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前的這首歌,哪怕是到現在都值得你收藏。開車的時候,再聽一遍陳琳《你的柔情我永遠不懂》,終于也想明白了:其實,好音樂都是用來慰藉心靈的。
1993年,和許多懷揣音樂夢想的人們一樣,出生于重慶市奉節縣的陳琳來到北京尋求發展。值得慶幸的是,在參加一些北京樂隊派對的時候,她發現“指南針”樂隊裡有一首原創作品合适自己。于是,在朋友的幫助和支持下,23歲的她便找到了樂隊相熟的老鄉,講述了自己對這首出自洛兵、丁原之手歌曲的喜愛。最終,陳琳得償所願。于是,也就有了這張150萬銷量的同名專輯。憑借該曲,1993年陳琳也獲得中央人民廣播電台最佳演唱獎和新人獎。
初聽《你的柔情我永遠不懂》這首歌,常常給人一種追愛不得而又無可奈何的“落寞感”。“我給你愛你總是說不,難道我讓你真的痛苦,哪一種情用不着付出,如果你愛就愛得清楚“不得不說,一種主動去愛得到的結果,往往非你所願。當一廂情願遇上冰冷,當你付出全部得不到一絲回應,這愛情還哪有兩情相悅可言?“說過的話和走過的路,什麼是愛又什麼是苦,你的出現是美麗錯誤,我擁有你卻不是幸福”接下來就是情路颠簸中為愛的一路追問,依稀過往,愛恨萬水千山,有時候,在錯誤的時間錯誤的地點遇上錯的人,本身就是一種無可奈何、萬劫不複的孽緣存在,這樣的人生經曆,又怎麼不能讓人為之歎惋呢?
“你的柔情我永遠不懂,我無法把你看得清楚,你的柔情我永遠不懂,感覺進入了層層迷霧”。明知道愛到卑微如墜迷霧,卻甯願霧裡看花水中望月,不堪其苦來體會那一種你給的幸福;明知道霧中的夢想不是歸宿,卻偏偏為你的愛義無反顧毅然付出;明知道等待我的也許是最後的孤獨,卻也想把美麗的瞬間留住……癡癡傻傻、孤獨一擲,佯裝勇敢去愛,若飛蛾撲火,非你錯覺!
事實上,也算顔值擔當的陳琳雖經曆了兩段愛情,但卻沒有收獲相應的幸福。前有竹書文化也就是現在天娛的老闆沈永革,後有吉他手張超峰,然而,他們卻最終沒有給陳琳想要的幸福,倒是因為陳琳身後的一套房産卻再起紛争。
而今斯人已逝,唯有好音樂可當緬懷!歎陳琳,一個才情俱佳的女人,婚姻結局卻是如此草草收場,伊人香消玉損,時也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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