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6日至7月6日,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我區第一輪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情況開展了“回頭看”,針對草原生态環境問題統籌進行了專項督察。2018年10月17日,督察組向我區反饋了督察意見。2019年2月27日,自治區印發了《内蒙古自治區貫徹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及草原生态環境問題專項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以下簡稱《整改方案》)。《整改方案》中要求立行立改(在2019年12月底前完成)的有13項,應在2019年限期完成的有26項。
現将立行立改和2019年限期完成的整改任務進行公布,請各地各部門高度重視中央環保督察整改工作,進一步樹牢“四個意識”,從踐行“兩個維護”、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高度,增強督察整改自覺,以鐵的決心、鐵的措施、鐵的紀律堅決整改、徹底整改,确保所有問題按時序進度完成整改。同時,歡迎社會各界監督各地、各部門整改工作推進情況。
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及草原生态環境問題專項督察反饋意見
立行立改和2019年應完成的整改任務清單
序号 |
整改任務 |
責任 單位 |
完成 時限 |
整改目标 |
1 |
2016年中央環保督察指出,自治區不少領導幹部不僅沒有認識到生态環境面臨的嚴峻形勢,反而認為全區環境容量大、環境問題不突出;很多地方幹部的主要精力還是在追求GDP、上項目上,沒有認識到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對此,自治區明确要求,要正确處理好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關系,切實增強推動綠色發展的自覺性和堅定性。但此次“回頭看”感到,部分領導幹部思想認識仍沒有轉變過來,貫徹落實生态文明思想仍有差距,推進生态環境保護有時說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重發展、輕保護的觀念還沒有得到根本扭轉。 |
自治區有關部門,各盟市黨委、政府 |
立行立改(2019年12月) |
全區各級領導幹部真正做到用生态文明思想武裝頭腦、指導實踐,能夠處理好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關系,推動綠色發展的自覺性和堅定性進一步增強,重發展、輕保護的觀念得到明顯扭轉。 |
2 |
呼倫湖、烏梁素海、岱海是内蒙古三大湖泊,生态地位至關重要。中央領導同志就其保護治理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2016年中央環保督察作為重點問題專門明确整改要求。對于如此重要的整改任務,自治區發展改革委作為整改牽頭單位,沒有履行應承擔的職責,不僅統籌推進和協調各有關部門和地方不夠,在治理規劃編制審核上敷衍應對,而且在工程項目管理上流于形式。2016年中央環保督察以來,沒有認真統籌推進呼倫湖生态環境綜合治理工作,直至“回頭看”進駐前,才于2018年5月組織專題會議研究;對随意調整、擅自變更治理項目問題或不知情,或“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對烏梁素海、岱海綜合治理規劃實施情況講不清、對不上,直到2018年4月才上報《岱海湖流域水生态保護建設方案(2018-2020年)》,2018年5月才匆忙印發烏梁素海督察整改分工方案。 |
自治區發改委 |
立行立改(2019年12月) |
“一湖兩海”生态環境綜合治理統籌推進、協調有序,督導機制更加完善,嚴格工程項目管理,治理規劃(實施方案)有效實施。 |
3 |
呼和浩特市仍有11台10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未嚴格按照要求淘汰到位,但市城鄉建設部門卻上報完成整改并銷号。 |
呼和浩特市委、政府 |
立行立改(2019年12月) |
11台10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按要求淘汰到位,嚴格銷号制度。 |
4 |
呼和浩特市安裝自動監測設備的55家供熱企業均不同程度存在超标排放問題,其中凱德成熱力、維盛達工貿等企業2018年3月幾乎天天超标。 |
呼和浩特市委、政府 |
立行立改(2019年12月) |
解決供熱企業超标排放問題。 |
5 |
