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随機、一公開”是市場監管的深刻變革,市場監管法治化、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的具體體現。實施“雙随機、一公開”更要注意規範工作流程。
根據《國務院關于在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行部門聯合“雙随機、一公開”監管的意見》中要求,涉及“雙随機、一公開”的工作流程主要包括:
(1)統籌制定抽查計劃。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結合本地實際及行業主管部門的抽查要求,統籌制定本轄區年度抽查工作計劃,涵蓋一般檢查事項和重點檢查事項,明确工作任務和參與部門。
(2)科學實施抽查檢查。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年度抽查工作計劃,組織領導本轄區内的部門聯合“雙随機、一公開”監管工作。根據抽查涉及的對象範圍和參與部門,通過公開、公正的方式從檢查對象名錄庫中随機抽取檢查對象,并根據實際情況随機匹配執法檢查人員。有關部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制定詳細的随機抽查工作細則和工作指引,對抽查工作程序、項目、方法等作出明确規定,方便基層執法檢查人員操作,提高抽查檢查規範化水平。
(3)強化抽查檢查結果公示運用。按照“誰檢查、誰錄入、誰公開”的原則,将抽查檢查結果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和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對抽查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加大懲處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
(4)做好個案處理和專項檢查工作。在做好“雙随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的同時,對通過投訴舉報、轉辦交辦、數據監測等發現的違法違規個案線索,要立即實施檢查、處置;需要立案查處的,要按照行政處罰程序規定進行調查處理。對無證無照經營,有關部門應當按照《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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