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鼻失敗鑒定圖?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 邱錦)為了讓自己變得更美,25歲女模特何晴(化名)接受了隆鼻手術,不料手術後鼻子穿孔,鼻梁也歪了,今天小編就來聊一聊關于隆鼻失敗鑒定圖?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 邱錦)為了讓自己變得更美,25歲女模特何晴(化名)接受了隆鼻手術,不料手術後鼻子穿孔,鼻梁也歪了。
經過訴訟,在北京市第三中級法院雙方就賠償問題達成調解。但這位女孩的鼻子構成十級傷殘,永遠無法恢複正常。
“她現在很後悔,可是有什麼用,這是不可逆的。”日前,何晴的媽媽代表接受了記者的采訪。
女模特整容
鼻子卻穿孔無法修複
今年25歲的何晴是自由職業者,因為年輕靓麗的外形,一直從事着茶藝師、香藝師和形象代言模特之類的工作,美麗的外表對她而言相當重要。
看到一則宣傳介紹之後,何晴決定接受鼻部整形手術,讓自己變得更美。通過北京麗珍咨詢有限公司,何晴被介紹到北京蕾士悅醫療美容診所手術。
2014年4月14日,何晴在蕾士悅診所進行了隆鼻手術,手術費35000元。
可是術後一年的時間裡,何晴經常感覺鼻内不适,後來鼻内還經常出血。
2015年5月7日,何晴去上海同濟大學附屬同濟醫院就醫,被診斷為雙側鼻中隔粘膜水腫,中上端可見糜爛面及紗條樣的異物。
後經手術取出紗條後,鼻中隔中上端出現了穿孔。
在上海和北京天津等多家醫院就診後,她都被告知,無法修複,而且穿孔面積還有可能進一步擴大。
不滿隻賠五千 起訴索賠
何晴的媽媽說,現在女兒的鼻根部有些偏斜,從外表上雖然看不太出來,但是女兒每次坐船坐飛機都會感覺鼻子往上沖、憋氣、常流鼻血和眼淚,要一直用噴霧來清理,不然鼻涕都流不順暢。
她告訴記者,女兒一開始去做整形手術她并不知情,直到後來手術失敗,面部還被灼傷,女兒自己處理不好,何晴才告訴了媽媽。
鑒于在手術前後,蕾士悅診所并未給女兒做任何醫療記錄,診所表示其門診病曆因過去了一年多找不到了,母女倆找到了麗珍咨詢公司讨說法。
何晴母親自己準備了一些單據找到對方簽字,這才有了後來的賠償。
麗珍公司彙給了何晴5000元醫療費,但母女倆認為醫藥費遠遠不夠女兒做治療的,遂将麗珍公司和蕾士悅診所訴諸法院,要求麗珍公司和蕾士悅診所連帶賠償醫療費5276.04元,交通費2072.1元,殘疾賠償金105718元,并退還整容手術費3萬元。
診所稱病曆找不到 無法鑒定醫療過錯
但是麗珍公司和蕾士悅診所認為,他們給何晴所做的手術十分成功,2014年是何晴主動咨詢手術問題,而且在此之前,何晴已經做過了兩次隆鼻手術,均不成功,由于之前的手術是在鼻梁部位墊了假體,所以本次手術需要取出之前的假體才能放置新的假體,何晴之前取過鼻中隔做鼻尖,所以此次手術取了耳骨做手術,其鼻中隔穿孔與蕾士悅診所的醫療行為無因果關系。
同時被告認為不應承擔連帶責任,麗珍公司是咨詢公司,蕾士悅診所是手術方,如果是手術的問題,應該由蕾士悅診所承擔責任,麗珍公司隻負責咨詢,不應就手術問題承擔責任。
案件審理過程中,經原告申請,被告同意,法院委托北京法源司法科學證據鑒定中心就診所的醫療行為有無過錯、責任程度進行司法鑒定,但後該中心出具《不予受理函》,稱由于缺乏診所實施美容醫療行為的醫學記錄資料,鑒定資料不完整,無法受理。
法官詢問得知,何晴說診所未向其提供過病曆,而診所表示門診病曆确實在診所,但時間已經過去一年多,找不到了。
鼻子歪了還穿孔 女孩構成殘疾
