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府的四位小姐,賈元春、賈迎春、賈探春、賈惜春的大丫鬟分别是,抱琴、司棋、侍書、入畫。一般都認為,如同傳統小說和戲劇一樣,丫頭的名字都是根據主子的興趣愛好而起的。
不過,《紅樓夢》與傳統小說戲劇還有很大區别的。因為這是一部“表裡皆有喻”的完全隐寫型小說,為了把“真事隐去”,用“假語村言”敷演出了一個表面的故事。如同“風月寶鑒”一般,正面的文字是“風月”是美人,背後的真事則是“末世”是骷髅。
作者利用這些表述,無疑是在告訴讀者,書中的表面文字,與背後隐藏的“一番夢幻”是完全不一樣的兩種故事。這就是所謂的“一擊兩鳴,一喉二歌”。
為了達到這種效果,書中不得不處處設置和運用謎語、意象、谶緯、暗喻、隐寓、比托、諧音、拆字等等筆法來實現。也因為如此,表面文字上的每一個名字,每一個事件,都不可能是直來直去的确指,而隻會是在“披閱十載,增删五次”之下,“字字讀來皆是血”地反複精雕細琢出來,另有内涵和隐意的。
關于“琴棋書畫”四個丫頭,第七回有兩處批語:
一處是在周瑞家的送宮花時,“隻見幾個小丫頭子都在抱廈内聽呼喚呢。迎春的丫鬟司棋與探春的丫鬟侍書”處,甲戌本有雙行來批:
“妙名。賈家四钗之鬟,暗以琴、棋、書、畫四字列名,省力之甚,醒目之甚,卻是俗中不俗處。”
一處是在,“惜春笑道:‘我這裡正和智能兒說,我明兒也剃了頭同他作姑子去呢,可巧又送了花兒來;若剃了頭,可把這花兒戴在那裡呢?’說着,大家取笑一回,惜春命丫鬟入畫”處,甲戌有側批:
“曰司棋、曰侍書、曰入畫;後文補抱琴。琴、棋、書、畫四字最俗,上添一虛字則覺新雅。”
丫鬟以“琴、棋、書、畫”命名,本是很常見,很普通的事情,因而批語中才言其“俗”,但又接連續用了兩批語“啰嗦”什麼“省力之甚,醒目之堪,卻是俗中不俗處”,“四字最俗,上添一虛字則覺新雅”。如此“絮絮叨叨”,難道不是話裡有話?難道不是在提醒與暗示這四個丫鬟的名字另有深意嗎?
因此上,把她們名字中蘊含的深意作一些探讨分析,是很有必要的。
“抱琴“與元春被封“宮中女史”、“鳳藻宮尚書”、“賢德妃”全書中,抱琴隻在第十八回元春省親期間,出現過一次:
“又有賈妃原帶進宮去的丫鬟抱琴等上來叩見,賈母等連忙扶起,命人别室款待。”
從這寥寥數語中,要想獲知抱琴的更多信息是很困難的,僅僅憑此,就對她作出怎樣怎樣的解讀,難免會有附會猜測之嫌;從迎春擅弈丫鬟名司棋,探春好讀丫鬟名侍書,惜春愛畫丫鬟名入畫,來推測出遠春精于彈琴,又有什麼意義呢?
竊以為,我們應該這樣考慮,書中僅僅隻提到過一次“抱琴”,在沒有任何鍊條式的信息和依據的情況下,怎麼能隻憑她被元春帶入宮裡,後因叩見時被“賈母等連忙扶起”,就探究出一個背後的故事呢?而元春身上卻處處都充滿着謎,“抱琴”這個名字的意義和作用,隻可能是元春身上那些謎的其中一個節點,而且這個節點一直在等待着讀者在解讀時将其疏通打開。
怎樣疏通和打開這個關節呢?主要就在“抱琴”這兩個字的解釋上。
《紅樓夢》中每個人物的名字都不是随随便便而起的,大多都蘊含着隐意和用意,“抱琴”也同樣如此。如果隻把她看成是一個元春身邊抱琴而立的侍女,豈不太流于表面化、簡單化嗎?
