腎病綜合征的藥物治療分為對症治療和對因治療。對症治療包括利尿、降壓、降脂與抗凝等;對因治療包括應用糖皮質激素和細胞毒性藥物。具體的治療原則如下:
1利尿藥:對發生嚴重水腫的腎病綜合征患者可以選用利尿藥,通常使用的利尿藥、滲透性利尿藥可誘發“滲透性腎病”,導緻急性腎衰竭,少尿者慎用。
2降壓藥:可選用血管緊張素轉化酶抑制劑/血管緊張素Ⅱ受體拮抗劑降壓,此類藥物在降低血壓的同時,能降低腎小球内壓和直接影響腎小球基底膜對大分子的通透性而減少尿蛋白,起到保護腎髒的作用。
3降脂藥:在腎病綜合征緩解前常難以完全糾正代謝紊亂,但應調整蛋白質和脂肪飲食結構。降脂藥物應根據患者高脂血症的特點選擇,腎病綜合征緩解後高脂血症可自然緩解,無需繼續藥物治療。
4抗凝劑:血漿白蛋白低于20g/L時提示存在高凝狀态,應開始預防性抗凝治療。抗凝劑的使用分為兩個方面:預防性治療和溶栓治療。
預防性治療時,應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是否需要溶栓治療,同時配合抗凝治療。抗凝藥一般應持續應用半年以上。抗凝及溶栓治療過程中均需要密切監測患者的出血情況,避免藥物過量導緻出血。
5激素:使用過程遵循“起始足量,緩慢減藥,長期維持”的原則。長期應用激素易岀現多種副作用(感染、類固醇糖尿病、活動性消化性潰瘍、骨質疏松等),應加強監測,及時處理。難治性腎病綜合征需聯合應用細胞毒性藥物
(6)細胞毒性藥物:主要用于激素依賴、激素抵抗的患者,起到協同治療減少激素用量的作用。如無激素使用禁忌證,一般不作為首選或單獨治療用藥。
(7)其他:如白蛋白輸注,但白蛋白輸注應有明确指征,由于白蛋白常于24小時内從尿中排出,長期應用不但不能提高血漿白蛋自水平,反而因引起腎小球高濾過和腎小管高代謝而造成腎損害。
感染是腎病綜合征常見的并發症,與蛋白質營養不良、免疫功能紊亂及應用激素治療有關。如果出現感染,治療不及時或不徹底,可導緻腎病綜合征複發或療效不佳,甚至導緻患者死亡。
因此在腎病綜合征的治療過程中一定要注意預防感染,高度重視,謹遵醫囑。此外,還要密切注意各種藥物對腎功能和電解質的影響。
,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