在推進督察整改時,一些地方和部門自覺性、主動性不夠,責任感、緊迫感不強,有時把開會當落實,把說了當做了,實際工作效果不佳。各部門推進工作大多以調度為主,對上報情況核實不夠,對任務進展緩慢的地區缺少督導考核,有的督促檢查工作流于形式。 |
各盟市黨委、政府,自治區各相關委辦廳局 |
立行立改(2019年12月) |
切實落實生态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強化各地各部門環境保護督察整改責任,确保問題整改到位。 |
6 |
自治區黨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作為主要督導單位,督查督辦不及時,未落實自治區整改方案中每季度對盟市及相關部門開展專項督查的要求,沒有形成持續有效的督查壓力。 |
自治區黨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 |
立行立改(2019年12月) |
認真落實督導責任,緊盯相關盟市、部門單位及其整改措施,加強跟蹤督查,持續加壓用力,推動整改工作落實見效。 |
7 |
根據自治區督察整改方案,質監、工商部門承擔煤炭市場監管和禁銷劣質煤炭工作。但督察發現,自治區質監和工商部門未認領該責任,未對劣質煤進入煤炭市場進行有效監管。質監部門僅在呼和浩特市等區域進行過煤質風險監測,且在監測發現2017年煤質不合格率達到100%的情況下,僅以政務信息的形式向自治區政府進行了報告,沒有采取其他相關措施,也未向其他部門通報情況。工商部門從未開展相關工作。 |
自治區市場監管局 |
立行立改(2019年12月) |
結合實際制定城市建成區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煤炭監管工作制度,形成各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監管常态化機制。嚴厲打擊銷售劣質煤炭行為。 |
8 |
自治區整改方案明确要求,自治區國土資源廳牽頭編制自然保護區内663家工礦企業有序退出和礦山地質環境恢複治理方案。但自治區國土資源廳直到2018年5月才突擊印發自然保護區礦業權退出補償指導意見和自然保護區退出工礦企業礦山地質環境恢複治理方案,嚴重影響自然保護區工礦企業清退和恢複治理工作進展。 |
自治區自然資源廳 |
立行立改(2019年12月) |
嚴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自然保護區内工礦企業退出方案的通知》(内政發電〔2017〕28号)要求的時間節點完成自然保護區内工礦企業退出和礦山地質環境恢複治理任務目标。 |
9 |
呼倫湖流域生态環境治理不嚴不實。呼倫貝爾市委、市政府作為呼倫湖綜合治理規劃實施責任主體,在工作中沒有一盯到底、一抓到底。在編制綜合治理規劃時不嚴肅、不科學;在組織規劃實施時随意調整、任意變更。應于2017年底完成的20個治理工程項目中,規劃投資4.3億元用于呼倫湖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和湖邊餐飲設施拆除2個項目,遇到困難後就全部調出,避重就輕、避難就易,使治理效果大打折扣,剩下18個項目中,16個大幅調整,調整變更率達到90%。 |
呼倫貝爾市委、政府 |
立行立改(2019年12月) |
切實落實市委、市政府主體責任,嚴格執行國家基本建設程序的相關規定,堅決杜絕項目随意調整、任意變更等行為。 |
10 |
自治區經信委作為工業園區渣場建設的責任部門,隻進行調度,未進行督辦,直至2017年8月才向各盟市印發整改方案,2018年5月“回頭看”進駐前才密集發文、突擊通報、臨時提出整改要求,導緻各盟市工業固體廢物違規處置問題突出。 |
自治區工信廳 |
立行立改(2019年12月) |
建立健全工業園區渣場整改監管的有效工作機制。 |
11 |
此次“回頭看”期間,根據群衆舉報,督察組查實呼和浩特和林格爾縣凱帝森木器加工廠虛假整改案件。該企業在2016中央環保督察時就因環境污染被舉報,當地政府對其實施查封,并向社會公示已關停取締。但實際是“真掩蓋、假整改”,企業一直在非法生産,直至“回頭看”進駐前一周,才又給企業貼上“封條”,問題十分突出。 |
呼和浩特市委、政府 |
立行立改(2019年12月) |
舉一反三,杜絕此類問題再次發生。 |
12 |
通遼市及霍林郭勒市黨委、政府針對霍林河露天煤礦嚴重破壞草原生态問題,政治站位不高,重發展、輕保護,對嚴重破壞草原行為沒有給予足夠的重視,甚至對企業長期違規違法問題不聞不問。 |
通遼市委、政府 |
立行立改(2019年12月) |
對霍林河露天煤礦加大監督管理力度,舉一反三,進一步加大對礦山企業破壞草原行為的打擊力度,建立長效機制。 |
13 |
錫林郭勒盟國土資源部門監管失職,在錫林郭勒蘇尼特堿業公司僅完成部分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工程的情況下,就分别于2014年7月和2016年4月對企業地質環境治理工作予以驗收。 |