關于“琴”字,《說文》中有:“神農所作,洞越,練朱五弦。周加二弦。”《太平禦覽》卷五七九引漢桓潭《新論》:“昔神農氏繼宓犧(伏羲)而王天下,亦上觀法于天,下取法于地,近取諸身,遠取諸物,于是始削桐為琴,繩絲為弦,以通神明之德,合天地之和焉。”
原來琴始創于神農氏,也就是炎帝朱襄氏:朱姓的得姓始祖。
“抱”的意思有:摟抱、得到、結合、孵化、胸懷等等,而“琴”為神農朱襄氏創制,那麼,“抱琴”合在一起的話,就無論如何也不能離開一個“朱”字,或者說書中本意就是在用“抱琴”二字來暗隐“朱”姓。
書中講過,賈元春進宮原來為宮中女史,到底是怎樣一個女史呢?而“賈妃原帶進宮去的丫鬟抱琴”的意義,則似乎是暗示這個“宮中女史”,更應該是“朱姓女史”。
後來,元春被封為“鳳藻宮尚書”,這是一個作者杜撰的官名,杜撰這樣一個官名有什麼含義呢?“藻”指古代帝王冠上的彩色裝飾,“尚書”為管理機構,可見“鳳藻宮尚書”就是“帝王冠上彩色裝飾的管理者”,或者是“管理帝王冠上彩色裝飾者”,如果加上“朱姓女史”,那不就變成了“管理朱姓帝王的曆史”嗎?
元春被封為鳳藻宮尚書的同時,又“加封“賢德妃”,這個名字同樣是有講究的。印象中,古代被封的妃子,一般是在“妃”前邊加一個字,如貴妃、淑妃,或珍妃、香妃,加兩個字就要帶上姓氏,如鄭貴妃、袁貴妃、李淑妃。若在“妃”前加“賢德“這樣兩個字,那就不再是封号,而是谥号了,代表着這個人的生命已經結束。如此說來,這不是在隐喻“朱姓帝王的曆史已經結束”了嗎?
準确地說,“抱琴”、“宮中女史”、“鳳藻宮尚書”、“賢德妃”暗隐的是“明朝滅亡之史”,即《紅樓夢》裡元春這個形象,代表的就是“明朝末世”或“明亡之史”。
相傳,秦國的“秦“原先寫作“琹”,秦始皇統一六國後,覺得“琹”是“二王坐一凳”,太不吉利,于是就從《春秋》中各取一半造出了“秦”字。
隻是秦漢之前,人們還都是席地而坐,凳子尚沒有出現,說明嬴政制造“秦”字也隻能是一個傳說而已。其實,“琹”是琴的異體字,秦始皇造“秦”字說明了“琴”與”秦”自古以來就是同音的。《紅樓夢》裡同樣會利用這種同音,将“抱琴”隐為“抱秦”,暗隐着朱明王朝的正統合法性。
秦可卿剛死時給王熙鳳托夢說:“眼前不日又有一件非常喜事,真是烈火烹油、鮮花着錦之盛。”這件喜事,說的就是元春歸省。
而後的第十六、十七回,伴随着秦鐘的死,開始醞釀元春歸省,“抱琴(秦)”恰恰又在省親過程中僅僅出現這一次,難道不是在暗示,元春歸省與所謂的“太祖皇帝仿舜巡”、“獨他家接駕四次”等,和秦可卿秦鐘之死是有緊密聯系的嗎?
反過來說,“抱琴”這個名字暗示了,秦可卿秦鐘之死,與元春歸省、“太祖皇帝仿舜巡”、“獨他家接駕四次”等,在解讀時必須連系起來,絕不能出現單單挑出一個“接駕四次”,就附會出“包衣曹家接駕”這種低級荒唐的錯誤。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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