理性主義哲學的代表,他從懷疑着的“我思”出發,首先推論出心靈“實體”的存在,這是近代“心、物”二元論哲學的起點。

根據笛卡爾的觀點,人們可以懷疑任何一樣東西,但有一樣東西無論如何不能懷疑——“懷疑”本身。笛卡爾認為,“懷疑”本身是“我思”主體(心靈實體),心靈“實體”與物質“實體”面面相對,不相統屬。這是笛卡爾主體性哲學的認識論“支點”(像杠杆的支點)。德國現象學大師胡塞爾認為,笛卡爾發現了人們認識真理的端口——自我意識(胡塞爾,《笛卡爾沉思》)。

笛卡爾确認心靈“實體”存在後,又陸續推論出物質世界的存在、上帝的存在(以思維證存在)。笛卡爾強調說,上帝是“完善”觀念的來源,所以是最高存在(“完善”觀念來自基督教)。

笛卡爾晚年承認,他從事哲學思考的最終目的是證明上帝的存在,這是笛卡爾哲學和基督教信仰的隐秘聯系。

胡塞爾認為,笛卡爾提出的“自我意識”,意義重大,為西方哲學确立了一個堅固支點——認識論主體性。人們經常提到笛卡爾的“我在”,而忽視“我思”,這是一種片面之見。

笛卡爾的“自我意識”包含兩層含義:一是心靈實體(“我在”),二是“理性思維”(“純思”)。笛卡爾重視前者——心靈實體,康德、黑格爾、胡塞爾重視後者——我思或純思(純粹思維)。

胡塞爾認為,笛卡爾的““我在”屬于心理學範疇,和經驗主義有關;“純思”屬于認識論範疇,和純粹理性有關(康德的先驗理性、胡塞爾的超驗主體),這種區别蘊含着西方主體性哲學的全部秘密。

西方哲學裡理性主義(西方主體性哲學簡論)7

康德的先驗主體性來自笛卡爾,其三大批判(《純粹理性批判》《實踐理性批判》《判斷力批判》)奠定了近代主體性哲學的基礎。

康德認為,人的認識(自然科學知識)不是來自外部經驗,而是來自先天理性——人人天生具有的思維形式(“純思”)。

這種思維形式由一些知性範疇組成(如“質”、“量”、“關系”、“可能性”等),這些知性“範疇”就像認識“模型”,先行規範着認識範圍和對象。這是康德先驗認識論哲學的核心思想。

康德說的“先驗”不是時間意義之“先”,而是邏輯意義之“先”,指“優先”、“主導”之意。換言之,先天理性是自然科學的前提和根據,是經驗知識的源泉;由“時空直觀”提供的感性知覺,僅僅是自然科學的“素材”。

康德否定了知識來源的客體性,把知識根源歸結為先天理性,因此康德哲學又被人們稱為先驗哲學。從“存在”論意義上看(知識的實際存在),康德哲學把知識“内容”排除在外,這是康德哲學的特色(追求先驗性和理論興趣),也是康德哲學的局限。

正因如此,黑格爾、胡塞爾對康德哲學心存不滿。他們認為,必須消除康德哲學的形式性和抽象性,把知識建立在“存在”論的基礎上,這是西方主體性哲學的演進方向。

西方哲學裡理性主義(西方主體性哲學簡論)8

黑格爾認為,康德哲學的先天理性僅僅局限于“形式”(純思),沒有内容(認識對象),這使得”認識論“和”存在論”脫節,需要彌補和糾正。為此,黑格爾從絕對精神出發,建構了一套複雜完整的哲學體系。

在黑格爾看來,絕對精神既是宇宙本體,也是人的理性,是思維與存在的統一、感性與理性的統一。在此基礎上,黑格爾把宇宙演化的過程視為絕對精神的自我實現(源自托馬斯.阿奎那的神學哲學);随着“異化”過程的進展,理性越來越多,感性越來越少,直至絕對精神的最後階段——哲學;一旦到達哲學階段,絕對理念實現回歸,上帝意志完滿實現(絕對精神即上帝)。這是黑格爾哲學的基本邏輯。

由此,通過絕對精神的自我實現,黑格爾消除了康德哲學的“物自體”,使“物自體”成為先驗理性的認識“内容”,這是黑格爾哲學的重要成就。

黑格爾又強調說,理性即存在,存在即理性,兩者沒有界限,它們是絕對精神的不同“顯現”。最終,黑格爾哲學促成了”認識論“與”存在論“的合一,人與世界的合一,但這種“合一”僅僅局限于邏輯層面,無法獲得經驗層面的實證。

