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慶的毛婆婆遇到了一件煩心的事:自己做的扣肉味道不錯,親朋好友無不誇獎,于是在家人的鼓勵下,開始嘗試在網上賣扣肉。
毛婆婆這次網上試水還算順利,很快就接到了一筆大單:
有人一次性訂購了150份扣肉。
滿心歡喜的毛婆婆口袋裡的錢還沒捂熱,就莫名其妙地接到法院的傳票,買家舉報她的扣肉屬于“三無産品”。
雖然毛婆婆心裡百般委屈,但二審法院還是判決:
毛婆婆敗訴,要退還4500元貨款,并給予買家十倍賠償,共計約5萬元。
毛婆婆家人通過網絡查詢到,這個150份扣肉的買家是一名“職業打假人”!
什麼是職業打假人?
這種行當何時出現,又為何讓人愛恨交加?
打假第一人。打假人的出現,源自于一份法律的出台。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有一條新的規定:經營者有欺詐行為的,應當加倍賠償。
這條法律之所以出台,是因為當時國内市場上的施虐的制假售假行為,在上世紀九十年代,随着社會經濟的發展,個别人的思想也在發生了劇烈轉變,為了掙錢開始昧着良心制造、銷售假冒僞劣商品。
但這部法律真正顯現出強大的震懾力,還要得自于号稱“打假第一人”的王海的推動。
1995年2月,當時年僅22歲的王海陪表弟到北京考試,閑來無事的王海跑到書店去看書,恰好看到了新出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王海當時正在函授學習法律,在翻看時他就覺得這個新出台的法律很有意思:
“如果買到假貨,就可以要求對方加倍賠償,這看起來很有用啊!”
這一年的3月25日,王海來到北京隆福商業大廈二樓的電信商場,想買一副看起來很精美的日本索尼耳機,商家标價85元。
這個價格在那個年代可謂價值不菲,王海讓售貨員取出耳機,他拿在手上認真觀察着。
這一看不要緊,王海還真看出了問題:
這副耳機的合膜縫處有小毛刺,做工看起來不像是真品!
王海内心很是糾結,這副耳機是很可能是假貨,自己到底買不買?
在思考了半個小時後,王海掏出170元買了兩幅耳機,王海明明心裡有疑慮,為何還要購買?
原來王海心裡已打定注意,這兩幅耳機如果是假的,他就向商家索賠,可以額外獲得翻倍賠償。
想要維權必須要證明這兩幅耳機是假貨,作為後來的“職業打假第一人”,王海說幹就幹,他找到消協,但消協讓他先到技術監督局做商品鑒定。
王海來到技術監督局,又說需要把耳機送到索尼公司鑒定真僞,花費的時間超過3個月左右。
如果是一般人怕是已經到此放棄了,到王海還真是一般人,他自己找到索尼公司駐北京辦事處,經過工作人員鑒定,索尼公司的耳機産品沒有這一型号。
耳機是假的,但他們拒絕給王海開具書面鑒定證明。
事情進展到這一步,王海一不做,二不休,讓表弟又去同家商場買了10副假索尼耳機,然後找到了工商局。
工商局回複隻能調解,商場方面認為前面2副耳機可以雙倍,但後面的10副耳機是王海“知假買假”,同意隻能讓王海退貨,額外多給200多元的補償金。
王海最終起訴後拿到賠償,這也讓他看到了“打假”市場大有可為,于是成為了“職業打假人”。
職業打假之路。時勢造英雄。
上世紀肆虐的假貨市場,給了王海活動的平台,而新聞媒體的報道,又給了王海以更大的知名度,這也讓王海在打假之路順風順水。
從1995年9月到11月,王海在短短50天中,四處掃蕩北京各大商場,他的目标很明确,就是觀察到假貨後購買,再提出索賠。
五個月的時間裡,王海獲得8000元的賠償,這在1995年算是相當可觀的收入。
雖然是打假,但王海一點也不魯莽,他的精明讓他在行動上很有目的性。
1、自己不再直接購買假貨,每次都找合作的媒體或者願意贊助的朋友出錢購買假貨,然後王海出面索賠。
2、王海選定的假貨,都是在正規的商場或者店面,這些假貨還都是可以容易做出鑒定的,這樣索賠的成功率很高。
一時間王海“知假購假”式的打假之路引起了很多人的關注,對比也是褒貶不一。
有人說,不管方式如何,王海對打擊假貨有貢獻。
有人說,明知是假,還要購買索賠,這人是為了投機掙錢。
但不管外界如何評價,王海是絲毫不動搖,還開起了公司,走上了職業打假之路。
職業打假的發展。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
王海的打假之路也是有赢又輸,這裡有兩個例子。
1997年的2月,王海在天津某商場購買5部無繩電話,這些電話沒有進網許可證,王海起訴賣家要求雙倍賠償,法院判決王海勝訴。
