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戶,一般指子女成年或者結婚成家後,從父母戶口裡面獨立出去,自立一戶。
而戶籍管理制度中的分戶,是指公民雖同居一處,但經濟獨立,分開生活或有工作證明的,可以申請分戶,另立戶籍檔案,也就是重新弄多一個戶口本。
農村家庭的人口比較多,俗話說俗話說:人大分家、樹大分叉,因此農村家庭中也常見有分戶這個現象。而近年,随着城鎮化和“土地流轉”試點政策推進,有不少農村居民又動起了健忘的主意。
那麼,是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分戶呢?
在農村,分戶除了要符合允許分戶的條件以外,在具體辦理分戶操作時,還必須要經過“1、5、3”,就是要帶上1本證、提交5種材料、還要走3步程序。
一、必須帶上房産證(或土地使用證)
根據農村宅基地的“一戶一宅”的相關政策規定,農村村民一戶隻能擁有一處宅基地,且面積不得超過當地規定标準。
有了房産證或土地使用證,才能根據房産地址填寫戶口簿的住址。
如果沒有房産證的,先由一家人協商簽訂分戶協議,明确劃分房屋權屬和老人贍養等相關事項後,由村委會出具分戶證明,再到房産管理部門辦理房産分割手續。
這個就是1本證。
二、分戶要提供的5種材料
1、申請人的戶口簿和身份證原件;
2、獨立的房産證或土地證(可以是自己的,也可以是配偶的);
3、若非本人申請,則需要申請人與移居人的關系證明(由村委會出具);
4、若涉及搬遷,則需要搬遷安置證明;
5、派出所片警的現場調查和溝通核實意見。
這個就是5份材料。
三、辦理分戶要走的3個程序
1、分戶申請人寫一份“分戶申請書”提交當地村委會,經村委會同意後蓋章;
2、分戶申請人獲得村委會同意蓋章後,帶上本人身份證和戶口簿原件,以及房産證或土地證,經戶籍管理派出所片警審核同意;
3、經當地派出所審核通過後,才能最終辦理新的戶口簿。
這個就是3步程序。
在農村,分戶很常見的事,對于想分戶的農村家庭們來說,為了充分保障自己的權益,料哥建議大家要按照規定的程序來申請,否則,最終受損害的還是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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