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大的秦國通過法家最後一統天下,但是嚴苛的秦法讓這個王朝隻存在了15年,這就應了老子那一句話: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美國所謂全世界最民主的國家,法律細則一加再加,貌似以法治國相當完善,但還不是一團糟,因為現在的美國總統早就違背華盛頓的獨立宣言的内容,總是把那句:根據美國利益,這句話挂在嘴邊。
在TVB劇流行的時代,我們經常聽這樣的台詞:法律不外乎人情…,你認罪把,我會幫你向法官求情。
孟子裡面有這樣一個故事弟子桃應問孟子:“舜是天子,臯陶是掌管法律的士,如果舜的父親瞽叟殺了人,會怎麼辦?”詞鋒至今看來仍然犀利。殺人償命有罪必罰是自古以來百姓最為認同的社會公平法則。孟子以為舜首先要對“殺人”的問題做出抉擇——舜說:“執之而已矣。”該抓的當然要抓,該法辦的必須要法辦。孟子認為舜不糊塗,也不能糊塗。于是一個新的問題産生了,桃應發出第二問:“那樣的話,舜難道不會阻止嗎?”言外之意是,舜是出了名的大孝子,難道不會使用明的暗的各種手段阻止嗎?這個問題顯然超出了人倫親情的範疇。然而孟子的推斷還是出人意料:“舜視棄天下猶棄敝屣也。竊負而逃,遵海濱而處,終身欣然,樂而忘天下。” 意思就是說舜不可能交出自己的爸爸,他甯可放棄天下威權大利,就像丢棄一隻破爛的草鞋一樣輕松,然後背着父親到海邊,相守過日子,快樂之至。
同樣《論語》子路篇中記錄的孔子和葉公的對話。原文大意是說葉公告訴孔子,他們那裡有一個人的父親偷了羊,兒子告發了父親,大家認為這個兒子很耿直。孔子反對這種看法,他認為,父子之間無論誰犯了錯,父親替兒子隐瞞、兒子為父隐瞞,這才是正直的做法。孔子認為,人世間沒有比父子親情更深更濃的感情了。當道德或律法碰上了親情,還是要以親情為先。為什麼呢?因為符合自己内心的、符合人之常情的才是真正的直。父親偷了别人家的羊,作為兒子,心裡肯定是不願意把這件事張揚出去的,這是人之常情,是父子深情的體現,因為這種感情所做出的舉動,就是由自己内心的真實流露,這就是直,所謂正直,不是簡單的僅僅以道德、律法為标準來判斷,在道德、律法中還要加入情的因素。父子相隐,就是順應了人之常情。不違背内心真情,自然就是一種正直的做法。
而當法律成為一些人推卸責任的借口,人味的東西就會缺失,我們看見更多的是粉飾太平的狀态,比如疫情下高速路休息站禁止使用廁所,要使用就觀察14天,貨車司機貼了封條是不能下車的,哪怕你是餓暈了下車找吃的,都得拘留。
别把法律提得有多高,它隻是道德的最低标準,人性與人味才是人活着的基礎,連這個都缺失的時候,再多的法律條文都是助纣為虐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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