但1998年1月,王海又在天津另一商場購買無繩電話,又用同樣的理由提出起訴,但法院最終駁回了王海的訴訟請求。
如果這件事敗訴對王海影響不大,那2000年的津成電纜一事讓王海遭受重創。
2000年王海起訴津成電纜産品存在質量問題,據說津成電纜公司為挽回影響,找到王海提出私下解決,結果王海收下10多萬元後,仍将這家公司曝光。
津成電纜公司于是公布了一份錄音,内容是王海“喊價100萬”。
王海為此遭受了質疑,随後他在南甯因為他酒後鬧事被處罰,從此消失在大衆視野之中。
但不管怎麼說,王海在打假之路上可謂名利雙收,曾自稱一年買了200萬的假貨,收入高達400萬。
王海的成功刺激了打假市場,一時間,職業打假人層出不窮,也讓輿論為之争論不休。
2014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司法解釋,明确:
“因食品、藥品質量問題發生糾紛,購買者向生産者、銷售者主張權利,生産者、銷售者以購買者明知食品、藥品存在質量問題而仍然購買為由進行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職業打假行業迎來了快速發展,這些職業打假人就是為了掙錢,有的為了掙錢還開始僞造證據。
打假伴随的争議。2017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對“職業打假”做出了回應:
“可以考慮在除購買食品、藥品之外的情形,逐步限制職業打假人的牟利性打假行為”。
這個意見出台的結果就是,除了食品、藥品行業外,其他領域打假人的勝訴率降到不足30%。
在法律層面上限制職業打假人的同時,商家們也開始注意防範。
市場上有專門軟件,可以查詢到職業打假人的信息。很多商家開始花錢購買“反打假”軟件的使用權,在發貨時提前查詢購買人的信息,通過姓名、手機号和住址來辨明對方是不是職業打假人。
就拿毛婆婆賣扣肉這件事來說,事情就很有意思。
這個客戶先是下單買了3份,收到貨後評論說好吃,接着又一次性下單了150份。
毛婆婆發貨後,對方就提出10倍賠償,理由是王婆婆的扣肉雖然是真空包裝,但包裝上沒有任何産品信息,屬于“三無”包裝。
氣憤不平的毛婆婆一家上網查詢才發現,這個買家正是一個職業打假人。
“索賠是手段,而打假才是目的”。
王海在沉寂一段時間後,又回到了大衆視野,他也開始了一些改變。
正如王海所說的,打假的目的應該是為了制止假貨。
為什麼有人會憎恨職業打假人?
知假買假,在情理上讓人覺得似乎“有違良心”。
但凡事都有兩面性,國家為何會出台相關法律,既然做出這樣規定,就是為了制止制假賣假的行為。
痛恨職業打假人的群體,為何不換個角度:
“如果不賣假貨,又何必怕别人起訴!”
打假應多一點人情。職業打假人雖然讓很多人“不開心”,但他們還是起到一定積極作用。
2020年辛巴團隊在雙十一售賣了一款燕窩産品,不少粉絲買到後大呼上當。
面對粉絲質疑,辛巴強勢回應,還拿出質檢報告,證明自己的産品是真的。
但這時王海在自己的社交賬号上發布消息:
辛巴團隊在直播間售賣的這款燕窩産品就是糖水,并曬出了相應的檢測報告。
這件事最後的結果是,辛巴團隊最終召回了全部售出的燕窩産品,并承擔退一賠三的責任。
要知道,這款燕窩共計售出57820單,銷售額在一千多萬元,需要先退賠六千多萬。
如此看來,職業打假對于淨化市場還是有着積極作用的,特别是國内巨大的人口市場,監管體系還不是特别完善,職業打假人如同“鲶魚”,可以起到不一樣的作用。
但職業打假之所以為很多人不喜,是因為少了很多人情味道。
就如毛婆婆賣扣肉被罰五萬,本身是一個老人賣自己的做的美食,也許是對網上售貨不熟悉,沒有辦理相關手續,或者包裝上标識不完善。
本來是為了補貼家用,結果被罰五萬,對于一個老婆婆來說,着實讓人同情。
中國是個法治社會,但法律也是有着人情,起訴王婆婆的職業打假人,如果看到情況後,及時對毛婆婆進行提醒,結果必然皆大歡喜。
對于毛婆婆和其他商家,特别是食品行業的,一定要完善自身手續,這樣是對自己和消費者負責。
對于職業打假人,衷心希望他們可以多報道那些不良商家,讓真正的昧着良心的黑商家無處可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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