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法史上,講到書體的演變,較為複雜,不很清晰,有種讓人摸不着北的感覺。其實,書法真草篆隸行“五體”的演變、定型,都是為了簡捷、便捷的目的而逐步形成的。
文字與書寫相輔相成,書與文在搖籃裡便是共生的、一體的。文的造型取象給書寫以意趣,筆劃間架結構為書寫提供了無限變化的機趣,延展出字與字之間生發、牽連、映帶以及輕重、大小、疏密等變化關系,文與書的相互依存是書法的基本前提。
甲骨、金文太複雜,不好辨識,書寫耗時,秦一統天下後,推行“書同文”,把大篆改造成小篆。到了漢代出現了更為簡便的隸書。相應,章草也在這個時期應運而生,都是為了快捷,便于書寫而形成的。
草書也經曆了漫長的發展過程。漢時出現較草率的隸書,後逐漸解散隸法,用以“赴急”,出現了“草聖”張芝與索靖等人,其書法被稱為章草。東晉王氏父子再創新,被稱為今草。草書至唐以後,又出新法,張旭、懷素的狂草書橫空出世,簡明迅捷,肆意揮灑,由實用功能躍升為藝術。
同樣,行書的出現也是楷隸簡化的結果。史書講: 自隸法掃地,而真楷幾于拘,草幾于放,介乎兩者行書有焉。于是,兼真則謂之“真行”,兼草則謂之“行草”,行書簡明,易于辨認,筆勢連接,卻又不似草書般放蕩行骸,不是輕易駕馭的,因此,至今行書被大多數人喜好并廣泛使用着。
是否可以這樣認為,是簡捷催生了書體的變化。曆代有識之士,追求簡與捷,形成了完備的“真、草、篆、隸、行” 五體。至于由實用上升到藝術層面,那是中華民族深厚的文化積澱,精神上的需求、取向所緻,書寫上升為“法”,任一體寫好了,就進入了藝術的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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