錫林郭勒盟盟委、行署 |
立行立改(2019年12月) |
錫林郭勒蘇尼特堿業公司全面完成地質環境恢複治理工作。 |
14 |
包頭市昆都侖區超采區隻實現地下水壓采量152萬立方米,僅占壓采目标的48.4%,難以達到2018年實現采補平衡的目标。 |
包頭市委、政府 |
2019年12月 |
實現地下水壓采量300萬立方米(昆區200萬立方米)以上,基本達到采補平衡。 |
15 |
包頭市東河區超采區隻實現壓采量94萬立方米,僅占壓采目标的43.9%,難以達到2018年實現采補平衡的目标。 |
包頭市委、政府 |
2019年12月 |
實現東河區超采區地下水壓采量200萬立方米以上,基本達到采補平衡目标。 |
16 |
赤峰市紅山區超采區多年平均年可開采量4984萬立方米,2017年實際取水5600萬立方米。 |
赤峰市委、政府 |
2019年12月 |
完成地下水超采年度超采治理任務,到2019年,赤峰市紅山區超采區達到采補平衡。 |
17 |
烏海市治理方案要求該市烏海熱電廠應于2017年底實現中水回用,但督察發現,企業2018年1-5月仍在無取水許可證的情況下,違規取用地下水150.79萬噸。 |
烏海市委、政府 |
2019年4月 |
烏海市熱電廠生産用水全部使用中水。 |
18 |
烏海市治理方案要求該市海勃灣發電廠(三期)應于2017年底實現中水回用,但督察發現,企業2018年1-5月仍在無取水許可證的情況下,違規取用地下水124.39萬噸。 |
烏海市委、政府 |
2019年4月 |
烏海市海勃灣發電廠(三期)生産用水停止使用地下水。 |
19 |
烏蘭察布市自然保護區整治清單内應退出礦業權4個,均未退出。 |
烏蘭察布市委、政府 |
2019年12月 |
按照《内蒙古自治區自然保護區内工礦企業退出方案》(内政發電〔2017〕28号)要求,全面完成清單内的4個礦業權(3個探礦權、1個采礦權)退出整改工作。 |
20 |
烏海市自然保護區整治清單内應退出9個,實際隻退出2個。 |
烏海市委、政府 |
2019年12月 |
按照《内蒙古自治區自然保護區内工礦企業退出方案》(内政發電〔2017〕28号)要求,完成自然保護區整治清單内礦業權企業退出。 |
21 |
呼和浩特市自然保護區整治清單内應退出84個,隻退出14個。 |
呼和浩特市委、政府 |
2019年12月 |
按照《内蒙古自治區自然保護區内工礦企業退出方案》(内政發電〔2017〕28号)要求,完成大青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礦山企業礦業權退出。 |
22 |
錫林郭勒盟草原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工礦企業清理整治工作層層部署,但落實不力。當地國土資源部門多次發文要求錫林浩特市政府督促白音錫勒牧場榮昌螢石礦、鼎城礦業發展有限公司螢石礦加快整改,拆除設施設備,開展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和植被恢複工作。但2018年6月“回頭看”現場檢查時,盛源、榮昌等螢石礦問題仍未整改到位,鼎城礦業螢石礦尚未開展生态恢複治理。 |
錫林郭勒盟盟委、行署 |
2019年12月 |
盛源、榮昌、鼎城等螢石礦全面退出并完成地質環境治理任務。 |
23 |
興安盟突泉清源污水處理有限責任公司負荷率僅為15.37%。 |
興安盟盟委、行署 |
2019年12月 |
負荷率達到75%以上。 |
24 |
興安盟科右前旗環美污水處理廠負荷率僅有31.84%。 |
興安盟盟委、行署 |
2019年12月 |
負荷率達到75%以上(設計規模按照改造後的使用規模計算)。 |
25 |
鄂爾多斯市鄂托克前旗敖勒召鎮污水處理廠負荷率僅為15.48%。 |
鄂爾多斯市委、政府 |
2019年12月 |
負荷率達到60%以上(設計規模按照改造後的使用規模計算)。 |
26 |
巴彥淖爾市烏拉特前旗污水處理廠2018年3至6月監測數據均有超标,個别時段氨氮超标十分嚴重。 |
巴彥淖爾市委、政府 |
2019年12月 |
在線監測達标排放率達到95%以上,實現穩定達标排放。 |
27 |
烏梁素海生态環境治理項目實施過程中,對水質改善具有重要影響的多個旗縣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及中水回用工程項目,沒有實質進展。 |
巴彥淖爾市委、政府 |
2019年12月 |
按要求建成工業園區污水處理設施,2019年底中水實現全部回用。 |
28 |
岱海生态環境治理推進過程中,要求2017年10月完成的“涼城縣污水處理廠提标改造工程”至今仍未完工。 |
烏蘭察布市委、政府 |
2019年6月 |
增建超濾膜深度處理工藝,确保總氮等指标穩定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一級A标準。 |
