笙,古稱盧沙,是源自中國的簧管樂器,是世界上最早使用自由簧的樂器,藉由每根管子中的簧片發聲,是吹管樂器中唯一的和聲樂器,也是唯一能吹吸發聲的樂器,其音色清晰透亮,音域寬廣,感染力強。在傳統器樂和昆曲裡,笙常常被用作其它管樂器如笛子、唢呐的伴奏,為旋律加上純四度或純五度和音。在現代國樂團,笙可以擔當旋律或伴奏的作用。
笙的形制多樣,音色明亮、渾厚,富有濃郁的地方特色,民間常用于蘆笙舞伴奏和蘆笙樂隊合奏。經過 改革,已在民族樂隊中應用,可獨奏、重奏或合奏,有着豐富的表現力。
笙,是世界上最早使用自由簧的樂器,并且對西洋樂器的發展曾經起過積極的推動作用。1978年,中國湖北省随縣曾侯乙墓出土了2400多年前的幾支匏笙,這是中國目前發現的最早的笙。春秋戰國時期,笙已非常流行,它與竽并存,在當時不僅是為聲樂伴奏的主要樂器,而且也有合奏、獨奏的形式。南北朝到隋唐時期,竽、笙仍并存應用,但竽一般隻用于雅樂,逐漸失去在曆史上的重經作用,而笙卻在隋唐的燕樂九部樂、十部樂中的清樂、西涼樂、高麗樂、龜茲樂中均被采用。當時笙的形制主要有十九簧、十七簧、十三簧。唐代又有了十七簧的義管笙,在十七簧之外,另備兩根義管,需要時,再把它臨時裝上去。早期的笙為竹制,後來改為銅制。明清時期,民間流傳的笙有方、圓、大、小各種不同的笙的形制。
遠在3000多年前的商代,我國就已有了笙的雛型。在我國古代樂器分類中,笙為匏類樂器。《詩經》的《小雅.鹿鳴》寫道:“我有嘉賓,鼓瑟吹笙。吹笙鼓簧,承筐是将”,可見笙在當時已經很流行了。
過去的笙,音域不廣,一般隻用于合奏或伴奏,很少用于獨奏。在演奏樂曲遇到音不夠時,常借音吹奏。如今,改革後的笙已成為具有豐富表現力的獨奏樂器,既能演奏雄健有力的曲調,也能奏出優美抒情的旋律。
我國的笙對西洋樂器的發展,曾經起過積極的推動作用。笙最早就通過“絲綢之路”傳到波斯,1777年法國傳教士阿米奧又将笙傳到歐洲。1780年,僑居俄國的丹麥管風琴制造家柯斯尼克,首先仿照我國笙的簧片原理,制造出管風琴的簧片拉手,自此管風琴才開始使用音色柔和悅耳的自由簧。18世紀末,俄國科學院院士雅·什太林,曾撰文稱贊笙是“最受歡迎的中國管風琴”。以後,又促進了其他自由簧樂器的産生。1810年,法國樂器制造家格列尼葉制成了風琴;1821年,德國布希曼發明了口琴,次年又發明了手風琴。
笙的音色明亮甜美,高音清脆透明,中音柔和豐滿,低音渾厚低沉,音量較大。而且在中國傳統吹管樂器中,也是唯一能夠吹出和聲的樂器。在和其它樂器合奏的時候,能起到調和樂隊音色、豐富樂隊音響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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