之後,經原告申請,雙方同意,法院又委托北京天平司法鑒定中心進行傷殘鑒定。該中心出具的北天司鑒[2016]臨鑒字第0489号法醫學鑒定意見書确認,目前何晴确實存在鼻根部略偏斜,并鼻中隔缺損,屬于十級傷殘。
2016年4月1日何晴所作的鼻咽鏡檢查顯示,鼻中隔右偏,可見穿孔,雙側中下甲稍大,雙側鼻腔可見粘性分泌物,鼻咽部可見炎性分泌物。診斷為:鼻中隔穿孔,鼻炎。
鼻中隔穿孔,系指由于各種原因導緻的鼻中隔貫穿兩處鼻腔的永久鼻穿孔。
被鑒定人目前存在鼻根部偏斜,對面容有影響,由于鼻中隔穿孔不可逆,會造成通氣過度,影響工作、學習能力及社會交往能力。
法院:拒絕提供病曆診所要擔責
經過審理法院認為,根據法律規定,醫療機構如果隐匿或者拒絕提供與糾紛有關的病曆資料,則推定醫療機構有過錯。
本案中原告在被告診所行隆鼻手術後,出現鼻中隔穿孔的損害後果,診所認可病曆由其保管,但稱找不到了無法提供,拒絕提供與糾紛有關的病曆資料,應當推定其醫療行為存在過錯。
為進一步查明醫療行為與鼻中隔穿孔之間有無因果關系,法院委托進行司法鑒定,但因缺少病曆資料導緻鑒定不能,進而導緻該部分事實處于真僞不明的狀态,對因醫療機構隐匿或拒絕提供病曆資料的原因導緻鑒定不能,進而導緻無法查明醫療行為與患者損害後果之間的因果關系的,該不利後果應由醫療機構承擔。
綜上,法院判定,蕾士悅診所應當對原告鼻中隔穿孔的損害後果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關于麗珍公司應否與蕾士悅診所承擔連帶責任的問題,法院認為,麗珍公司雖稱原告支付的1萬元系咨詢費,非手術定金,但未提供證據予以證明,亦未對原告提供的證據提供相反證據予以反駁,故結合相關證據和當事人陳述,法院認定原告支付給麗珍公司的1萬元為手術訂金。
其次,原告先是與麗珍公司的财務總監就花費3.5萬元手術費進行隆鼻手術達成合意,後向麗珍公司支付了1萬元手術定金,并按照麗珍公司的安排到蕾士悅診所進行隆鼻手術并支付剩餘手術費,糾紛發生後麗珍公司與原告達成書面協議并進行補償,均表明麗珍公司和蕾士悅診所針對為原告實施隆鼻手術的行為主觀上具有共同的意思聯絡,構成共同侵權,故應承擔連帶責任。
據此,一審法院判決蕾士悅診所賠償原告醫療費近5000元,交通費2000餘元,殘疾賠償金10萬餘元,并退還整容手術費3萬元;麗珍公司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最新進展 損傷已不可逆
二審期間,雙方在北京市第三中級法院達成調解。
何晴媽媽說,目前,雙方已商定将12萬元賠償款打給她的日期。但女兒鼻子造成的損傷,确實是不可逆的了。
但她同時表示,女兒現在調整得還不錯,基本能夠正常工作,但是想起這件事情,還是會覺得心情郁悶,非常後悔。
律師說法
決定手術時 一定重視各種細節
何晴的代理律師于偉鑫認為,雖然病人自己有疏忽,沒有留下沒有病例記錄,但診所方顯然過錯更多。
律師表示,這家醫療機構醫療水平和專業人員技術不過硬,手術過程中将人臉燙傷,一年後人的鼻子出現嚴重反映還有紗線殘留,取出就穿孔了。燙傷、穿孔、加殘留物,這都顯示出診所的醫療技術有問題,所幸燙傷已經處理完沒有留下傷疤。
于律師認為,這個案子的解決有積極的一面。首先,它相當于一個教材,告訴患者該怎麼保護自己;其次,它告誡美容機構應該規範自己的醫療行為;然後,也告誡和提醒了想要整容的人,決定手術時切忌糊裡糊塗,不能出現像該案件一樣交定金沒手續,整容費用也沒有開票的情況,倘若該案不是手術失敗後患者母親立馬找上門要求寫協議,官司就很難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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