29 |
岱海生态環境治理推進過程中,要求2017年12月前完成的“新建溫泉小鎮5000噸/日污水處理廠”項目,截至“回頭看”進駐時仍未動工。 |
烏蘭察布市委、政府 |
2019年12月 |
結合實際,科學優化調整項目規模,2019年底前,在岱海鎮建成800噸/日污水處理站一座,并取消新建5000噸/日污水處理廠。 |
30 |
2016年中央環保督察指出,截至2015年底,全區建成區仍有654台10蒸噸/小時及以下老舊燃煤小鍋爐未淘汰,而2014年至2015年又違規新建部分小鍋爐。對此,自治住房和城鄉建設、環境保護等部門隻将督察指出的654台燃煤小鍋爐作為淘汰目标,滿足于“差不多”“大概齊”,舉一反三不夠。 |
自治區住建廳、生态環境廳 |
2019年9月 |
全區地級以上城市建成區全部淘汰10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 |
31 |
包頭市共有9個工業園區,其中8個都有大量工業廢渣産生,但包頭市整改方案隻計劃對5個園區建設固體廢物處置場,其他工業園區以企業自建固廢處置場代替。 |
包頭市委、政府 |
2019年12月 |
8個工業園區(開發區)因地制宜配套固廢渣場。 |
32 |
督察發現,包頭市違規傾倒工業廢渣問題突出,該市G6高速公路以南9個沙坑内随處可見工業廢渣,數量巨大。 |
包頭市委、政府 |
2019年12月 |
完成9個沙坑内工業廢渣的屬性鑒别工作,分類處置完畢。 |
33 |
烏蘭察布市工業廢渣環境問題較為普遍,市經信部門及有關縣區政府長期不作為、不監管,以緻積重難返。 |
烏蘭察布市委、政府 |
2019年12月 |
按照“一園一案”原則,分類抓好全市各級各類工業園區固廢渣場建設,确保工業廢渣得到妥善解決。 |
34 |
烏蘭察布市豐鎮市氟化學工業園區豐宇鐵合金有限公司約20萬噸廢渣随意堆放,未采取相應污染防治措施。 |
烏蘭察布市委、政府 |
2019年12月 |
豐宇鐵合金有限公司廢渣随意堆放問題全面進行整改并采取相應的污染防治措施,徹底消除環境隐患。 |
35 |
烏蘭察布市豐鎮市氟化學工業園區福鑫廢渣處理公司約4200噸工業廢渣随意堆放,未采取相應污染防治措施。 |
烏蘭察布市委、政府 |
2019年12月 |
福鑫廢渣處理公司廢渣随意堆放問題全面進行整改并采取相應的污染防治措施,徹底消除環境隐患。 |
36 |
包頭市加通污水處理廠超負荷運行、超标排放長期沒有整改,應予2016年4月開展的擴建和中水回用改造工程,一直沒有實施,對此包頭市、區兩級政府雖然多次研究部署,但均不了了之。直至這次“回頭看”前夕,才匆忙安排改造工程解決超标排放問題,但由于擴建工程仍未開展到位,周邊區域每天還有1000多噸污水通過排污口直排黃河。 |
包頭市委、政府 |
2019年12月 |
完成加通污水處理廠提标擴能建設,實現穩定達标排放;徹底解決周邊區域約1000多噸生活污水直排問題。 |
37 |
内蒙古草原生态地位極為重要,但全區草原生态系統仍然脆弱,中部、東部地區草原面積呈現減少趨勢,全區草原植被平均高度、草原牧草産草量持續下降。督察感到,一些部門和地方對保護草原重視不夠,重眼前、輕長遠,向草原要地、要礦、要錢的現象多見。 |
各盟市黨委、政府 |
2019年12月 |
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貫徹落實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統籌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落實綠色、協調、可持續發展理念,制定和落實草原保護與建設規劃,推進草原資源全面節約利用。 |
38 |
錫林郭勒蘇尼特堿業公司是一家純堿生産企業,所屬堿礦違規侵占草原11667畝,礦區管理混亂,現場一片狼藉,大量堿土無序堆放,未按照要求進行覆土種草和地下水監測。未經環評審批,變更部分生産工藝,利用原有采礦坑建設水溶複采系統,未采取防滲措施。 |
錫林郭勒盟盟委、行署 |
2019年12月 |
全面完成錫林郭勒蘇尼特堿業公司違規侵占草原問題整改,針對項目變更部分生産工藝造成的環境影響,2019年6月底前完成後評價。 |
39 |
2016年以來,滿洲裡市和紮赉諾爾區甚至未按要求發放草原生态補獎資金,導緻部分草原過度放牧現象嚴重。 |
呼倫貝爾市委、政府 |
2019年12月 |
全面落實草原生态保護補助獎勵政策,嚴格執行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 |
來源:内蒙古自治區生态環境廳
編輯:甯佳歡
校對:王皓
聲明:轉載請注明來源于《内蒙古日報》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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