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行為習慣評價标準?行為規範和禮儀養成評估方案,接下來我們就來聊聊關于中小學行為習慣評價标準?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參考一二希望能幫到您!
行為規範和禮儀養成評估方案
堅持形成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以日常評價和學生的成長記錄為基礎,力求内容全面、客觀,程序科學、規範,關注學生的全面協調發展,關注學生的特長和潛能,發揮評價促進學生發展的功能,建立科學的小學生發展性評價體系。通過評價,使學生不斷認識自我、發現自我、完善自我,實現教學預定目标,促進學生綜合素質不斷提高。
二、基本原則
(一)發展性原則。評價堅持學生的全面發展,注重學生發展過程,提高學生綜合素質,培養學生創新精神。
(二)過程性原則。評價要關注學生成長曆程,把日常評價、成長記錄與學科模塊測試結合起來,把紙筆測試與平時作業、課堂表現、情景測驗、行為觀察、實驗操作等結合起來,實現評價方式多樣化。
(三)激勵性原則。評價要最大程度調動學生的積極性,肯定成績、表彰先進、樹立榜樣,使學生發揚優點、改正缺點,從而使評價成為一種激勵學生不斷發展的動力。
(四)科學性原則。評價要遵循教育規律與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建立科學的評價體系,運用科學的評價方法,努力獲取學生的全面信息,關注學生的個性差異及特長發展,擴大評價的涵蓋面。
(五)互動性原則。評價要突出學生的主體地位,通過交流互動,實現學生自評、學生互評、家長參評和教師評價相結合,實現評價主體的多元化。
三、評價内容與評價标準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标準主要指基礎性發展評價标準。
1、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方面的評定,凡符合基本标準者,可評為合格。凡有突出問題,不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基本标準,可暫不評定等級,但要将突出問題如實記載。
在關心集體、愛護國家和集體财産、保護環境、參加公益活動方面有突出表現并得到省、市、縣(區)有關部門嘉獎的,将具體内容填寫在相應評價項目的“突出表現”欄中。
2、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個性與情感、創新意識和實踐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方面的評定等級分A、B、C、D四級。
凡符合标準并有突出表現,且有詳細、明确證據的(以附件形式提供),經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确認,可評定為A;凡符合基本标準者,可評定為B或C;不符合基本要求者,評定為D。
凡評定為A等級的學生,必須有突出表現的有效記載,否則,視為無效。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學習能力方面評定為A:學習主動、積極,各科成績一貫優秀;小創造、小發明經過專業評價機構認證或者在省、市組織的相關活動中獲獎;在市級以上報刊雜志發表論文、文學藝術作品;在市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競賽活動中獲得等級獎等。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方面評定為A:在校内外大型體育、文藝活動中有突出表現;身體素質《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标準》達到優秀等級;省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或相關部門組織被認可的體育比賽的前十名獲獎者,音樂、美術等比賽獲三等獎以上(含集體項目);市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體育比賽的前六名獲獎者和各項音樂、美術等比賽中獲二等獎以上獲得者(含集體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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