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舊時的封建社會當中,女性可以說是男性的附屬品,一輩子是以男性的意識為轉移,基本上是沒有什麼社會地位的。而那些生在窮苦人家的女孩子,因為家裡人養不起,就會被大戶人家抱走或者是買走,小時候被當做是丫鬟,等長大了可以成婚了就把這些女孩嫁給他們的兒子,這也就是童養媳的意思。今天我們就來說一下,舊社會童養媳有多可憐?
在那時候的社會,童養媳這個名詞是自帶卑微、勞動、虐待、婚姻等色彩的,雖然就現在來說童養媳已經慢慢的退出了曆史的舞台。可這種行為,在三國時期就有了,明清時期甚至達到了頂峰,而她們舊時的生活也是非常凄慘的。
童養媳在沒有過門之前,基本上市奴仆一樣的存在,且工作量也非常之多,有時候地位還比不上奴仆,在待遇上也不如奴仆,這就相當于買主買了一件東西,從此就擁有了物品所有權,是打還是罵這都是别人的選擇,連後面這物品所附有的價值也是歸買主所有。而童養媳失去了自己對未來的選擇能力,那位意味着以後他們隻能接受不能拒絕,哪怕未來自己的夫君是個病秧子她們也隻能接受。
當然了童養媳的出現并不隻是因為出身貧窮,還有好幾個原因,一來就是舊社會男尊女卑的思想。女性的地位不高甚至非常低下,生了女孩等于得了個賠錢貨,小時候不但要花費錢财物品養育,長大了收的彩禮錢還不夠養大一個孩子,因此很多人家生了女兒後并不是很想養育,就幹脆把她送到别人家裡當童養媳,這樣相當于把彩禮錢預支了,并且還少了個要吃飯的人,可以說是大大的減輕了家庭負擔。二來就是以前結婚很注重嫁妝和聘禮的,不像現在相愛就可以來個裸婚,但是養個童養媳婚禮形式就可以簡單很多,對于男方家庭來說就不用花費太多錢财。三來,就是舊時所說的“沖喜”。在舊時有一個說法,就是家裡若是萬事不順或者有人患病就需要來場喜事來把晦氣沖走。童養媳就可以充當裡面的一個角色,因此她們所嫁之人不是殘疾或者患病那就是别人家的傻兒子,所以她們的生活是相當悲慘的。
前面說了童養媳是相當于奴仆一樣的存在,那麼自然是有很多事情她們得做,然而,睡前這件事讓她們的内心飽受摧殘。那就是睡前給未來的夫婿沐浴。在舊時的思想裡,女孩子沒有過門就給男孩子沐浴即便是奴仆也是很難被人接受的事情,所以對童養媳們來說是一件非常羞恥且尴尬的事情,對她們心理也是一種強烈的摧殘。不過還好童養媳這種陋習已經慢慢的退出曆史舞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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