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靜子
繼多個共享單車平台宣布漲價後,“共享充電寶漲至4元每小時”微博話題沖上熱搜榜,引發輿論熱議。據媒體報道,今年有部分品牌的共享充電寶悄悄漲價1元,市面上的主流價格為3至4元/小時,而處于熱門旅遊景點或繁華商業區的收費标準更是高達10元每小時。
共享充電寶也搖身變“刺客”?動辄3至4元起步,一不留神就扣掉兩位數金額,如此高收費讓消費者直呼“用不起”“不敢用”。從部分企業的回應看,彌補因搶占市場而投入的巨額補貼、對沖疫情消極影響、緩解運維成本緊張等是一路高“漲”的重要原因。市場經濟從來都不拒斥企業的自主定價行為,共享充電寶大可因時因地調整收費标準。問題是,大幅漲價是不是共享經濟的唯一“救命稻草”?
管窺國内共享經濟新業态的一般發展路徑:前期多采用“燒錢”“補貼”等讓利競争策略搶占市場,待市場格局基本定型後再以漲價、擡高産品或服務門檻等方式回籠資金、賺取利潤。具體到共享充電寶這一産品形态,大浪淘沙後的“三電一獸”品牌争相陷入漲價潮,其行為可被視作擺脫成本高、盈利難困境的努力嘗試。畢竟,在搶占優勢商戶點位的“價格戰”中,各大品牌可是不惜花重金擡高包括入場費在内的各類激勵成本。
從“1元時代”到普遍漲至2元,再到3至4元/小時成常态,随着共享充電寶價格一路飛漲的還有标價不規範、不透明等消費領域亂象。如果說自主定價是企業享有的重要權利,那其行使必須遵守特定的規範與原則。早在去年6月份,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就在行政指導會上要求街電等8個共享消費品牌經營企業限期整改,明确定價規則、嚴格執行明碼标價、規範市場價格行為和競争行為,以保障消費者的各項合法權益。如此看,市場漲價行為當規範有序、不逾矩。
共享經濟本是為了提高閑置資源使用效率,一味擡高價格是否會變相“驅散”龐大的消費群體,進而有悖“共享”初衷?比如,共享充電寶屬于實用的“救急”産品,難以培養用戶忠誠度,再加上部分品牌高達99元的封頂價着實不是一筆小費用。從這個角度看,共享消費品牌經營企業在計劃漲價的同時,不妨也重點關注消費者的承受能力和使用體驗,切實把提升服務品質作為必不可少的配套舉措。具體講,部分用戶曾抱怨共享充電寶存在充電慢、歸還點少、數據線太短等問題,如果有關企業能設身處地憂用戶之所憂,及時解決這些不便利,豈不能更好吸引用戶“留下來”?
包括充電寶在内的共享經濟“下半場”已開啟,如何推陳出新、力避共享經濟變“不經濟”是一個大問題。謹記,共享經濟是一種需長期投入才會有可觀收益的新業态,短視的漲價絕不是唯一的好出路。
【作者】 孫文靜
南方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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