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戶端、南海網、南國都市報12月12日消息(記者 姜飛)海口一輛大貨車司機撞上前車後逃逸,被交警傳喚到事故中隊配合調查時,一再堅稱沒有撞到前車。12月11日晚,經警方對車輛撞擊痕迹對比,确認大貨車就是肇事車輛,面對證據,肇事司機最終承認追尾前車。
12月11日下午3時17分許,海口的宋先生駕駛一輛白色小轎車,在椰海大道由西向東正常行駛,期間在椰海大道125号大東陽家具廣場門前一處紅綠燈處停車,綠燈亮起後正當宋先生準備啟動前行時,突然被後面一輛大貨車追尾。
宋先生駕駛的小轎車車尾部被撞壞。記者 姜飛 攝
轎車被大貨車向前推行了一兩米之後,宋先生迅速打方向将車開到路邊才避免了更大的事故發生。“當時把我吓出一身冷汗,如果不是我及時打方向快速停到路邊,一直被大貨車推着走後果不堪設想。”事發後,宋先生回頭觀察肇事車輛時,沒想到大貨車司機不僅沒有減速和停車的意思,且加速離開現場。
看到大貨車肇事逃逸,驚魂未定的宋先生記下了肇事車輛車牌号:瓊A61316,報警。當天下午,經警方傳喚大貨車司機黎某和兩名男子趕到海口瓊山交大隊事故中隊配合調查。面對民警詢問,黎某态度強硬,一再堅稱沒有撞過宋先生的車,并指責宋先生亂報他們的車牌号,給他們造成重大損失。
“把前車撞成這樣,要說肇事司機不知道絕對不可能。如果是我撞的,我可以把自己頭砍下來。”大貨車司機黎某看到宋先生的車輛損毀情況後,信誓旦旦稱,受損車輛絕對不是他撞的,與黎某一起的另一名男子稱“我們有的是保險,如果是我們撞的,絕對不會逃逸”。
面對肇事方的辯解,當天晚上10時左右,辦案民警要求大貨車司機黎某将貨車開到瓊山交警大隊,對撞擊痕迹進行對比。經警方現場檢查勘驗,民警初步認定車牌号瓊A61316的大貨車,就是肇事車輛。面對鐵證,肇事車輛司機黎某最終承認追尾别人車輛的事實。
12月12日中午,黎某接受新海南客戶端、南海網、南國都市報記者采訪時稱,當時大貨車裝了10多噸貨,加上車輛自身重量加一起約30多噸,事發時自己确實沒有一點感覺,否則絕對不會逃逸。“我态度之所以一直那麼堅決,确實沒有意識到車是我撞的,真沒有一點感覺。”黎某稱,追尾宋先生車輛時自己确實不知情,所以才開車離開了。
經初步處理,肇事大貨車司機黎某承擔事故全部責任。目前,宋先生已經将受損車輛送往修理廠進行定損,由于車輛修理期間無代步工具,肇事司機已經向宋先生支付500元交通費。
來源: 南海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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