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交通運輸部《客運場站和交通運輸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區分級防控指南(第八版)》及無錫市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指揮部相關通告要求,為确保公共出行乘車安全,出租汽車(含網約車,下同)在運營服務過程中,司乘雙方均應全程規範佩戴口罩。
無錫市交通綜合執法局
開展出租汽車專項整治“飓風4号”行動
通過路檢路查、視頻巡查和暗訪等形式
全面檢查出租車輛、人員
防疫措施落實情況
加大違法違規行為查處力度
2022年6月15日-7月12日,市交通綜合執法局累計檢查巡遊車5574車次,網約車3716車次。
對發現的司機未全程規範佩戴口罩行為,根據《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的相關規定進行立案處罰。
對屢次違反防疫規定、未進行整改、不服從管理的出租汽車,及時通報所在企業,由企業對其實施賬号封禁的處罰。
戴口罩是阻斷疫情傳播的有效方式。不僅僅是駕駛員在營運過程中不佩戴口罩,會按照相關的規定進行處罰。乘客如果上車拒不戴口罩,按照交通運輸部《客運場站和交通運輸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區分級防控指南(第八版)》的規定,駕駛員可以拒絕為其提供服務。
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請一定牢記哦
(來源:無錫市交通運輸局 編輯:依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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