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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女教師發絕筆信

教育 更新时间:2024-12-13 01:47:31

江蘇豐縣教師“絕筆信”事件備受社會各界關注。8月4日上午,豐縣李秀娟發布疑似輕生帖文後失聯,記者從當地事件應急處理小組獲悉,當日18時50分許,李秀娟夫妻二人已在徐州市雲龍湖邊被平安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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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縣事件應急處理小組相關人士告訴記者,徐州市公安局和泉山分局出動了大批警力,根據女教師提供的微信定位,最終在徐州的雲龍湖景區附近找到夫妻二人。目前,二人已被警方帶走協助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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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報道:

4日,網上流傳一封求助信,這封信發布于江蘇徐州當地一個自媒體公号,發布者名為“李秀娟”。求助信的發布對象為“親愛的老師同仁,全國網友,各級領導”,其開頭直接表示,“當您看到這封求助信時,我和先生已經在準備離開這個世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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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截圖

求助人李秀娟稱,她女兒被同學無意傷害導緻左眼失明,自己和丈夫因此事長期遭到當地有關部門的不公正對待,并透露其已有輕生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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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筆信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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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女兒到京複診被阻 疑遭一系列不公對待緻抑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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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信中貼出的全家福照片

據這封絕筆信自述,李秀娟9歲女兒被徐州豐縣實驗小學同學無意傷害緻失明後,左眼日漸黯淡,2019年2月底,其訂了3月3日和孩子去北京的火車票并預約了同仁醫院的眼科挂号,打算為女兒做複診。

在出發前,3月1日晚上10點,李秀娟寫到,豐縣教育局信訪辦主任丁攀、梁寨鎮中心校領導陳晨、張超和王會計來到其家中,丁攀要求其退掉3月3日去北京的車票。約半小時後,家裡又來了4位民警,以“涉嫌尋釁滋事”将其帶到豐縣城東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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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派出所,圖源:徐州民聲公号

李秀娟稱,當自己質疑警方帶走自己的理由的合法性時,被該所副所長羅烈摔倒在地,扇了耳光。其稱自己在該所的一天多時間内“滴水未進,被恐吓辱罵逼供”,到第二天下午,副所長羅烈要其承認3月3日去北京是上訪的行為,“要求我簽字承認上訪并接受行政處罰,罪名是尋釁滋事”,但遭其拒絕,随後,其被送往徐州拘留所待了七天。

在離開後李秀娟因身體不佳住院治療,但又遭到豐縣實驗小學數名老師的監視,他們自稱是“領導安排的”,3月20日開始,李秀娟稱自己被教育局多次傳喚,“要求我去教育局紀委談話”。其又透露在身體狀況不佳的情況下請假還不被批準,“隻能邊監考,邊挂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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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李秀娟又接到豐縣教育局下發的處分決定,處分中稱因其在兩會期間籌備去北京上訪,被豐縣東城派出所以尋釁滋事給予行政拘留7日處罰,教育局則給予李秀娟記過處分。李秀娟認為,不公的對待使得她患有嚴重的抑郁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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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秀娟同時透露了自己孩子遭遇失明的情況,2018年3月12日,豐縣實驗小學放學排隊期間,其女兒左眼被一位李姓同學的衣服拉鍊甩到,女兒眼睛受傷後失明,後被鑒定成八級傷殘,一年多來,學校一直未妥善處理孩子的傷殘賠償問題,目前仍無法就賠償問題達成一緻,其和丈夫開始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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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秀娟女兒的診斷書,圖源:徐州民聲

早在今年4月就有報道了李秀娟的遭遇,據江蘇快訊網消息,李秀娟在孩子受傷之後先後帶着她在縣醫院、徐州市第一人民醫院、北京同仁醫院進行救治,但被同仁醫院醫生告知“孩子的眼睛很難治好了,能保持現在的殘存視力已經很不錯了”。

