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凡從事“特殊工種”達到一定年限的職工,可以提前五年辦理退休手續,(男55歲,女45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特殊工種”都包括哪些崗位呢?可能很多人還不是很了解,概括地講,就是從事高溫、高熱、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繁重等工作崗位,明顯對身體健康有影響的工作。種類很多,在這裡就不一一贅述了,具體可到各地人社部門查詢。
本文的重點是,你能不能享受到這樣的待遇?日前,有一在民營企業工作的朋友,前來咨詢相關問題,說他是從事駕駛營運大貨車的工作,至今已經在這個崗位幹了近20年了,現在到了55歲,達到了“特殊工種”提前退休的年齡。可是他所在的單位告訴他說,現在已經停止辦理非私營企業之外的“特殊工種”提前退休業務,讓他暫時等待新政策的出台。
這樣的問題已經不是遇到過一例,目前按照國家政策,确實已經停止了非私營企業以外的 “特殊工種”提前退休認定工作。具體政策性文件還沒有見到,到底是什麼原因,誰也解釋不了,隻是暫時停止辦理。
我也很是困惑,就算你在私營企業工作,從事了國家規定的高溫、高熱、有毒、有害工作,難道就因為你不是在國有企業中,這樣的工作對你的身體就不會造成傷害嗎?假如一個人在私立醫院裡從事X光照射工作,幹了20年,你能說他沒有受到X光的傷害嗎?
還有在礦井下工作的,金屬焊接、切割的,駕駛營運大貨、大客車的,登高架設作業的,起重機械作業的,壓力容器、制冷作業的,礦山通風等等等等,如果就因為他們在私營企業中從事這類高危工作,身體就不會受到傷害?這個理由明顯說不過去。
我覺得對于這類從事“特殊工種”人員的工作性質和工作年限問題,應該出台相關政策,從審核、認定上嚴格把關,加強監督,确定真實有效的,應予辦理退休手續。而不是一刀切出政策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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