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原名周樹人。《狂人日記》發表之後,周樹人的好友許壽堂讀到了這篇作品,感到内容深刻,筆法簡練,很像周樹人所作,可筆名卻是“魯迅”。寫信詢問,才知道“魯迅”就是周樹人的筆名。許壽堂問起這個筆名的講究,得知“魯迅”這個筆名的含意有三:一、魯迅的母親姓魯,魯迅和他母親的感情很深;二、春秋時代“周”與“魯”是同姓之國;三、用這個筆名,是取愚魯而迅速之意。魯迅認為自己比較笨,做學問,幹事情都比不上天分好的人,用此筆名來激勵自己。
取意“愚魯而迅速”,是發人深思的。在一定的時間裡,笨人取得的成績不如天分好的人,就是說做同樣的事,笨人需要較多的時間,那麼笨人的總體時間就等于減少了。如何補回這時間的損失呢?通過“勤奮刻苦的努力”,在相等的時間裡收到同别人一樣的效果。這就是“勤能補拙”,勤能赢得效率,赢得時間。
魯迅成名後,别人說他是天才。他說:“哪裡有天才,我是把别人喝咖啡的時間都用到工作上了”。魯迅确實是天才,是全世界都承認的偉大的天才。不過這天才來自于”勤奮刻苦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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