李秀娟在絕筆信中提到,從北京回家的前一天,其到信訪局反映了女兒眼睛被傷害一事,希望社會可以關注學生在校安全。“在我走出信訪局大門後,我被豐縣一位趙姓官員攔住”,其告訴李秀娟“有問題好解決,你女兒的問題,有學校的責任,該賠償就賠償,你先回家”。

在尋求救治期間,在李秀娟的要求下,學校兩次召開協調會,此前當事家長隻肯賠三千,後來又說“願意每人出一萬五,學校領導願意出五千,還說必須簽一個協議,以後不再管了”。“我就說先做了傷殘鑒定報告,按國家标準賠償,為此我還找了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師給我核算了賠償,後來,他們就連一萬五都不願意賠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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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後不久,拿着司法鑒定書的母親李秀娟便又找到學校領導,希望能盡快落實賠償問題。而學校負責人此時又推辭說隻有鑒定報告,沒有責任劃分還是無法賠償。此事久拖未決,此後便發生上述事情。李秀娟在絕筆信中稱,全校老師寫聯名書按指紋支持其合理合法的維權行為。

據了解,李秀娟夫妻都是徐州豐縣周樓小學老師,有一兒一女,女兒今年10歲,兒子今年2歲。

孩子稱父母至今未歸

4日,新京報記者撥打其本人電話,自稱為李秀娟女兒嘉嘉的人接聽了電話,其稱,父母一早外出至今未歸,隻給自己留了一些面包和水,而至于其去向,目前尚不得而知,也無法取得聯系。嘉嘉表示,此前媽媽曾告訴自己,“會有阿姨來照顧(她)”。

徐州女教師絕筆信後未歸當地:已成立聯合調查組

記者從江蘇徐州豐縣人民政府了解到:8月4日,豐縣周樓小學教師李秀娟在自媒體《徐州民聲》發布帖文,反映其遭受有關方面不公正待遇問題。豐縣縣委、縣政府已成立聯合調查組,對李秀娟同志反映的問題開展全面調查。(人民日報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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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教育局回應

徐州市教育局在網上回複稱,李秀娟的女兒眼睛系同學打鬧中被誤傷,事發後班主任及時進行處置,未發現明顯異常,“學校多次建議通過司法程序解決問題,均遭李秀娟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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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秀娟是豐縣梁寨鎮周樓小學教師,其女兒就讀于豐縣實驗小學。8月1日,豐縣教育局曾向該縣信訪局出具一份《關于李秀娟反映學生梁芸嘉眼睛被甩傷問題要求重查信訪事項辦理情況的報告》(下稱《報告》)。《報告》顯示,2018年3月12日下午放學時,豐縣實驗小學學生李某、秦某在走廊排隊時拿着校服打鬧,無意間用校服拉鎖碰到了梁芸嘉的左眼。事發後,班主任常老師及時進行了調查處理,“未發現梁芸嘉眼睛有異常症狀,其後,梁芸嘉一直正常上學。”約一月後,李秀娟發現孩子左眼眼皮有個疙瘩,去豐縣人民醫院檢查,4月16日梁芸嘉在徐州市第一人民醫院門診做了眼睑腫物切除術,就醫後要求學校出面協調醫藥費問題。豐縣實驗小學于2018年4月至12月十多次協調此事。

豐縣教育局認為,因學生打鬧與梁芸嘉視力下降的因果關系沒有得到确鑿證據證實,且李秀娟提出了36萬多元的高額賠償金,協調未果。協調期間,當事學生李某、秦某兩方家長及學校均建議李秀娟通過司法途徑解決問題,但李秀娟堅決不走司法程序。此後,李秀娟多次到豐縣教育局和縣信訪局、徐州市信訪局、江蘇省信訪局、國家信訪局反映情況。

另據《報告》稱,截至2019年7月24日,經豐縣教育局财審股、縣實驗小學會計共同審核李秀娟為其女兒梁芸嘉治療眼睛所花銷較合理的車票、醫藥費、住宿、餐飲、打的等費用共計31135.87元。“本着人道精神,教育局安排實驗小學通過梁寨中心校李秀娟工資賬戶,先期代付。其他費用,建議李秀娟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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