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者買房子的時候一定會關注房屋産權問題,房屋産權的不同決定這購房者能夠使用多少年限的房屋。雖然大部分人買房會選擇70年住宅房屋,但是市場上還有其他的産權情況,那麼你知道其他房屋的産權情況嗎?如果産權到期了,房子是否屬于自己,購房者又該如何面對這個問題呢?
房屋産權年限分哪幾類?
首先我們要明白房屋産權的定義,按照規定房屋産權是由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方面組成的。其中房屋所有權指的是房屋的所有者對于房屋占有、使用、收益以及處分的權利。房屋的所有權期限是永久的。
但是土地使用權并不是永久的,才有了年份之說。因為我國的土地的擁有權歸屬于國家與集體擁有,根據土地規劃用途的不同,土地的最高使用年限又分為40年、50年及70年。居住用地是七十年,工業用地是五十年,商業用地則是四十年,綜合用地五十年。不同産權的房屋在交易政策、過戶政策方面是不同的。
房屋産權到期了怎麼辦?
1、住宅用地
根據我國物權法的規定,如果購房者買的是70年的住宅,在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限期間屆滿的,可以自動續期。有了這條規定,相信買了70年住宅的業主們會感到安心。但需要注意的是法律并沒有提及費用問題,一般認為是免費或者按照面積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2、非住宅用地
除了70年産權的住宅之外,40年和50年産權的房屋土地都是非住宅用地。在物權法中并沒有對商業和綜合建設用地能否自動續期的具體規定。相信随着法律法規的完善,相關内容會不斷的進行補充。一般來說,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産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3、特殊情況
如果涉及到特殊情況無法續期,國家要收回土地那麼該怎麼辦呢?一般來說國家會對土地之上的房屋,根據一定的價值和市值給予相應的賠償,一般有直接賠償住宅和錢款兩種方式。想必不少接觸過拆遷項目的購房者都明白。
關于房屋産權年限分哪幾類以及房屋産權到期了怎麼辦小編已經介紹的很清楚了。在買房的時候購房者應該注意到房屋産權問題,因為不同産權的房屋有着很大的區别,包括稅費、交易政策、房屋指标等都是不同的。如果你的房子快到期了也不必過于心急,國家法律都有相應的規定,相信你不會有太大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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