尤其是,黑格爾哲學掩蓋了人性的複雜性,如本能、欲望、情感、意志、生命力、潛意識等等,這也是黑格爾遭人诟病的原因所在。

現象學大師胡塞爾對笛卡爾、康德、黑格爾的哲學均有所不滿。他認為,笛卡爾的“我思”是心理學問題,不能為哲學提供科學基礎(心理經驗千變萬化,不是客觀對象);康德的先驗理性局限于“形式”(“純思”),剔除了知識内容的“存在“論,這是認知盲點;黑格爾的絕對精神把“思維與存在相統一”,缺少認識論層面的“自明性”。

為克服上述思想的局限,胡塞爾找到一條折衷之路。他從笛卡爾的“我思”中剝離出“純思”(先驗理性),又賦予康德的先驗理性以”觀念“内容(認識對象),兩者合二為一,創立一種新的理論——意向性。

“意向性”既非康德的先驗理性(先驗理性沒有内容),也非黑格爾的絕對精神(絕對精神包含外部事物),而是純粹理性和”觀念“對象(思想對象)的融合——“純思”和“觀念”的結合。

如此一來,“意向性”既消除了康德哲學的形式性和抽象性,又抛棄了黑格爾哲學的外部世界(胡塞爾認為,外部事物的存在應該擱置——存而不論)。胡塞爾認為,“意向性”為哲學提供了科學基礎(胡塞爾,《作為嚴格科學的哲學》)。

胡塞爾的“意向性“理論内含重大缺陷:如果認識對象僅僅局限于”思想觀念“,如一朵花的“觀念”,一棵樹的“觀念”,一所房子的“觀念”,人的理性自我如何抵達外部世界?“我思”如何與”他思”相互溝通(“主體間性”)?這些問題令胡塞爾頭疼不已。

為解決上述矛盾,胡塞爾提出了“生活世界”概念。他認為,可以通過其他手段溝通人的“主體間性”,如“移情”、想象性“意識”、語言轉換等;但隻要“意向性”局限于内在“自我”,“我思”便始終無法走出“主觀性”的泥淖,無法和外部世界發生聯系。

打個比方,孫悟空在如來佛的手掌心翻筋鬥,無論怎樣翻騰,也無法擺脫如來佛的手掌心。胡塞爾的“意象性”對象(思想觀念)就像翻筋鬥的孫悟空,無論怎樣翻騰,也無法走出内在自我。這一難題直至海德格爾才找到解決辦法。

西方哲學裡理性主義(西方主體性哲學簡論)9

海德格爾認為,現象學“還原”的終點不是“意向性”,而是人的存在——“此在”(Dasein);“此在”既不是“觀念”存在(胡塞爾),也不是先驗自我(康德),而是“在世界之中”存在(如張三的存在,李四的存在,特指某個人)。人的存在不僅包含理性,也包含情感、願望、意志等非理性因素,此為海德格德爾“此在”論哲學的核心思想。

海德格爾認為,人的存在本來就“在世界之中”,和外部世界融為一體;人的存在既包含“内在性”(如理解、情緒、感受等主觀因素),也包含“外在性”(和世界發生各種聯系);因此,“天地神人”共處一體(源自希臘自然崇拜文化),互相關聯,彼此滲透,共同構成“存在整體”——“存在”本身(海德格爾,《存在與時間》)。

在海德格爾看來,“存在”本身不是存在者,是存在者得以存在的“條件”和“背景”;這一“條件”和“背景”無法感知,不是理性認識“對象”,所以“存在”本身是“無”。

海德格爾用“此在”取代笛卡爾的“我思”、康德的“先驗自我”以及胡塞爾的“意向性”,為人的存在開辟出一片新天地——人的存在和自然界有關,和社會、曆史有關,這是“存在整體“的秘密。

其實在海德格爾提出“存在主義”之前,西方思想家已開始反思以笛卡爾、康德、黑格爾為代表的主體性哲學,如盧梭的浪漫主義、叔本華、尼采的生命意志論、柏格森的生命哲學、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理論等。他們一緻反對理性主義霸權,否定“認識至上”論,用非理性、非主體元素取代人的“認識理性”,如意志、欲望、本能、生命力等等,目的是為人的存在開辟新空間。

随着“認識論”主體的坍塌,那個”大寫的““人”——普遍理性,走下神壇,被其他元素取而代之,如福柯的“話語”理論(人性本質來自“話語”建構,非現成之物)、後現代主義的“語言遊戲”。這些東西皆非透明之物,而是充滿着欲望或需求。借用福柯、尼采的話說,“理性”背後往往隐藏着“意志”或“權力”,“理性”不是“現成之物”。這是西方後現代文化主題。

與此同時,随着“認識論”主體的解體,西方哲學興趣逐漸發生轉移:從反思人的認識條件,轉向關注人的現實生活,由理論熱情轉向實踐熱情;至此,傳統主體性哲學走向終結。正如德國大文豪歌德所說的一樣:理論是灰色的,生活之樹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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