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記者 徐鵬
親子協調員周豔芬握着孩子的手,語重心長地說:“你的媽媽特别愛你,你也要愛你的媽媽呀!”
孩子媽媽湊近孩子的臉,哭花的雙眼注視着孩子,出神似的凝望着、期盼着。一旁的法官輕聲細語地問孩子:“你願意跟媽媽一起生活嗎?”
孩子目視前方,眼神充滿了不惑與不安,但還是堅定地回答:“我不願意跟媽媽一起生活,我想跟爸爸一起生活。”
一旁的媽媽早已泣不成聲,眼淚浸濕了衣衫,哽咽的聲音中帶着深深的失落,想牽孩子的手也因孩子的抗拒而縮了回去。
這是青海省大通縣人民法院審理的一起撫養糾紛案件。
2022年初,原告劉某某(女方)與被告石某某(男方)就離婚糾紛達成調解協議,雙方自願離婚,婚生長子由被告石某某撫養,婚生次子由原告劉某某撫養。協議生效後,婚生兩子均随被告石某某共同生活。2022年6月,石某某一紙訴狀将劉某某起訴至法院,要求變更其次子的撫養權。
承辦法官經閱卷并通過與原、被告交談,了解基本案情和各自訴求後,一度陷入了兩難境地,在法理與情理之間難以抉擇。一方面,作為媽媽的劉某某做了絕育手術,從維護婦女合法權益的角度出發,撫養權以不予變更為宜;另一方面,孩子不願意跟媽媽在一起生活,從法律規定尊重孩子意願的角度出發,撫養權應予變更為宜。
承辦法官迎着困難尋找突破口,一邊修改調解方案,一邊請來親子協調員周豔芬做孩子的心理疏導工作。
周豔芬通過講故事的形式對孩子進行親子關系引導,拉近父母、子女之間的關系。于是就出現了前述的對話。最終,劉某某提出孩子先随父親生活,她與孩子慢慢培養感情,争取讓孩子早日接受她。之後,石某某撤訴,劉某某臉上也露出了久違的笑容。
上述案件順利化解之後,大通法院又受理了一起離婚糾紛案件,也涉及未成年子女撫養問題,于是再次邀請親子協調員協助化解。
“你們非要以愛之名傷害孩子嗎?”承辦法官和親子協調員問道。原被告内疚地低下頭,嘴裡卻仍然嘀咕着要争取孩子的撫養權,各不相讓。親子協調員見狀說道:“現在愛情沒有了,婚姻也無法維持下去,孩子是你們曾經愛情的結晶,你們不要傷害孩子,孩子不是物品。”
承辦法官随即也勸說:“法院判決中孩子不論是随爸爸一起生活,還是随媽媽一起生活,孩子都不能缺少母愛或者父愛。”随後,親子協調員向原被告雙方闡述了每一個離異家庭所面臨的孩子教育問題,以及孩子成長過程性格養成的問題,并給出專業的解答。同時,承辦法官也對相關問題進行了釋法解疑。
經過一番勸解後,原被告連連點頭,均表示雙方的感情已經完全破裂,不可能破鏡重圓了,深感對不起孩子,表态無論孩子将來判給誰,都會讓孩子健康快樂地成長。法官經過細緻審理作出判決,将原被告的婚生女兒判決由女方撫養。
聘任親子協調員是推進家事審判方式及工作機制改革的新舉措,是貫徹家庭教育促進法的實際做法。前不久,大通法院黨組決定聘請親子協調員周豔芬和劉桂英參與家事審判工作,她們曾從事基層社區主任工作多年(已退休),也曾任該院人民陪審員,擅長家事調解工作。一個多月時間,該院引入親子協調員的案件為兩案兩次,獲得了顯著效果。
減少未成年人在家事案件中受到的傷害,以柔性司法手段化解矛盾,是家事案件審理的重要目标。下一步,大通法院将總結有益經驗,在案件審理當中,運用好親子協調員,讓其充分參與糾紛化解,發揮其在家事案件審理中對問題家庭和家庭成員情感的治愈性職能,在修複失和夫妻感情的同時,努力撫慰子女受傷的心靈,充分體現司法的人文關懷,有效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徐鵬)
(法治日報)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